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不杀赖昌星不足以平民愤

闲言碎语   2007-05-22 18:58   阅读1649   评论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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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抓赖昌星不足以平民愤,不杀赖昌星不足以慰人心

 文:/梁兄

 (赖昌星在住所附近)

     赖昌星何许人也,远华走私案的首脑, 1999年因为中国打击走私犯罪被查出其名下的厦门“远华”公司进行国际走私,金额高达500多亿人民币,偷逃税款超过300亿人民币。

这位受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犯,他1999年举家逃往加拿大后一直留在温哥华,在加拿大活得有滋有味, 平日以一部林肯房车及一部黑色 宝马代步,每天都要上高级餐厅吃饭.

著名的红楼已被钉在了耻辱柱上,与之相关的一些人也死的死,坐牢的坐牢,即使某位杨大歌星也成了咸鱼,折腾很久也没有翻身.而赖昌星,到现在还奢华的活着.

 

赖昌星的现状,给一些贪官及罪犯分子树立了极坏的典型和榜样,他的这个策略无疑成了一个保命的方式.先是潜逃,如果不被发现就继续过着奢华的生活,如果被发现,就利用国际之间法律的不同,逃避死刑,逃避制裁.

  疑犯外逃,本身就令执法严重被动.而引渡是解决问题的最重要一个方法.但实际上, 中国和包括加拿大、美国等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无引渡条约,双方在刑事司法领域的理解仍有很大分歧。引渡成了一个旷日持久的战斗,甚至受制于人.

这就是现状,对于外逃人员的抓捕和制裁受阻,令法律和执法失去了它的威严.

最近传出的新闻,可见赖昌星的有恃无恐.

中新网5月20日电 被加拿大法庭撤销宵禁令的赖昌星,日前出现在多伦多街头,与一群朋友在酒楼内把酒言欢,期间更与一名女子表现亲昵。(摘自网易新闻)

他为什么可以如此悠闲自得,到底是凭仗什么?这不是不得让人怀疑国内所采取的手段,我们到底能引渡他,并给以制裁吗?

“犯我中华天威者,虽远必殊”这是一句让国人热血沸腾的一句誓言,这是一种强捍,一种尊严.对于罪犯,也同样适用这句话.凡是窃我国财者,虽远必殊.这是一种震慑,也是一个态度.对于赖昌星,我们做的是不是太谦谦君子了,即使是承诺不给他死刑,他不得不看着他利用各种方式来光明正大的逃避制裁.我甚至对于最终结果表示怀疑,最终能否成功引渡?我们知道,赖昌星精于权谋之道,谁能保证他不会拿着走私的钱在加拿大干扰司法公正.到时,我们如何自处?

因此,我认为,在引渡受阻,对外逃罪犯进行制裁变得遥遥无期时,不如使用非官方手段,直接进行秘密抓捕或者格杀,叫暗杀也行.这在国际上也不是没有先例.此种方法的好处是对于罪犯起到极大的心理震慑,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即使会引起一些外交方面的纠纷,也可以推个一干二净.

写到这儿,连我自己也以为有些疯狂.也许不足取,只当是一种思路吧.在文章结束之余,我认为在制度上防微杜渐,杜绝罪犯外逃和转移财产的途径,才是根本之道.动辄数百万,数千万,甚至数亿的财富流走,不光是气愤,更是心疼的很.而对于失职失查者,也应该严惩不贷.因为严苛的法制制度和的执法力度,是打击犯罪的利剑,也是对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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