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 2008-08-24 23:13:23 阅读91 评论2 字号:大中小
《血迷宫》,一部拍摄于德克萨斯州的奥斯汀和乌托,历时五周的电影,导演乔尔科恩和伊桑科恩将他们自己独特的黑色幽默灌输于此部电影中,同时也塑造了所谓的“科恩式人物”,科恩式人物并非神话中的英雄,也不是广义上的英雄,即好莱坞电影中常见的那种英雄(除了《米勒的十字路口》中的汤姆),恰巧与之相反,科恩式的人物是反英雄的,一个男人——或是女人——屈服于超越他,有时淹没他甚至终结他的事件。在《血迷宫》中,首先是雷依——艾比——马狄——威斯,影片中的四重奏。一系列的误会使他们成为牺牲者,互相残杀,甚至不知内情(虽然艾比成了唯一的幸存者,但她永远不知道真相,因为她杀死了威斯,这个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始作俑者,也就提出了最后一个能揭露这个屠杀游戏真相的人)。
《血迷宫》这部影片的总体美感,是用某种德克萨斯式的慢节奏描摹出来的(这是电影艺术家所设计的大前提)。开场时,镜头固定在德克萨斯荒无人烟的沙漠般的风景上,这使我们仔细的听着叙事者的画外音,这是一段带有“地方色彩”的旁白,不受修饰的拘束,寥寥数语便足以给出一个对话般的基调,同时它们表现出了与一般意义上的黑色小说的联系。小组的固定镜头伴随画外音,二者结合在一起展现出电影的背景。声音环境加强了画面的纪录片效果,它听上去像是并不引人注意的背景声,录音带里的噼啪声,或者说是虚拟的电影寂静,这种手法在科恩兄弟的电影里虽然不多见,却明确揭示出他们对待电影的态度。科恩兄弟要强迫观众竖起耳朵,屏息凝神投入到电影叙述的故事中,好让自己与电影人物合而为一。《血迷宫》刚开场的几秒钟,便平息了电影院里的窃窃私语,营造出一种沉闷的环境,与影片的气氛吻合——这正是一部节奏缓慢,令人着迷的哥特式惊悚片。
在影片中,科恩兄弟运用不同的镜头来表达不同的人或不同的事,或是烘托渲染,或是细致描摹。一些缓慢的镜头正符合了这部影片的节奏,人物不仅不跑动(哪怕在他们面临死亡危险,如雷依被马狄瞄准时,艾比与威斯对峙时),甚至很少移动,当他们需要移动时,中间的过程在省略中消失掉,人们只看到出发与到达的场景(导演将四重奏压缩至有限的空间,以便更好地凸显它)。在这个德克萨斯“微缩景观”中,男人和女人们明显的步调一致,除了雷依的同事。他是德克萨斯乡村世界中唯一的外来者,与其他人沉重而忧郁的步调相反,他总是蹦蹦跳跳的。科恩兄弟常用长时间的固定镜头来强调轮廓线,这种方式能使人感觉到环境的氛围,同时使人物植根于此。这种具有压迫感的美使主人公置身于一种近似麻木的迟钝中,并进一步被演员“极简抽象派艺术家”式的演绎和“缓慢”的蒙太奇所代替,在《血迷宫》中,有许多按真实时间推进的场景,有时,影片中同时存在许多视角,如雷依发现马狄的尸体时,又如在结尾,艾比反击威斯时,蒙太奇放大人物的行为,直至形成时间上的驳论,将动作放慢到极致,这个动作在某种程度上像一系列十分沉重的舞蹈,每个人物,包括最无辜的人,都准备着在灵魂和意识上更加堕落,一切都恰如其分,使观众也有时间权衡情势,能与雷依和艾比同时面对谋杀的假设(在这种情况下实施正当防卫)。
嘲讽是科恩兄弟的影片风格的基本特点之一(还有黑色幽默)。这一点很早就表现出来了,成为他们所有作品的基调。首先是出现在《血迷宫》中艾比和雷依这两个人物之间。这个幽默的舞台揭示了两个人物相互之间的吸引力,当然是从对话中表现出来的。因为雷依在开车,我们对这种情况是很熟悉的,因为在电影里,生活中看过无数次了。但如果丝毫没有让我们觉得意外,那是因为此前他们之间的交流有误导作用,以至于我们几乎要质疑他们之间的感情,直接又平庸,达到了可笑的地步,二人在开头相互表白的片段被科恩兄弟拍出嘲讽的效果,既是因为他们独特的喜好,也是为了区别于前人。他们成功的实现了一个介于幽默和戏剧性之间的危险平衡,从而令观众微笑,同时又感觉不适。这种嘲讽营造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气氛(这不会让戏显得特别荒唐可笑)。除此之外,他还在人物不知道的情况下,将观众的目光投射在人物身上,观察着他们的一言一行。嘲讽在这里变成对他们的低微和平庸境遇的反映。因此,雷依和艾比本人将绝不会去嘲笑,追踪他们的侦探威斯亦是如此,他们都是牺牲品。
科恩兄弟可算得上是黑色电影领域的大师,黑色幽默甚至是他们的电影给人的第一感觉。运用黑色幽默就如同走钢丝,随时都有从上面跌落的危险。同一情节,如果幽默不足就会令人反感,反之,如果幽默过多,则会变成滑稽。在这两种情况下,影片都是失败的,成功完全在于掌握平衡。在《血迷宫》中,科恩兄弟恰如其分地运用了这种艺术手法。我们在电影中的一个片段里看到威斯朝马狄开枪。为了使他们的计划达到最佳效果,科恩兄弟充分利用这一引子,使观众的想法与雷依对事件的了解程度脱节。因此,当雷依用衬衣擦拭漫开的血迹时,观众知道这是徒劳的,人物在做无用功。黑色幽默初露端倪并在随时间发展而加强……隔壁房间里一对不速之客的到来迫使雷依匆忙间做出抉择,他决定应对事件的发展。于是一场奇特的计时赛开始了:一边是正在擦血迹的雷依,他把衬衣在洗手盆里绞干,弄污了洗手盆;另一边是马狄的血,一滴一滴有节奏地落在地上。雷依走投无路,更何况他除了推算错误,运气不佳之外,还手脚笨拙;他非但没有擦掉血迹反而使血污越来越多。隔壁不停地传来女人的笑声,强烈的对比使雷依不断增加的焦虑变得极具喜剧性。这一场景与希区柯克的《精神病患者》中的诺曼·贝茨清理浴缸里和浴室地板上马里恩·卡纳的血的一幕极具相似。然而科恩兄弟处理黑色幽默的手法与希区柯克不同。他们通过讽刺(隔壁女人与备受折磨的雷依仅数米之隔,却在尽情嬉笑)和嘲讽(她似乎在嘲笑雷依)来达到黑色幽默的效果,而悬念大师则更多把黑色幽默作为辅助手段。科恩兄弟同时还引入了荒诞的成分:鲜血弄脏了雷依所触摸过的一切,地板、衬衣、洗手盆,丝毫没有要消失的意思,血只是从一个“载体”转移到了另一个,以至于镜头只好省略,并使雷依可以做完清洁。
在另一场景中,雷依把马狄装到汽车里之后,雷依看到了一个垃圾焚化炉,观众和雷依同时(至少观众会这么觉得)想到,这是毁尸最保险的方法。汽车驶向燃烧的焚化炉,然后缓缓停下。雷依把血迹斑斑的衬衣扔进火里然后离开了。这种形式的黑色幽默依赖观众对剧情发展的预测能力。一切都暗示雷依会把尸体扔进焚化炉,然而科恩兄弟却在最后一刻打消了这种期待,尽管如此,还是使我们的脑子里闪过一丝令人毛骨悚然的念头。总的说来,人们会心一笑恰是因为掉进了他们设置的陷阱。
不管怎样,尽管雷依的选择很容易获得大家的认同,最终他却表现得比想象中更为残忍。影片人物通过自身的经历认识到,同情比残暴更具摧残性……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已死”的马狄从昏迷状态中醒来,试图抓住最后一线生存的希望,他的“复活”把雷依吓坏了。镜头的推进能清楚地使观众看到他那张惊恐的脸。在这段将近二十分钟的场景中,只有几个音乐的断章,没有任何对白。这正是科恩的电影与好莱坞电影的不同之处。现在的雷依必须干掉一个濒临死亡却仍在拼命挣扎的可怜人。这一“发现”是一种极其“细腻”的黑色幽默。也许就是影片最精彩的部分。它阐释了希区柯克关于犯罪的一句话:“杀一个人非常难,非常痛苦,并且需要非常······非常多的时间”。
当雷依经历人生中的恐惧之后回到车上时,他很快向现实屈服了,他必须给马狄以致命的一击。马狄趴在马路上,垂死挣扎,已经是一个唾手可得的猎物了。雷依后退一步,想要发动第一次攻击。但是那个无可挽回地走上了死亡之途的人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表现出强烈的求生欲,这动摇了雷依的决心,他放弃了。有那么一刹那,人们甚至认为雷依会离开或者把他送到医院去,事情却并非如此。他的行为变得很变态;他不过是在寻找一个不那么野蛮的方式来杀掉马狄。也正如此他才想到了铲子!这次,马狄抓住了他的脚踝,然后一辆卡车从对面开来,迫使他又一次后退……最终,雷依用最不人道的方式杀死了马狄:活埋。
黑暗的情节继续,雷依发现自己被卡在齿轮里,进退两难,一方面他非常固执,另一方面又渴望保全自己,事情的发展失去了控制,最终到了无法挽救的地步。影片的整体情节保持了幽默与残忍的平衡,但必须承认,在第二部分观众的心被揪了起来。黑色幽默的一个关键词就是“矛盾”。通常,情节使观众情绪低落的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乐趣。当气急败坏的雷依往马狄的脸上铲土,然后猛击他的脑袋时,一步步将事情的发展推至如此境地的一切,雷依的顾虑放弃,马狄绝望的动作,此刻都重叠了起来,使雷依残暴的行经看上去“合情合理”,使雷依得到了宣泄。在这种情况下,喜剧感往往与反感一样强烈。
《血迷宫》就是这样一部以嘲讽、黑色幽默为特有风格,夹杂怪诞,以奇幻之风侵蚀的侦探片,加上镜头和声音的不同变化,使科恩兄弟的意图在片中得以完美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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