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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女”咋成了卖淫女的代名词?【原创】

/撕皮儿剥壳

 

在中国文化中,“龙”是高贵和神圣的象征,所以在中国小说和电视连续剧里,“小龙女”往往是一个清纯可爱的年轻姑娘,比如,《神雕侠女》中扮演“小龙女”的刘亦菲的形象。但是在英文里,“龙”的本来意思是“恶魔”,“小龙女”对应的意思则是“凶悍的女人”、“泼妇”、“恶妇”、“毒妇”、甚至“蛇蝎美人”。

非常遗憾,“小龙女”这一代表可爱圣洁之意的词语,却成了中国女人在如今的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当地人眼中“卖淫女”的代名词!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一明显带有歧视性和侮辱性的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称谓呢?

我们不妨先来看一则报道。据24日《环球时报》消息,马来西亚一家贴有“中国女子禁止入内”告示的酒吧,前不久将一名中国女性顾客赶出门外,在华人圈里引起了很大震动。据了解,不少马来西亚的夜总会规定,凡是前去消遣的中国女子,必须有当地人担保,并且必须买酒以及填写个人表格,甚至干脆拒绝或排斥中国女性顾客入内。

纳闷了,中国女子在东南亚国家咋成了“洪水猛兽”、成了娱乐业不受欢迎的消费人群呢?原来啊,近些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东南亚国家出于发展旅游业的考虑,对入境政策做了大幅度宽松的调整,尤其是“荷包鼓胀”的中国游客倍受欢迎。于是乎,越来越多的中国女子前往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等地从事色情活动。据当地媒体报道,马来西亚警方在过去两年就拘捕了约6000名涉嫌卖淫的中国女子,约占被捕外籍女子的40%!一些酒吧出于“避嫌”考虑,纷纷打出如此告示与中国女子划清界限,“以示清白”。

有些悲哀!有些丢人!到底是哪些人构成了中国女子在东南亚国家从事色情活动的大军呢?

首先,有不少人是被非法组织诱骗或者强迫从事色情活动的。这些非法组织前往中国或通过他们在中国的代理机构进行虚假宣传,利用所谓的“高薪职位”来诱骗一些涉世未深的年轻女孩。她们到达所在国后就失去了人身自由,护照、机票、现金、手机等被统统搜走,被关在偏僻的地方,不法之徒对其威逼利诱,声称她们已经非法滞留、会被警方关进监狱等等,直到她们同意卖淫。

其次,一些来自大陆或者台湾等地的女留学生和派出机构职业女性。这些女子,家庭状况多半优越,花钱如流水,加上国外生活的枯燥单调,精神生活空虚,喜欢混迹于娱乐场所寻找精神寄托,经不住各种诱惑,往往容易“下水”而难于自拔。有些人是为了赚取更多的钱以满足奢侈的生活而从事色情活动,有些人未必是为了钱却表现出过于大胆开放的性观念、性活动被当地人所诟病和鄙夷。

另外,还有一些陪同孩子留学的部分母亲也加入了从事色情活动的大军。近十年来,新加坡鼓励从中国招收优秀的小学生、中学生到新加坡来念书,中国的孩子一旦入学,孩子的妈妈可以以陪读签证来新加坡生活,因而中国陪读妈妈大量涌现。来新加坡之前,许多陪读妈妈以为,只要凭着中国人的吃苦耐劳精神,一定有办法在当地生存和发展。然而,这种想法并不现实。由于新加坡政府认为陪读妈妈是陪孩子来念书的,而不是来新加坡打工的,应该拥有充足的资金,因此陪读妈妈在新加坡难以找到理想的工作。据新加坡人力资源局统计,目前在新加坡的中国陪读妈妈大概有3000多位,真正能够自己生存下去的人不到80位,绝大多数的陪读妈妈需要在本地打工以维持生计。有些陪读妈妈无奈之下,只好从事按摩工作,或出卖色相赚取金钱。

……

据当地华人介绍说,中国女子在东南亚国家从事卖淫活动的现象的确存在,加上当地警察机构在扫荡色情场所的活动中,往往滥用职权,给予中国女子“特别关照”,当地媒体也 “无限放大”地给予“丑化”,中国女子在当地人眼里的印象非常糟糕,甚至也使不少在当地旅游、安家落户或者外派工作的中国女性受到牵连,她们常常被人投以异样的眼光,时常被人当作“狐狸精”,被视为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等不公正对待。在他们眼里,“小龙女”、“中国妹”与“卖淫女没什么两样!

中国女子被赶出酒吧事件曝光后,引起中马两国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马来西亚相关机构也在着手处理此事。痛定思痛,我们该怎么看待这一问题呢?首先应该检讨自己,一些中国女性在东南亚从事色情活动,确实损害了我们国家的声誉,也使得其他中国女性在东南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政府应该严加管理,彻底清除这一毒瘤。但另一方面,她们中的不少人都是被蛇头所骗,被逼迫所致,对于这些人,政府间应积极合作将她们解救出来。虽然有些不光彩的人存在,但还是应该看到绝大多数在东南亚的中国女性是非常清白的,她们有的在当地勤勤恳恳地工作,有的在那里读书受教育,她们受到歧视是不应该的,而且随着国力逐渐增强,去东南亚旅游的中国人也会增加,某些国家的一些地方将少数从事不正当职业的人和其他的中国女性扯在一起,这种做法很容易伤害到中国人民的感情,也会影响到中国与东南亚国家间正常的交流和发展。

分类:剥壳杂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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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24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