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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的博客]]></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link>
	  <description><![CDATA[眼前一亮～ 丛亮,辽宁大连人,北邮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师从博士生导师曾剑秋教授,曾担任北邮“世纪讲坛”组委会主席等职务。
作为ICT产业观察者,多篇文章发表于《通信世界》周刊、《IT时代周刊》、《计算机世界》杂志、《中国计算机报》、《人民邮电报》、《通讯世界》、《卓望通讯》、《高科技与产业化》杂志等媒体。
Email&amp;MSN:cl_bupt＃163.com]]></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Wed, 6 Aug 2008 08:42:54 +0800</pubDate>
	  <lastBuildDate>Wed, 6 Aug 2008 08:42:54 +0800</lastBuildDate>
	  <docs>http://blogs.law.harvard.edu/tech/rss</d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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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agingEditor><![CDATA[cl_bupt]]></managingEditor>
	  <webMaster><![CDATA[北邮丛亮]]></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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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的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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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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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  奥运会地铁无信号开国际玩笑]]></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768424154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align=center>&nbsp; <B>奥运会地铁无信号开国际玩笑</B></P>
<P>文/丛亮</P>
<P>近日，中国网通有关人士透露，乘客在北京地铁10号线各站站台、换乘通道都可接打小灵通电话。至此，北京地铁1、2、5、10、13号线、奥运支线和八通线站台与通道的小灵通信号都进入试运行阶段。这则消息不禁让大家诧异，公认技术不如GSM的PHS（小灵通）都能实现北京地铁全覆盖，为什么手机信号不能覆盖地铁10号线呢？</P>
<P>毫无疑问，这不是技术问题。一方面，地铁发展起步比北京更早的日本东京、中国香港等地区地铁信号已经实现了全城覆盖，而且这些城市地铁的很多线路甚至经海底隧道，通信环境复杂情况远远超过北京，而且，这些地区由于地铁建设早，对移动通信进入地铁的规划更加不如起步相对较晚的北京。</P>
<P>另一方面，众所周知，于去年10月7日开通的北京地铁5号线全线实现了手机信号全覆盖，并采用旅客信息系统和安防系统，实时传输信息。乘客不但可以在车厢内观看电视直播，还可以畅通自如地打手机。</P>
<P>既然不是技术问题，面对着奥运通信保障压力，究竟是什么力量在起作用呢？最近又有媒体曝出北京地铁公司指出地铁无手机信号覆盖是电信运营商不合作，并不是地铁公司的过错，笔者进行了简单的分析，认为，即使是电信运营商不愿合作，主要原因依然是地铁公司入场费要价太高所导致。</P>
<P>原因很简单，如果要价的合理范围，希望网络覆盖更好的电信运营商没有理由不将网络铺设到地铁中。一方面，移动用户不能够在地铁里面打电话，对运营商的品牌价值以及用户体验满足都是十分不利的。从某种角度来说，实现地铁隧道的移动网络覆盖对运营商品牌价值的提升以及用户体验的满足也是十分有好处的。况且，不难想象，上次北京地铁五号线无线信号全覆盖的新闻已经在全国媒体界形成一个十分强烈的新闻“冲击波”，对移动运营商的品牌价值的提升是十分有帮助的。 如果与地铁奥运专线有换乘交叉点的地铁10号线能够实现手机信号全覆盖无疑对移动运营商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并大大提高移动运营商的企业社会责任（CSR）。电信运营商没有道理不努力推进手机信号地铁覆盖。</P>
<P>有消息称，目前，移动运营商关于手机信号进10号地铁事宜正与地铁公司进行紧急磋商。但由于双方谈判结果悬殊，移动运营商嫌“进场费”太高，双方截至目前一直未能达成协议。</P>
<P>如果该消息属实，笔者将为相关部门对地铁手机基站进驻造成障碍的态度和行动捏一把汗，毕竟距离北京奥运会开幕仅有两天时间，问题已经很难解决，这将直接影响到北京奥运会在世界人民心目中的地位，造成的不良影响没有人能够承担。</P>
<P>问题的根源究竟在哪里，地铁10号线的手机信号不能覆盖问题会在奥运前解决吗？对于前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地铁手机信号不能覆盖的问题仅仅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诸多瓶颈的一个缩影，诸如IPTV、手机电视等问题已经使得通信行业与广电行业闹得不得开胶，这地铁手机信号的问题暴露出通信与地铁部门协调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建立起部门间常规的有效沟通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对于后一个问题，我们只能提出殷切的希望，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以大局为重，尽快实现首都地铁手机信号的全覆盖。</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768424154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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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6 Aug 2008 08:42:4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06T08:42:4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  iPhone：我国的市场规模再一次赢得了世界]]></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621135301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align=center>&nbsp; <B>iPhone</B><B>：我国的市场规模再一次赢得了世界</B></P>
<P>文/丛亮</P>
<P>近日，中国移动总裁王建宙表示，引入iPhone的最大障碍已解除。苹果刚刚发布的3G版iPhone放弃了与运营商进行收入分成的模式，而收入分成正是之前中国移动与苹果商谈引入iPhone的最大障碍。</P>
<P>笔者认为，在iPhone进入中国的问题上，苹果公司绝对不会放弃如此之大的市场，而在苹果与哪家运营商合作的问题上，苹果也不会放弃中国移动这样的主导运营商……归根结底，在商务模式与市场规模的较量中，我国的中国移动可能会最终获胜，我国巨大的市场规模再一次赢得了世界。</P>
<P>毫无疑问，在苹果iPhone的商务模式中，与运营商分成是我国电信运营商最难以接受的条件。我国与国外情况有所不同，除了笔者一再强调的市场结构与监管结构之外，事实上，我国移动通信市场所处的阶段也使得电信运营商很难与苹果公司分成。2007年是移动电话用户增长最多的一年，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新增8600万户，接近5.5亿户，普及率达到41.6部/百人。相比于国外动辄100%的移动电话普及率，我国移动通信市场还拥有巨大的增长空间，运营商的市场竞争还没有激烈到必须将蛋糕分给产业链其他环节的地步，当然也包括十分高调的苹果iPhone。</P>
<P>事实上，巨大的市场规模可以让拥有任何“杀手级”商务模式的任何国际巨头折服，包括苹果公司。苹果CEO乔布斯在发布3G版iPhone时表示，3G版iPhone有望于今年晚些时候进入俄罗斯和中国内地。</P>
<P>市场一直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强的竞争实力之一。众所周知，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G标准——TD-SCDMA当年被提出的时候，并不是在技术优越性上一定可以日本等国提出的3G标准，但是，我国拥有巨大的移动通信市场，也就拥有了话语权。据笔者所知，当时ITU投票的时候，如果中国移动不表示会支持TD商用，TD也很难成为三大国际3G标准之一。</P>
<P>但是，在市场可以为我国赢得话语权的时候，我们是否需要考虑一下未来的竞争优势如何确立呢？市场不是万能的，恐怕只有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独特的商务模式、并且能够在管理上与国际巨头接轨，我国的企业才能够在未来的竞争中掌握最终的话语权，哪怕市场上的优势不复存在。</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621135301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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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 Jul 2008 11:35:3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2T11:35:3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移动可以与苹果合伙搞TD-iPhone]]></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5199204089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文/丛亮</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近日，有消息称苹果很可能牵手联通，最快在今年就能让最热门的手机3G版iPhone正式进入中国。分析认为原因有三：首先，新联通即将建设的WCDMA/HSPA网络，是中国唯一适合3G版iPhone运行的网络；其次，苹果并非一定坚持和运营商进行话费分成，这个模式可能出现动摇；再次，3G版iPhone既然已安装中文输入法，那么显然已对中国市场有所准备。</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笔者认为，iPhone牵手联通可能会对TD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中国移动应该与苹果展开更加深入的谈判，甚至可以考虑与其一同开发基于TD-SCDMA标准的iPhone手机。</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们不得不承认，无论是从标准技术成熟度、网络稳定性还是终端的质量和数量上，相对于WCDMA和CDMA2000，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3G标准TD-SCDMA依然存在一定差距。但是，从目前的试商用情况来看，此前一系列瓶颈正在被逐个打破，我们也必须承认，TD正在成熟。</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笔者认为，对于TD这样一个“自下生之日起就被冠以低端技术”的新兴标准，如果能够利用iPhone这样的前卫终端产品来推动其市场推广，将很可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加之中国移动庞大的客户资源，与强大的渠道营销能力，笔者所期望的TD-iPhone可能会创造一个多赢的局面。</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与此同时，如果TD-iPhone能够开发成功，并在我国市场成功商用，对于我国TD标准的国际化也将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这也是我国政府希望看到的，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说，政策绿灯的开放也是可以考虑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从技术的角度来说，笔者认为，无论是机遇TD、WCDMA还是CDMA2000的3G标准，iPhone需要改变的只是内部通讯方面的模块，而其他功能并不需改变，实际上，技术上的实现是十分容易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移动和苹果的可能合作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主要原因是，苹果与中国移动都依仗其在各自领域的强势地位，不肯在谈判中妥协。</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事实上，在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并且主导运营商地位相对强势的电信市场中（如我国和日本），处于绝对主导地位的电信运营商与苹果合作的积极性一定较低。举个例子，当虚拟运营（MVNO）在欧美市场风行的时候，大多数MVNO都只能和市场第二位、第三位的电信运营商合作，因为一般情况下主导运营商并不具备与MVNO合作的积极性。只有那些希望通过诸如MVNO、iPhone这样的新兴的商业模式和产品，谋求市场地位提升的弱势运营商才会考虑与之合作。</P>
<P style="TEXT-INDENT: 2em">对于可能发生的中国联通与iPhone的合作，笔者认为，iPhone的合作分成模式依旧行不通，毕竟，中国联通也是国有企业，而我国电信运营商之间客户的争夺依然是国有企业之间的争夺，利润与收入的竞争也是国有资产的重新分配而已，让iPhone从中分羹无异于将国有资产拱手让给苹果。</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5199204089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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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9 Jun 2008 09:20:4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9T09:20:4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电信重组对产业链上下游上市企业属利好消息]]></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425102378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电信重组对产业链上下游上市企业属利好消息</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文/丛亮</P>
<P style="TEXT-INDENT: 2em">根据报道，中国移动的领导人为王建宙、张春江，赵吉斌、李正茂任副总；中国电信的领导人为王晓初、尚冰；中国联通成立筹备组领导人为常小兵等。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合并为新的中国联通，原中国联通的C网剥离给中国电信。此外，中国网通副总裁张晓铁将调任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副总裁杨小伟、纪检组长苗建华将调任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业界期待多年的我国电信市场重组的最终公布，将对电信产业的整体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诸多专家认为本次重组方案很难达到促进市场竞争，改善我国电信市场不均衡的目的，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此次电信重组可能给产业链上下游带来更多的机会，还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来看，除了处于重组中心的各大运营商的股价会受到相应影响之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也会通过产业链的传到作用受到相应的影响，但利好为主。</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从电信运营市场的发展来看，目前我国电信市场的情况是，任何形式的重组方案都是在以国资控股电信运营商的层面上来探讨，也就是说，抛开产权问题，来考虑如何通过重组等方式来促进电信市场竞争，提高电信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方案。从这个角度来说，任何重组方案都很难从根本上达到资源最优化配置的理想情况，但是，站在国家战略和安全的角度来考虑，国资控股确实有其积极意义。</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但是，笔者一致认为，在电信运营领域，引入民营资本和国外资本对电信市场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当然，这一设想和期待在目前的情况下难以实施，不过，从长远来看，电信运营市场产权的多元化，一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P>
<P style="TEXT-INDENT: 2em">幸运的是，我国除运营领域（即基础电信市场）以外，我国电信产业链的其他环节已经完全的开放。笔者认为，借着这次重组的东风，电信产业链中运营商上下游的环节都会获得一系列的发展机遇，因为产业链核心环节的根本裂变将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但根据笔者的观察与研究，在现有产业背景下的重组，将主要表现为利好。</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从电信设备上的角度来看，电信重组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不久以后的3G牌照发放，上千亿人民币级别的网络建设投入，以及其后的网络设备维护费用无疑将给近年来处于重组兼并浪潮中的电信设备上以新的发展机会，毕竟这个市场终将主要被包括爱立信、北电、阿-朗、诺-西、摩托罗拉、三星、LG等国外跨国设备企业以及我国的华为、中兴等企业瓜分，任何企业都可能获得一份比较理想的订单，虽然设备市场的竞争态势已经不可与我国发展2G时同日而语，因为，我国的华为与中兴的竞争力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很多国际设备巨头。</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下游的SP、CP市场上，由于中国电信的强势进入移动通讯市场，由于其市场发展初期可能进行的跑马圈地策略，一些SP、CP可能获得一个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与此同时，由于将受到中国电信的竞争威胁，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也必将在与增值业务提供商的合作方面加大力度，甚至进行必要的商务模式创新，让更多优秀的SP/CP加入到其产业链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比较优势，获利。</P>
<P style="TEXT-INDENT: 2em">总之，笔者认为，自2002年电信南北拆分以来，我国电信市场再也没有经历大的变革，事实证明，无论之前几次产业重组在当时的评价中是否成功，但我国电信产业都经历了长期的高速发展，对于此次重组，既然结果已经最终确定，我们只能力求产业链各个环节能够和谐发展，最终实现我国信息产业更加蓬勃发展的未来。</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425102378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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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5 May 2008 22:23:0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25T22:23:0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中电信应该与SK积极合作]]></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3237381224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中电信应该与SK积极合作</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文/丛亮</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近日，针对有媒体关于SK电讯正与中国电信洽谈建立CDMA合资公司的报道，SK电讯公关部门相关发言人澄清声明称，此种说法不属实。</P>
<P style="TEXT-INDENT: 2em">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电信在电信重组后获得联通C网已经基本成为共识，而中国电信作为中国联通CDMA网络的新主人也已经对该网络进行技术上的全面调查、研究、规划。但笔者认为，中国电信更应该从更多的层面和维度对CDMA的发展进行研究，例如在业务模式方面的创新，应该与SKT展开战略合作，以在未来重组后的市场竞争中获得足够的市场空间。</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诚然，中国联通已经与SKT在多方面展开了战略合作，而且主要围绕C网的业务来进行。尤其是2006年6月20日，联通红筹与SKT签署《战略联盟框架协议》，SKT获得联通10亿美元可转换债以来，舆论普遍认为，两者的合作进入了新的长达18个月“蜜月期”。但是，笔者认为，在同时经营GSM与CDMA两网的背景下，并面临着随时有可能进行的电信重组，中国联通与SKT的战略合作远远没有此次电信重组后的中国电信那样强烈。</P>
<P style="TEXT-INDENT: 2em">对于中国电信来说，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中国移动用户数超过3.5亿，中国联通GSM用户数1.2亿户，CDMA用户数只有月4200万户，也就是说，如果不计入拥有的小灵通用户数，重组之后获得移动网络的中国电信的移动用户数还不及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的10%。</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与此同时，由于业务模式、推广力量等诸多原因，技术上拥有优势的CDMA增值业务的发展并没有显现出明显优势。根据运营商年报，2007年，中国联通移动增值业务收入占移动业务服务收入比重已达22.4%，GSM增值业务收入占GSM总收入比重为21.8%，CDMA增值业务收入占CDMA总收入比重为23.7%，而中移动2007年增值业务收入占总营收的比例已经达到25.7%，看上去相差并不大，但实际上，对于依然以语音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电信运营商来说，增值业务在总收入中占比每提高哪怕0.1个百分点都是十分困难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但是，这些数字在日本、韩国、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尤其是在日韩，移动增值业务由于其产业创新能力强等原因，移动业务模式日益多样化，在总收入的占比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比例。这些运营商已经在移动增值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但由于国内市场相对狭小，将这些经验输出获利也是其梦寐以求的一个战略选择。</P>
<P style="TEXT-INDENT: 2em">面对进入中国电信市场“高门槛”，中国电信运营商向海外电信运营商伸出的任何一只橄榄枝都会备受关注，我国电信重组后，中国电信作为新兴的移动与固定融合通信运营商，将受到国际电信巨头的重点关注。</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事实上，2006年3月，联通董事长常小兵在香港表示，将引入国内或国外公司的合作以帮助联通改变和提高CDMA目前的运营状况，很快，韩国最大移动电讯运营商SKT、日本第二大电讯公司KDDI以及美国第三大移动电讯运营商Sprint均表示出浓厚兴趣，并提出投资上市公司或入股母公司的CDMA网络等方案，成为其策略股东。</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3237381224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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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3 Apr 2008 19:38:1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4-23T19:38:1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中移动设独立公司运营移动互联网意义重大]]></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314952358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文/丛亮</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近日有知情人士称，中移动成立的独立运作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子公司，可能会直接命名为“移动互联”，并由中移动市场部、数据部有关管理人员挂帅，“成立后，中移动的很多移动互联网新业务都会由公司具体运作。”</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笔者了解，中移动设立独立公司运营移动互联网已经毋庸置疑，但是新公司未必设在中移动集团下面，而是很可能由其一家负责移动数据业务的子公司来运营。</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但无论如何，笔者认为，移动通信与互联网的融合已经进入了实质的阶段，如果中国移动果真如传闻所说的那样，单独设立子公司运营移动互联网业务，将对我国未来移动互联网领域产生重大的影响。</P>
<P style="TEXT-INDENT: 2em">首先，对于中国移动本身来说，面对着即将到来的电信重组、3G牌照发放（对中国移动来说主要是运营TD-SCDMA），如何定位未来市场竞争，制定相应的企业战略，至关重要。毫无疑问，移动互联网是未来电信技术与电信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将与宽带一同撑起未来电信产业的大片江山。拥有着世界第一大网络与用户资源的中国移动无疑是未来移动互联网市场上最为娇艳的一朵奇葩。</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近年来，短信业务的爆发、“移动梦网”模式的成功、飞信业务的爆炸式发展……众多移动数据业务与商务模式的成功都给中国移动带来了巨大的信心来掘金移动互联网。根据中移动财报，截至2007年年底，其无线音乐俱乐部已有高级会员3546万，手机报付费用户已高达2355万，飞信活跃用户1281万，增值业务总收入达916亿元，数据业务已经超过总收入的1/4（25.7%）。</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次，对于增值业务产业以及众多SP/CP来说，移动互联网无疑是一次重大的发展机会，但是，由于移动互联网与互联网产业性质上存在的本质不同，依靠运营商过日子的现状依然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因此，中国移动发展未来移动互联网的政策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SP/CP的发展。</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中国移动与SP/CP的博弈过程中，电信重组所带来的更加充分与公平的市场竞争将起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作用，SP/CP的话语权相对于过去将有一定程度的提高。</P>
<P style="TEXT-INDENT: 2em">此外，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说，未来移动互联网的性质问题有待解决，立法将是一个重要的解决手段，否则运营商将永远主宰产业链，产业链其他环节尤其是SP/CP以及传统互联网企业很难掌握自己的命运。</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事实上，在移动互联网的产业性质问题上，美国已经经过了多年的研究、讨论、论证甚至是毫不客气的对簿公堂。以Google等互联网企业为主的联盟主张“网络中立”，认为运营商的网络应该公平、无条件的允许互联网服务商接入，而且不能干涉其传输的内容或者服务，而以AT&amp;T为代表的电信运营商持相反态度。这一问题至今没有定论，但是，在中国，如果要解决移动互联网发展的问题，如果能够走在互联网发源地的美国前面，或许可以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取得竞争先机。</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314952358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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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4 Apr 2008 21:52:3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4-14T21:52:3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联通发展数据业务的后发与先发优势]]></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31011475363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联通发展数据业务的后发与先发优势</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文/丛亮</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经济观察报》报道，G网全面升级之后，联通的首要工作就是加大增值服务投入。G网的数据业务发展一直困扰着联通，联通无疑希望通过加强数据业务解决离网率高的问题、增加收入。据李刚介绍，联通GPRS增值业务在全国25个省的70个城市上线，并预计，中国联通GPRS业务的市场份额2008年将达到25%。</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笔者认为，在数据业务的发展上，中国联通一直落后于其竞争对手中国移动，甚至可以说走的是模仿的路线，中国移动推什么业务，中国联通就跟着推出什么业务；中国移动采取什么商务模式，中国联通紧接着就进行复制……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联通初级的跟进与模仿战略一直使其能够尽量保持其与中国移动的差距不要过分扩大，但是还远远没有进入发挥后发优势的“反攻”阶段。</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笔者认为，中国联通应该借助其网络资源大大改善的契机，并抓住其竞争对手中国移动商务模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打一场发挥后发优势的漂亮仗。</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笔者认为，中国联通应该改变电信运营商完全控制移动数据业务产业链，并越来越寻求向产业链其他环节延伸的“成规”。</P>
<P style="TEXT-INDENT: 2em">让我们看看现在由中国移动主导的中国移动数据业务产业链生态环境。毫无疑问，中国移动作为主导运营商处于产业链最核心的位置，甚至具备“呼风唤雨”的权利。其他增值服务、增值业务提供商（SP/CP）紧密的围绕在“老大哥”CMCC的周围，几乎不具备任何讨价还价能力。</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个产业生态圈更为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主导者甚至具备制定游戏规则并随时改变规则的特权。例如，改变与SP分成比例、分成模式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从近两年移动增值业务的发展来看，虽然中国移动对于一些新兴业务尽量“放手”让合作伙伴去发展，但是，到收获的时候，中国移动经常会出奇招致命。例如，在移动IM的市场上，移动之前以至于QQ、MSN合作，但是，后来推出了自己的移动IM软件飞信之后，移动IM市场几乎由其一家垄断。</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从短期来看，中国移动会得到一份较好看的财务报表，但是，一个产业要健康稳定发展，要将蛋糕做大，必须有一个公平公正并互相激励的机制，否则这个产业就会发展停止甚至会最终土崩瓦解。从长远的战略发展角度来看，中国移动崇尚的商务模式（不可否认，在移动梦网早期的发展过程当中，中国移动的理念是开放与相对公平的，但是，随着移动增值业务市场的发展与中国移动战略定位的改变，这一理念正在远去）及其营造的产业环境氛围很可能会埋下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给其竞争对手赶超自己的机会。</P>
<P style="TEXT-INDENT: 2em">毫无疑问，在企业与企业残酷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如果要取得竞争优势就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特能力（Distinct Capability）。对于中国联通来说，网络资源、用户资源、运营能力等方面都没有足以战胜中国移动的能力，商务模式就成为中国联通可能力挽狂澜的一根关键“稻草”。</P>
<P style="TEXT-INDENT: 2em">谁能够利用最适合产业整体发展的商务模式，打造出一个健康、繁荣的产业生态圈，谁就会在未来的竞争中争夺先发优势。中国联通，你准备好了吗？</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31011475363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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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0 Apr 2008 23:47:5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4-10T23:47:5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联通停顿C网没错]]></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223922424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联通某市分公司宣布：“即日起CDMA网业务不再纳入各种经营指标考核，停止CDMA业务广告，已签广告合同的更换为GSM业务广告。”甚至有联通员工表示，公司还鼓励员工将自己的手机号更换为GSM网络的手机号码。</P>
<P>诚然，上述报道无从考证，但是，笔者认为，近年来，我国3G牌照发放时间一拖再拖，电信重组传言此起彼伏但终未实行，对处于重组风暴核心的电信运营商的发展战略带来了太多的不确定性，对电信产业乃至信息社会的建设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P>
<P>我国的电信市场，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电信市场，尤其是在与市场竞争规则相关的准入与监管层面，我国电信产业更是有着及其突出的特点。自我国电信改革以来，从政企分开、邮电分营到移动剥离、南北拆分，再到中国联通上马CDMA网络……几乎任何能够改变电信产业市场结构的重大事件都由行政性指令独家策划，没有任何自由市场经济的特征。</P>
<P>过多的行政性干预无疑会严重影响到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产生巨大的交易成本。张五常先生曾经说过，“市场的存在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没有交易成本就没有市场”。现在的电信重组不正是因为此前一系列电信改革不成功造成的吗？</P>
<P>事实上，自美国政府强制性拆分AT&amp;T之后，国际电信市场上波澜壮阔的电信产业重组与革命来自行政性指令的并不是特别多。大多数国家在一次性私有化或者其他方式放开电信市场之后，电信产业都拥有了自我市场调节的空间。其中的市场主体电信运营企业也就可以在相对稳定的政策市场环境之中制定自己的发展策略，而不是像中国联通那样，难以左右自己的命运了。</P>
<P>西方经典经济学告诉我们，任何理性经济人都是“自私”的，任何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对于现在的中国联通而言，在依然无法左右自己命运的情况下，只能尽可能地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而用户资源作为电信运营商最宝贵的资源之一无疑将受到足够程度的照顾。</P>
<P>中国联通的股价起起落落，是因为中国联通的未来没有把握在自己手中，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即使中国联通真的停顿C网转向G网又有什么不对呢？<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2239224248</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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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3 Mar 2008 21:22:0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3-23T21:22:0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电信重组：南北联通营业厅需细划分]]></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265192847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电信重组：南北联通营业厅需细划分</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文/丛亮</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近日以来，业内广泛议论的电信重组方案想必大家已经耳熟能详：即联通分拆CDMA网络给中国电信，保留GSM网络与中国网通合并，中国铁通则并入中国移动集团。针对按照此方案重组后各大电信运营商力量的对比，乃至对股价的影响等问题业内诸多专家已经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与争论。</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从笔者对电信产业的观察来看，在渠道方面，自有营业厅的划分也应该是电信重组过程中，拆分联通必需考虑的一个具体问题，其划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将对重组后各大运营商对渠道的控制力起到重要的作用。</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笔者了解，2006年，中国联通自有营业厅约为6500个，中国移动自有营业厅为34000个，约为联通的5倍，这样的数据足以说明，除了先发优势而形成的规模经济等优势以外，巨大的渠道优势对中国移动在我国通信行业一家独大的原因。</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具体到重组方案，很容易发现，中国电信在南方、中国网通在北方都拥有较为完善的自营营业厅网络，但是中国电信在北方、中国网通在南方的自营营业厅确实十分有限的。在3G上马早期，争夺用户资源无疑是与网络系统建设同样重要的课题之一，而在争夺客户资源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完善的渠道网络，尤其是具有强大控制力的自营营业厅网络的保障，争夺客户资源就只能成为一句空话。</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中国联通作为一个全国性的运营商，拥有超过6500个自营营业厅，同时还拥有超过1万的合作营业网点（这个数字在2005年是12000个），如此巨大的渠道资源无疑将在平衡重组后电信运营商渠道营销能力的问题上成为一个重要的砝码。</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笔者建言相关电信重组“操刀手”，在重组的过程中，将联通北方的营业厅更多的划归给中国电信，而联通南方的营业厅更多的划归给中国网通，这样在均衡各大运营商渠道能力的同时，还能达到大大降低营业厅重组成本的目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总的来说，对于我国电信产业来说，由于目前的市场结构和竞争力量对比，重组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话题，但是，笔者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充分考虑到重组中诸如营业厅划分等具体问题，深入分析其可行性及其可能对我国电信运营商以及电信产业产生的影响。希望通过此次改革，“劳民伤财”的电信重组不再来！<A href="http://blog.chinabyte.com/blog/cb_bloguser136/archive/2008/03/06/55747.html"></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2651928477</comments>
    <slash:comments>18</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2651928477</guid>
    <pubDate>Thu, 6 Mar 2008 17:19:2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3-06T17:19:2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漫游费问题归根结底是市场结构和资本结构问题]]></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1182583643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MARGIN: 0in 0in 0pt; TEXT-ALIGN: center" align=center><B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SPAN style="COLOR: #010101;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漫游费问题归根结底是市场结构和资本结构问题</SPAN></B><B styl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010101; mso-bidi-font-size: 10.5pt"></SPAN></B></P>
<P style="MARGIN: 0in 0in 0pt; 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COLOR: #010101;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文</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010101; mso-bidi-font-size: 10.5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SPAN><SPAN style="COLOR: #010101;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丛亮</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010101; mso-bidi-font-size: 10.5pt"></SPAN></P>
<P style="MARGIN: 0in 0in 0pt; 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COLOR: #010101;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鼠年春节之际，</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联合发布了漫游费上限标准调整的通知，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0.6</FONT></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元，被叫为每分钟</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0.4</FONT></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元。</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SPAN></P>
<P style="MARGIN: 0in 0in 0pt; 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通知一经公布，虽仍有批评讨伐之声，但总体来说业界和社会普遍反映可以接受，自此，被社会和舆论讨伐了多年的漫游费问题终于在短期内得到了一个基本的解决。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漫游费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除了漫游费以外的其他电信资费乃至电信服务等问题依然存在，这是为什么呢？</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SPAN></P>
<P style="MARGIN: 0in 0in 0pt; 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笔者认为，包括漫游费等资费问题在内的我国电信产业存在的大多数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市场结构和资本结构的问题，而资本结构则是根本中的根本。</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SPAN></P>
<P style="MARGIN: 0in 0in 0pt; 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从市场结构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看似已经形成了六大电信运营商群雄逐鹿的竞争格局，但实际上，铁通和卫通的竞争能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由于尚未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业务运营商（联通名义上是全业务而已），其他四大主要电信运营商依然是“两两”竞争的格局。</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SPAN></P>
<P style="MARGIN: 0in 0in 0pt; 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经济学告诉我们，双寡头竞争是很难充分竞争的一种市场结构。况且，我们不难看出，在移动通信市场，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的竞争实力对比悬殊；在固网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实际上依然是南北分治，加之固网通信本身存在的一定自然垄断特性，已经被“圈地”的市场更是连双寡头竞争的格局都难以实现，几乎是完完全全的独家垄断。</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SPAN></P>
<P style="MARGIN: 0in 0in 0pt; 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从这个角度来讲，不充分竞争（甚至几近于垄断）的市场结构使得电信资费很难按照市场的自我调节来定价，更加难以回归成本定价。</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SPAN></P>
<P style="MARGIN: 0in 0in 0pt; 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从资本结构的角度来看，我国漫游费等问题难以解决的根本原因就会浮出水面。我国电信产业的根本问题是“六个儿子一个老子”的问题，六大电信运营商的老板都是国家。笔者认为，如果资本结构不能够实现多元化，即使通过重组引入更多的全业务运营商，我国电信产业的本质问题依然难以解决。</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SPAN></P>
<P style="MARGIN: 0in 0in 0pt; 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运营商都是国家的，这意味着哪个儿子日子不好过，老子都会心疼。所以，从这次漫游费降低的整个过程来看，中国移动虽然在收入和利润上会收到一定的损失，但是日子更加难过的中国联通和两家固网运营商更是向国家“哭诉”，因此，听证会上的两大方案迟迟未决。</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SPAN></P>
<P style="MARGIN: 0in 0in 0pt; 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试想，如果我国电信产业引入民营资本、国外资本，能够像英国政府当年那样完全抛掉手中英国电信的股权，任由市场竞争，又不涉及国家资本，电信产业监管部门就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市场是否重组也无需政府部门亲自操刀（美国电信产业近几年的连续兼并重组也并没有让</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CC</FONT></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费太多心思），漫游费等电信资费等问题还需要开什么“听证会”吗？</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SPAN></P>
<P style="MARGIN: 0in 0in 0pt; TEXT-INDENT: 21pt"><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size: 10.5pt;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总之，笔者认为，我国电信产业存在严重的市场结构和资本结构问题，如不尽快加以解决，这两大问题将会严重影响我国电信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SPAN><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SPAN></P>
<P style="MARGIN: 0in 0in 0pt; TEXT-INDENT: 21pt"><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SPAN></P>
<P style="MARGIN: 0in 0in 0pt; TEXT-INDENT: 21pt"><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0.5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SPAN></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1182583643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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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11825836432</guid>
    <pubDate>Mon, 18 Feb 2008 14:58:3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2-18T14:58:3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 “国资令”会毁了网络视频产业]]></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0100185555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国资令”会毁了网络视频产业</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文/丛亮</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近日，就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的官方网站同时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各路专家纷纷发表看法，笔者认为，互联网视频“国资令”很可能毁了正在蓬勃发展的我国互联网视频产业，也会对未来3G视频业务的发展增加潜在的不确定性。</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笔者认为，广电总局和信产部也可以制定政策，让电信运营商等国资企业踩在其他非国资视频网站的肩膀上。现在的问题是，您认为电信运营商经营网络视频业务能行么？</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互联网业务的发展，尤其是WEB2.0时代的业务的发展，需要的创新环境是不言自明的，极富创新激励的市场环境需要有一个相当自由的市场来保证，同样，政策的稳定性对这样一个市场也是极其重要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近年来，电信运营商不断出台新政策打压SP，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资费政策不断变化，现在又冒出一个网络视频管制的“国资令”，对于本来就缺乏盈利模式，十分脆弱的互联网行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P>
<P style="TEXT-INDENT: 2em">对此问题，阚凯力教授近日表示，广电总局十分看好互联网产业，而在互联网中，视频业务是最大的潜力股，也是转换为盈利模式中最好操纵的。因此广电总局要拉上信产部，新规定要求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就是卖信产部一个面子，让电信运营商去做这些事情。从某种角度来讲，广电部门为了扩大其盈利范围，将触角伸向了互联网视频行业，而驱逐原本属于ICT产业的网络视频企业。</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互联网视频产业要继续高速发展，就必需创造条件，让更多具有创新能力，也就是有创意的公司进入这个产业，大家都感到有利可图才能发挥潜能，不断发展互联网视频产业，如果国家看到谁赚钱了，就打压，非要让国资进来，而且还排他，这是严重阻碍产业发展的行为，国资与否有什么意义呢？</P>
<P style="TEXT-INDENT: 2em">当然，网络视频业务“国资令”的推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和理由就是，为了便于网络视频内容的管理，但是，我们不得不问，即使内容管制相对宽松，难道国外（尤其是美国）网络视频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就给国家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了什么困难了么？</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笔者认为，我们切不可将内容监管的问题与经营企业的资本构成混淆开来，国资企业也未必不会违规操作，非法经营，而民营、外资企业也未必就会不顾企业社会责任而唯利是图，我们需要做的是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制环境，让所有的企业感受到市场的规范性，在公平的平台上展开竞争，他们彼此之间的监督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01001855553</comments>
    <slash:comments>5</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01001855553</guid>
    <pubDate>Thu, 10 Jan 2008 12:18:5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1-10T12:18:5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  请不要打压拯救电信业的互联网视频业务]]></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080563476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align=center>&nbsp; <B>请不要打压拯救电信业的互联网视频业务</B><B></B></P>
<P>文/丛亮</P>
<P>2007年12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的官方网站同时联合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该《规定》从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P>
<P>正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漫游费听证会如火如荼进行的同时，由两部委关于视频网站管理规定引发的公众关注度丝毫也没有“逊色”，可见此规定对互联网视频企业的影响有多大。</P>
<P>笔者认为，目前，虽然盈利模式还在探索当中，但互联网视频业务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带宽需求，这对我国信息产业，尤其是备受压力的固网运营商扭转颓势非常重要的一只“救命稻草”，该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规定很可能会拖累信息产业发展。</P>
<P>有专家表示，目前我国电信运营业的增长速度已经接近甚至低于我国GDP的增长速度，从某种角度来讲，多年来一只拉动GDP增长的信息产业很可能成为拖累GDP增长的“累赘”。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语音业务发展几近饱和，增值业务的发展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突破，相比之下，互联网视频业务作为Web2.0的重要应用之一，以其独特的产品特点，在吸引诸多网民制作、分享的同时，也为电信运营商的有效带宽（可以卖出价钱的带宽，而不是被B2B吞噬的带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P>
<P align=left>从国外的情况来看，业界已经几乎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美国自20世纪末开始的电信业发展危机，已经由于新一轮互联网视频应用的风靡而开始了全面复苏。当年大量闲置的光纤带宽已经得到了有效的使用。</P>
<P align=left>2000年，在线视频几乎还不存在。而今天，网络流量的三分之一都来自网络视频。由于YouTube视频之类的业务对带宽的需求量很大，2003年至2006年期间，全球网络流量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了75%。一个典型视频需要的带宽是普通文档的1000倍。同样，高清视频需要的带宽是普通视频的7到10倍。其巨大的需求可能会引发网络业务增长的另一个高峰。</P>
<P align=left>2002年，大约一半的网络传输能力都处于闲置状态。而今天，传输缆线的长度几乎增长了一倍，同时容量闲置率也降低到了30%左右。在美国一些地区，众多企业支付的宽带费用在经历了6年下滑之后开始重新上升。</P>
<P align=left>宽带服务的迅速普及发展使美国电信业看到了希望。而美国电信业走向复兴最明显的标志还有下面令人吃惊的数据：今年电信业的利润预计将高达720亿美元，创下历史新高，第一次超过该行业在1998年创下的650亿美元的最高纪录。</P>
<P align=left>笔者认为，在中国，乃至世界其他很多国家和地区，在互联网泡沫破灭之后，由于电信具备可管理、可控制等特性，通过增值业务代收费等商务模式拯救了互联网行业，使其重现生机。那么，现在，在电信业发展逐渐放缓之后，由互联网视频应用为首的Web2.0技术正在拯救电信行业，而这个电信业“救亡运动”才刚刚开始。</P>
<P>可惜的是，由于政策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监管者没有意识到互联网行业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土壤，将“国有”的枷锁扣在了互联网视频企业的头上，笔者认为，这不仅将影响互联网视频企业的发展，也会束缚我国电信运营商，乃至整个信息产业的整体发展。</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0805634769</comment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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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8 Jan 2008 12:56:3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1-08T12:56:3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      漫游费与电信业“引进来”是否有关？]]></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055433853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align=center>&nbsp;&nbsp;&nbsp;&nbsp;&nbsp; <B>漫游费与电信业“引进来”是否有关？</B></P>
<P>文/丛亮</P>
<P>1月2日下午，信息产业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12月29日发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听证会，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将对其进行公开听证。</P>
<P>笔者认为，如果说是漫游费使得电信运营企业能够获得超额利润的话，我国就没有理由在漫游费降低到一定程度之前“引进来”，国外电信运营商和国外资本没有理由分享我国政策和体制等方面原因所造成的超额利润。</P>
<P>虽然我国电信产业发展逐渐步入平稳期，国内电信市场利润率逐渐下降，并日渐趋于国民经济平均水平，但引入国际资本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顾虑依然存在。从某种角度上，我们可以认为，只要电信业垄断经营的现状不尽快被打破，其利润率一定会高于国民经济平均水平，只有在资本盈利率逐渐降低的情况下，让海外运营商来华经营才不会得到太大便宜。&nbsp; </P>
<P>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电信业现行体制所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漫游费问题长时间悬而未决，直接导致移动运营商可以长期获得巨额利润。事实上，随着移动通信本地电话费和长途的日益降低，漫游费已经成为我国移动通信运营商获得超额利润的主要来源，动辄几百亿元的漫游费收入让很多行业羡慕不已，使得电信业的平均利润率大大高于我国的平均商业利润率。</P>
<P>笔者一直认为，在适当的情况下，电信行业引进外资既会对我国信息产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也会对我国遵守WTO承诺，树立良好的经济大国乃至强国形象大有帮助。但是，笔者也一再提出，在电信行业引进来有个前提，那就是，电信业的竞争程度和市场公平程度要符合正常的市场情况，不能在“暴利”的行业引进来，否则就是引狼入室。</P>
<P>需要指出的是，一旦时机成熟，在我国电信运营商一直希望走出去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应该开放思路，积极倡导引进来，“引狼入室”能够刺激我国电信运营商练好本领，否则，从未经历过残酷国际电信竞争的运营商贸然到国外参与全球竞争，很可能只能是羊入虎口。从这个角度来说，通过本重组方案引进国际电信运营商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P>
<P>在解决漫游费的时间问题上，从目前的政策、市场和舆论形式来看，除了奥运会以外，降低甚至取消漫游费的问题必将成为公众和业界关注的一大热点，有望得到解决。就像媒体报道的那样，今年3月22日，信产部在罗列今年部清算司工作要点时，将“对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实施评估”列为了2007年电信资费管理八项重点工作中的第三项。这几年，几大电信运营商说重组就重组，老总说更换就更换，笔者坚持认为，政府下决心“动刀”的事儿，在中国的电信业就一定能够解决。</P>
<P>&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8055433853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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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5 Jan 2008 17:43:3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1-05T17:43:3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  能否将漫游费用于Wi-Fi/WiMAX无线城市建设？]]></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11255123075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align=center>&nbsp; <B>能否将漫游费用于Wi-Fi/WiMAX</B><B>无线城市建设？</B></P>
<P>文/丛亮</P>
<P>漫游费问题一直是业内争论的焦点问题，在漫游费问题的解决方案上，各路专家各执一词，各自的方案很难让彼此接受。近日有媒体报道，就漫游费上限调整方案，近日专家组成员之一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表示“降价是肯定的”，但具体如何降价，他表示无法对外透露。分析机构国泰君安预测认为，漫游费将调整到公布价格的53%。</P>
<P>在漫游费的问题上，笔者一直的观点都强烈支持阚老师的观点，就是漫游费必须降低，但由于我国目前电信产业结构以及运营商收入和利润结构等特殊性，漫游费的下降也不能过于激进，甚至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变相降低。</P>
<P>从移动通信市场结构和利润结构上来看，如果相关主导部门强行大幅降低漫游费，必将导致利润仅有40多亿（据笔者估计，联通的漫游费收入将很有可能大于这个数字）的中国联通不堪重负，而利润超过600亿（移动漫游费的收入据说有上百亿元）的中国移动虽然由此带来的损失将十分巨大，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移动依然会有几百亿纯收入揣进腰包。从这个角度来讲，电信监管部门（包括信产部、国资委、发改委等）也拿中国移动没什么办法，而从某种角度来看，中国联通作为电信产业尤其是移动通信行业的弱势群体，也成就了中国移动一家独大的地位。</P>
<P>是不是在漫游费降低的问题上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逐步取消漫游费，但是政府部门可以规定，运营商需要使用漫游费收入的的相应比例来进行基于Wi-Fi/WiMAX的无线城市的建设。这样以来，既避免了电信产业发展的进一步失衡，又给了运营商激励，同时又给消费者未来享受无线互联网接入以机会。</P>
<P>在无线互联网的问题上，阚老师观点一直十分明确，建设Wi-Fi网络的费用远远低于3G网络，利用VoIP等方式进行语音通信或是其他数据通信拥有一系列的优点，如果我们在市场上根本不给其发展机会，仅仅是认为的手段限制或者不支持其发展，我们怎么能说明Wi-Fi究竟是不是好东西呢？试问，如果我国政府给Wi-Fi（抑或是我国提出的另外一个无线互联网标准）的支持如TD那样，Wi-Fi在我国又会是什么样的市场结果呢？</P>
<P>因此，笔者提出建议，让我们给Wi-Fi/WiMAX无线互联网和3G同样的机会，让市场来检验技术的优越性，这样也可以从很大程度上降低我国在未来通信事业发展上的不确定风险，而在实现方式上，或许利用漫游费的收入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11255123075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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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5 Dec 2007 17:12:3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2-25T17:12:3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  请给Wi-Fi互联网和移动信息网同样的机会]]></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1119753454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align=center>&nbsp; <B>请给Wi-Fi</B><B>互联网和移动信息网同样的机会</B></P>
<P>文/丛亮</P>
<P>受项方伟老师邀请，作为现场博客评论员，北邮丛亮一会要去参加首届移动互联网大会。据说今天将有超过100位互联网精英走进北大，北邮丛亮作为依然在学校“奋战”的学生，对本次活动的主题“互动大学校园，普及移动互联网”颇有感触，希望为这样一个主题做出自己的一点贡献。</P>
<P>以前参加别的活动，老毕总是跟我说要“带着剑”去。早上起来，还是把自己的基本观点抛出来，与各位分享，也希望各位拍砖。</P>
<P>这次大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深度剖析阚凯力的<B>Wi-Fi</B>主张”。作为一个听看老师课逐渐了解通信行业的学生，对此观点笔者深有体会。据说国外诸多希望建设免费的无线互联网社会的项目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但是笔者认为，我们应该给Wi-Fi机会。阚老师说过，建设Wi-Fi网络的费用远远低于3G网络，利用VoIP等方式进行语音通信或是其他数据通信拥有一系列的有点，如果我们在市场上根本不给其发展机会，仅仅是认为的手段限制或者不支持其发展，我们怎么能说明Wi-Fi究竟是不是好东西呢？试问，如果我国政府给Wi-Fi（抑或是我国提出的另外一个无线互联网标准）的支持如TD那样，Wi-Fi在我国又会是什么样的市场结果呢？</P>
<P>在阚氏Wi-Fi理论上，我的另外一位导师，通信世界前总编、飞象通信网CEO项立刚老师一直持不同观点，项老师主要主张利用移动信息网可管理可控制的特点来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事实上，二者的观点差异并不在数据传输方面，而是基于Wi-Fi或者WiMAX的语音通信是否会完全取代基于移动通信网的语音通信的问题。笔者认为，对于这样的问题，学者专家的争论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但是为何也不通过市场来检验呢？</P>
<P>我国已经进入市场经济多年，但是在通信领域，由于存在巨大建网成本等固定成本或者说沉没成本，依然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路子，但是，我们看看美国，人家给所有技术几乎同样的机会，通信业不还是从二十世纪初期的泡沫阴霾中走出来了？</P>
<P>&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1119753454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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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11197534545</guid>
    <pubDate>Wed, 19 Dec 2007 07:53:4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2-19T07:53:4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诺基亚效仿苹果收入分成在我国行不通]]></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111118146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文/丛亮</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国外媒体报道，全球第一大手机制造商芬兰诺基亚公司首席执行官康培凯近日表示，诺基亚将会学习美国苹果公司iPhone的做法，从运营商那里分享一部分用户收入。</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笔者认为，终端厂商与运营商收入分成的模式在国外或许有其成长的土壤，但是，从我国移动通信行业的产业特点方面来看，从运营商那里获得收入分厂对手机厂商来说未必行得通，如果将处于产业链主导地位的电信运营商“惹火了”，手机厂商将自食苦果。</P>
<P style="TEXT-INDENT: 2em">众所周知，iPhone是苹果公司今年6月在美国推出的手机，将iPod的音乐视频功能与智能手机的通讯功能相结合，引发消费者的热烈追捧。iPhone采取的主要销售模式是与当地最大的电信运营商捆绑，并获得收入分成。苹果在美国与运营商AT&amp;T进行排他性合作，进行捆绑销售，之后又在德国和英国分别选中T-Mobile和O2作为其捆绑合作运营商。</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为什么一直在产业链中并不处于主导地位的终端设备制造商可以牵着欧美电信运营巨头的鼻子走？原因很简单。诚然，由于通信行业的独特产业特性，在纵向的产业链上，电信运营商一起网络和用户资源优势一直牢牢的控制着产业链，并长期处于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的主导地位。</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但是，随着电信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全球的电信运营商都感到了空前的竞争压力，尤其是对于电信市场开放程度极高的欧美电信运营商来说，任何可能让其争夺新增客户资源，或者哪怕是能够有利于其提高用户粘性，保住现有用户的业务或者技术都会使其不惜一切代价而选择之。这就使得苹果能够利用其对消费者极具吸引力的iPhone（与此同时，苹果的iPhone由于其功能和外观等方面的极具创新性特点，目前市场上还没有对其产生替代效应的产品），与欧美电信巨头的讨价还价中占据了极为有利的位置。</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但从我国电信运营市场情况来看，苹果（以及可能效仿苹果的诺基亚们）要想从我国移动通信运营商那里分杯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原因很简单，中国移动以超过3亿的手机用户数牢牢占据者我国移动通信市场大约2/3的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在高端用户保有量上，其竞争对手更是难以望其项背……可以说，中国移动在我国移动通信市场上一家独大的地位决定苹果进军中国市场很难选择其他合作伙伴，反过来说，如果选择其他合作伙伴进入中国市场，苹果可能很难达到预期的市场目标。</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电信运营商转型的过程中，加强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控制力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一个目标。对于中国移动来说，未来3G时代，手机定制很可能将成为其整合产业链的一个重要模式。事实证明，中国移动的市场地位与苹果公司之前在欧美的合作伙伴有着本质的不同。今年11月上旬，中国移动董事长王建宙在出席GSMA移动电话亚洲论坛时表示，目前正与苹果进行洽商，计划把iPhone引入内地市场。虽然iPhone的音乐下载等功能可能会帮助与其合作的移动运营商吸引更多高端用户，但此后的一系列报道和分析显示，苹果在欧美畅通无阻的收入分成模式很难被中国的移动运营商接受。</P>
<P style="TEXT-INDENT: 2em">苹果公司借iPhone与运营商进行收入分成的“如意算盘”在华或许只能落空了，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在欧美市场备受苹果iPhone挑战的诺基亚的收入分成计划又怎能在中国实现呢？</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1111181467</comment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1111181467</guid>
    <pubDate>Tue, 11 Dec 2007 13:08:0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2-11T13:08:0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谁会希罕联通手机广告？]]></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10115565979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文/丛亮</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近日，联通正试水在CDMA用户接听电话的前7秒钟回铃音中，加播企业用户语音或音乐广告。联通筹划和相关SP合作推出“黄金七秒炫铃广告”这项业务，由投放广告的企业和广告主支付用户使用炫铃5元/月使用费。如果用户拒绝加播广告炫铃，可维持原有的炫铃铃音。</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笔者认为，随着我国移动通讯市场的不断成熟，必将诞生更多的业务和业务模式，手机广告业务作为一种新的业务模式必将大行其道。作为我国电信运营商自主推出的手机广告业务，联通此次试水的“黄金七秒炫铃”将极大的刺激我国无线广告市场的发展，但是在具体推广模式上还可以作一定的改进与优化。</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每月可从投放广告的企业和广告主获得5元的炫铃使用费是否对其具有吸引力，就是中国联通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如果对价格比较敏感的用户确实愿意用7秒钟的广告时间来换取5元的使用费，用户、运营商以及广告商三厢情愿，当然无可厚非。</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但从笔者对通信市场的观察和对移动通信用户行为的分析来看，彩铃、炫铃等业务作为一项增值业务，手机用户选择使用的时候主要都是希望能够听到和谐悦耳的铃声，而且，既然选择了这项原本“可有可无”的业务，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度并不大。虽然联通相关负责人表示，索尼爱立信、大众、蒙牛、今典地产等企业已计划参与手机回铃音广告，但是消费者是否会买帐还要由市场来检验。</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从广告商和企业的角度来看，炫铃广告的投放价值需要进一步细致衡量。毫无疑问，高端用户不会因为几块钱的“好处费”而“牺牲”自己的耳朵，而对于低端用户来说，正如笔者上文分析的那样，与其用听上七秒钟的广告来换取七秒之后的炫铃，还不如不使用这项业务，原因很简单，“丢不起人”。</P>
<P style="TEXT-INDENT: 2em">此外，笔者认为，即使用户和广告商的层面上都没有问题，联通此项业务收费标准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因为对于不同企业来说，受众的价值是不同的。例如，对于蒙牛、伊力来说，使用话费高低不能评价用户的奶制品摄取量，因此也就不能代表其客户价值。根据报道，目前这项广告主要为企业品牌用户服务，根据话费额度高低不同的CDMA用户，企业支付不同额度的广告费用。笔者认为，联通还对其用户信息利用数据挖掘等技术根据不同的企业和广告商的需求进行进一步的细分，让企业和广告商更加认可该手机广告业务的价值。</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101155659794</comments>
    <slash:comments>7</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101155659794</guid>
    <pubDate>Sun, 11 Nov 2007 17:56:5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1-11T17:56:5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  3G时代依然需要手机核准制度]]></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931101535146</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align=center>&nbsp; <B>3G</B><B>时代依然需要手机核准制度</B></P>
<P>文/丛亮</P>
<P>近日，某终端厂商爆料，国务院取消手机核准制并非意味市场将向所有具备手机生产能力的厂商开放，对于3G手机，核准制仍将继续生效。消息人士称：“主管手机牌照的相关部委最近正在就3G手机核准制何时出台、怎样规范等细节做进一步的研究，厂商方面也在等待正式的3G手机核准制批文出台，3G手机在技术上确实有一定的门槛，只有政策上明确了方向，我们才好大规模的研发和生产。”</P>
<P>笔者认为，在3G时代，电信监管部门继续对手机实行核准制对3G业务开展，尤其是TD业务的发展将是大有好处的，手机核准制应该对3G手机继续实行。</P>
<P>经过多年的发展，2G手机生产已经不再存在任何技术问题，多年的实际商业应用已经使得2G手机十分成熟。尤其是随着近两年以来我国政府监管部门连续发放了多家手机牌照，从笔者对我国手机市场的观察来看，目前手机核准制已经基本失去了当年的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2G手机的生产取消手机核准制度有其与时俱进的一面。</P>
<P>众所周知，我国即将迎来3G时代。尤其是在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G标准TD-SCDMA逐渐成熟之后，政府的重点保护、企业的大力推荐、以及多年推迟发放3G牌照所积累的用户需求将共同促进3G的快速发展。</P>
<P>从刚刚闭幕的北京通信展TD联盟各大企业的展出来看，目前TD已经基本解决了技术上存在的问题，目前的主要认为时部署网络，除此之外，如果说还让人有些许担忧的环节恐怕也就是TD终端了。从某种角度讲，如果早期生产的TD终端不能够与另外两个成熟3G制式的终端“媲美”，那么，中国版3G的发展将更加被动。</P>
<P>笔者认为，由于国内大多数企业没有生产经验，况且，3G时代，终端将直接影响到业务的开展，在包括TD在内的3G终端生产上，我国相关部门应该继续严格监管，设置较高的行业门槛，不能让没有生产能力或者难以达到质量、性能要求的手机企业“滥竽充数”，扰乱3G终端市场环境，从而影响到我国3G市场发展初期这一最重要的市场阶段。</P>
<P>&nbsp;</P>
<P>&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931101535146</comment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931101535146</guid>
    <pubDate>Wed, 31 Oct 2007 22:15:3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0-31T22:15:3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杨桦：WiMAX成3G标准对TD影响不大]]></title>	
    <link>http://blog.163.com/cl_bupt/blog/static/165861520079224503939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文/丛亮</P>
<P style="TEXT-INDENT: 2em">就在本届中国国际电信展开幕前不久，国际电信联盟（ITU）宣布，已经批准WiMax成为ITU移动无线标准。诸多业内人士认为，在TD-SCDMA不断突破重重困难，即将实现全面商业化并可能实现国际化的时候，WiMAX成国际3G标准，对其影响重大。</P>
<P style="TEXT-INDENT: 2em">就在本次北京通信展开幕的前一天下午，在国展1号展厅的TD产业联盟站台上，杨桦向记者表示，WiMAX被国际电联批准成为第四个国际3G标准，确实对TD-SCDMA产业化乃至国际化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还没有到对TD-SCDMA发展造成困难的地步。杨桦客观地评价说，“客观上，WiMAX成为3G标准可能会在市场上与TD有一定重复，但在TD的大市场上来看影响并不是很大，作为TD-SCDMA来说，它的海外市场前景还是很不错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杨桦进还说，从某种角度来看，WiMAX成为国际3G标准还会对TD-SCDMA产生很大的积极促进作用。首先，此事件更加有力地证明了TDD在3G中的重要地位以及突出的技术优越性，也能够说明同是基于TDD的TD-SCDMA很有技术价值和商业，会越来越有前途。其次，就技术而言，不同的技术有不同的应用领域，WiMAX成为国际3G标准使得TDD阵营又多了一分子，对于TD-SCDMA本身的技术和产业发展是一个促进，会使得目前参与到TD-SCDMA研发、生产的企业更加坚定信心，夺取TD-SCDMA产业化的最终胜利！</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从诞生以来，在TD-SCDMA的成长道路上，从来就没有缺少过荆棘与坎坷，正如杨桦秘书长所说的，或许在WiMAX的促进下，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技术一定会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为来自世界各地的朋友做好3G服务工作，在产业化的道路上迎来最终的胜利与辉煌！</P>
<P style="TEXT-INDENT: 2em">PS：继去年香港电信展之后，笔者有幸再次跟随项立刚老师在报道中国国际通信设备技术展览会，继续未我国通信业尽力提供有价值的新闻报道。以上观点系项立刚先生与TD产业联盟杨桦秘书长10月22日下午“尖峰对话”谈及的一方面内容，与网友分享。</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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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2 Oct 2007 16:50:3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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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为什么消费者不能参与电信资费套餐制定？]]></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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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P>文/丛亮</P>
<P>自6月份起，各省市在电信资费套餐清理过程中，超过4万个夸大优惠、资费不透明等形式的套餐得到清理。据了解，针对电信企业推出的资费套餐数量过多，资费宣传过程中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模糊资费结构和使用条件等问题，信产部联合国家发改委于今年5月宣布，用半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对现行电信资费套餐进行全面清理，最终检查结果将在10月底公布。</P>
<P>笔者认为，信产部对运营商不合理资费套餐的清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电信产业健康持续的发展是十分有好处的，应该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电信资费改革力度，推出消费者自选各项业务资费的“自助型套餐”。</P>
<P>首先，我们必须肯定电信资费套餐存在的重要价值与意义，套餐这种营销形式是电信资费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手段和方法，消费群体是分层次的，是多样化的，不同的消费群体，在电信业务消费过程当中有不同的消费方式，对电信资费套餐也有不同的需求，在这一点上，电信运营商必须进行必要的市场细分，以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P>
<P>事实上，有很多消费者希望通过套餐形式的选择来满足自己的电信消费需求。简单来讲，就移动电话来说，有的消费者希望打电话便宜点儿，有的消费者希望发短信越便宜越好，运营商多种多样的套餐正为这一部分消费者提供了方便。</P>
<P>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我国电信资费套餐已经出现了十分混乱，甚至借资费套餐“坑骗”消费者的情况，如不合理监管，这种势头将一发不可收拾。随之而来的是信息产业部一系列的肃清电信资费套餐的行动。</P>
<P>实际上，在整顿不合理资费套餐的问题上，各路专家都是没有异议的，但是，对于电信资费套餐是否越少越好的问题，业界却存在巨大争论。笔者认为，消费者的需求确实是多样化的，资费套餐的多样化是勿庸置疑的。但是，笔者强烈建议信息产业部等相关电信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电信资费套餐改革力度，让消费者参与到套餐设计与制定当中，让消费者与运营商互动地来进行“讨价还价”，这样才能真正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北邮丛亮]]></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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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6 Oct 2007 11:15:4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0-16T11:15:41+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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