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满腔杀机为哪般
满腔杀机为哪般
文:梁兄

来自中安在线的新闻:昨日,蒙城县板桥集镇6位打工者捐资10万元,为家乡派出所添置的4辆警用巡逻摩托车和一辆警车正式配发到派出所民警的手中。 板桥集镇是劳务输出大镇,为了使外出务工人员安心工作,镇派出所始终把加强治安巡逻和治安防范作为重要任务,辖区内治安稳定。当这些外出务工且有一定成就的打工者得知派出所还存在交通工具不足的实际困难后,便慷慨为家乡派出所捐资,帮助添置交通工具。这些警用装备的投入使用,有效地改善了当地派出所的出警、处警条件。 (胡卫国 尚雷刚)
偶而打开收音机,竟然听到了这样一个消息,上网查了一下,得到上面的这个简讯,内容很少,很多东西也没有写出来.也无法进行深入的了解.如果事实真是如此,无疑是警民和谐的一个范例,值得大书特书一番.但我却有些不相信.
古人曰:闻善则疑,闻恶则喜,此乃满腔杀机也。我虽然有些惶惶然,但怀疑之心依然存在.
我本人家乡在阜阳,对蒙城这个地方略知一二,蒙城属于阜阳市的管辖范围,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城镇,蒙城不通火车,交通不算方便,是国家级的贫困地区, 最主要的是蒙城行政办事拖拉,经济发展较慢,人民的生活水平较低,我二年前从蒙城经过,还是土坯房、拉牛车的落后情况.大家对蒙城的了解可能更缘于相声演员牛群导演的牛县长的闹剧.而后来, 引进牛群的那位县委书记孙克杰自杀了,而包括孙在内的三任县委书记都因经济问题而被处理。就是这样一个贫困而又经济困难的地方,当地打工者会拿出10元给派出所购买警用车辆.这不得不让人疑心其中是否有什么问题?
疑问一:这六位打工者真的是打工者吗?我家乡都有不少亲人和邻居在外面打工,每天八小时以外还要加班四五个小时,每周能休息一天已经很不错了。省吃俭用的一年下来也剩不了多少。而蒙城这里,很多地方都是十户九空的情况,只剩下老人在家,其它人都外出打工。这是蒙城的现状,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6位打工者,会拿出十万元来为派出所购置车辆?当然,如果是事业有成的老板、经商者,我们也不必有什么惊异?但打工者做这些事,不得不让人奇怪了?
疑问二:这钱不能用在其它地方吗?蒙城的基础教育很薄弱,我在《知音》杂志上看到有关助学的文章,蒙城的学生经常在上面出现。因贫苦而失学者很多,很多学校设备简陋,条件恶劣。在这样一个贫穷落后的地方,我们的钱是不是有更好的用处?既使我们这六位事业有成的打工者,如果真有闲钱,是不是考虑为当地学校购置点教具,改善一下条件?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与情与理,将钱捐给教育都比给派出所买车要合理,可行。
疑问三:派出所接受捐赠是否合理?派出所也是政府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经费支出是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当预算经费不够,且影响到了正常工作运转情况下,同级政府应当增拨经费为公安机关解决困难,而不能由公安机关靠接受企业、个人捐赠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从网上搜索到一个相关的法律:《公益事业捐赠法》。该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捐赠的财产,用于公益事业。派出所作为执法机关,接受社会捐赠行为,显然不属于该法。如果此法可行,那么我们怎么区别这种捐赠行为是否是集体受贿行为呢?
第三点才是重点,公安机关接受捐赠的话题在社会上有诸多的讨论,山西省公安厅接受矿主赞助800万购买警务飞机,传奇富豪李春平捐赠15辆警车给北京市公安局和武警总队,这两个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合理不合理,合法不合法,都各有各的说法。本人不是专业人士,无法从法律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但是,六名打工者捐赠车辆是警民和谐,那么其他人是否也可以以捐赠之名来行行贿之实呢?这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权力寻租的方式太多了,这种方式谁也不能断定不会沦为犯罪的工具,权力寻租的帮凶。毕竟接受者是国家机关。
人民是很容易满足的,只要是真心为民,都会受到人民的拥戴和支持,也许这个派出所真的为当地治安做了很多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六位捐赠者的心情我们也很理解,但这样的捐赠,我看,不做也罢。
十大最新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