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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与占  

2009-08-02 21:27:27|  分类: 我的原创 |  标签: |字号 订阅

 

亏与占

 

 

 

   省里印发了关于房补的文件,主要精神是,住房尚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以货币形式补助到位。其中,文件里有一条(因我没有看到文件,大概意思可能是这样),离婚者可补原住房面积的一半。于是乎,机关“离婚”率骤升。最近,房款补助均已到位,打入个人的工资存折中。多者补了四五万,少者也有两三万。这真是一笔可观的款子,很诱人的!一些反映稍慢尚未离婚的,也纷纷“离异”,期待着明年一轮的房补。

   一日晚,与几位同事一起喝酒。席间谈及房补一事,大家喜气洋洋,推杯换盏。因我没有“离婚”,享受不到“离婚”后补差的房款,自然也就得到了大家的同情,一致认为我亏了,亏透了!否则我至少也能补个五万多。因为大家关系处得都不错,说话也无忌讳,更有哥们儿说我是“傻X”。

   我回应各位:“我应该享受的正处级80平米的补差,十年前就已经补齐了,没有少我的。说我亏,根本就谈不上。”

   同事几乎同声道:“别人都有,你没有,就是亏!”

   我也自有我的道理:“大家都有而我没有,也不能说我亏,只能说我没去占!”

   大家谈论了一会儿,便换了话题,边喝边聊。

   回到家已经很晚,躺在床上,还在回味着席间的那些话。

   “离婚”得房补,机关里早已议论的沸沸扬扬,褒贬不一。既然文件规定有这一条,离婚获得房补,也不算是什么问题,大家都在这么做,认真执行省里的文件,孰是孰非?并且领导也帮着“离婚”者们出主意:“最好你们夫妻别再在一个户口本上了!”也算是默认吧!由此,可以说“离婚”的是智者。那么不“离”,对那诱人的数万元现钞不屑一顾,便是不“智”了!但也不能说就是愚,人之取财各有其道嘛!待家中内人真跟我过腻了,分我房产离我而去之时,再拿这房补不迟,先寄存着!

   我辞职离开官场算来也五个年头了,这些年我也在不断地修炼自己,私和欲离我越来越远,所固守的就剩下心安和坦然了,如果把这个再遗弃掉,我还是人乎?

   (写此文只是就此事表我个人一种内心所为,不触及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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