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分红是一个错误
央企分红是一个错误,这话不是为中央企业说的,而是为社会说的。
5月30日的消息,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开始以股东身份从国有企业分红,试点阶段主要是针对直属中央的158家大型国有企业,之后各个地方国企也将会陆续采用相应做法。政府同时也交代了要如何花分到的这部分钱,大概就是要建设一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台,将钱主要投入到产业以及企业再调整上,另外还有一部分钱会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从新闻披露的反响看,对央企分红几乎一片欢呼声。对中央政府而言,实施这样的政策是理所当然,因为历史上它代表全国人民在国有企业的建设中投入了大量的资产,如今企业年年获利,当然要开始对其利润分红。从数目看,国企创造的利润惊人:2006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1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达7700亿元。而2007年据称中央企业的收益将超过8000亿元;如果加上地方国有企业利润,规模将超过1.2万亿元。政府的分红即使按10%算,都有近千亿,实在是一笔惊人的利益。就社会的普遍情绪,几乎都认同将部分国企利润转移到政府手里,道理也简单,既然你是国有企业,那创造的利润就得都归全民所有,而国家既然代表老百姓,由政府掌握利润至少比企业名正言顺。就如有些媒体所说的,自1994年开始连续13年来“国企吃肉,社会喝粥”体制也该终结了。
但是,以上反响都忽略了一个真正重要的问题:一旦国家能直接从国企手里获取利润分红,那么国家与企业将比任何一个时刻都更形成一个利益同盟,形成一个在健全的市场经济中几乎不可能出现的强大的托拉斯集团。我们知道,国资委旗下的158家国企,原本就几乎都是各个相关行业最具市场势力(market power)的企业,比如中石化、中石油在石油行业,中移动、中国电信在电信产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在电力行业等等。可以想象,当政府可以从这些企业直接获得利润时,政府将比之前更有动力用相关行业政策来维护这些企业的利润。
国有企业的利润不是社会之福。这话周其仁曾反复论述过。国企的利润就是社会的成本,利润越高,社会支付的成本就越大。特别是,我们的国企,即使冲入全球500强(2006年有23家入围),主要利润也不是在中国之外赚老外的,相反,几乎都是在国内靠着政府特批权力赚中国老百姓的。因此,国有企业的利润,和其他任何一个行业一样,总是越低越好。
市场经济的一个好处是,它总能用“竞争”将某个产业的高利润拉底拉平,从而让整个社会享受到好处。当某个行业突然有个企业赚大钱了,总会有闻风而至的其他企业与之竞争利润。此时,如果不考虑政府的作用,企业在竞争面前为了维护住更高的利润,只有几条路可以走,第一,出新产品,赚取第一桶金,第二,降低管理成本,从而利用价格竞争或者类似市场策略将竞争对手杀下马。在这样一个竞争利润的过程中,社会不断的享受到越来越多的新产品,而且价格还越来越低。
唯一能免于竞争的利润,只有靠政府行政手段禁止竞争的行业。90年代末,国企经“抓大放小”改革后,留下来的很多都是依靠政府行政命令能一定程度上免于市场竞争的大型国有企业,从而能迅速积累起很高的超额利润。因为政府的强制性行政政策,使得这些利润挥之不去。此时,真正对社会有好处的做法,应该是弱化政府对企业的行政保护,放开市场准入,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经营,竞争利润。这种改革,经济学上叫“放松管制”(deregulation);事实上,对国有企业占主导力量的行业,不但要放松管制,而且还要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管制。原因很简单,既然国家给了它们更多的特权,就得对它们有更严厉的监管。
常用的对垄断企业的管制手段包括:价格管制、投资回报率管制、质量管制等等。而经济学上分析所有这些管制手段,都必然要考虑一个问题,即“管制俘获”问题;也就是说,要考虑受管制企业用各种手段俘获住管制者,使管制者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因为一旦管制者被俘获了,那么管制手段也就无法有效的约束垄断企业了,从而社会福利也会相应受损。
如今倒好,国家对多年牢牢占据垄断地位的大型国企(无论中央还是地方),不但在放松管制、引入社会竞争上没有多少进步,反而还用明确利润分红的方式将管制者与被管制者直接绑在一起,不用企业来俘获,政府自己就送上门来了!
毫无疑问,如果民营企业能进入垄断行业,并且与现有的国有企业平等竞争,那么社会福利必然遽升。不过,这不但需要政府启动放松行业管制的改革,而且还要政府非常清楚的将自己摆在管制者的身份上,不能与管制企业有利益上的关联。但是,显然目前让国家从央企利润分红的政策,却让政府与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建立起亲密的利益同盟关系,因此,打破行业垄断势必变得更为困难、甚至毫无可能。
其实,仅凭这一点,我们就足够说,央企分红给政府的政策是错的。虽然从国有企业的特点来说,政府可以代表全体老百姓从央企处直接获取利润,但是,无论政府采取什么政策,都不能漠视经济规律的客观存在。同样一笔钱,从企业手里转移到政府手里,就我们所能观察到的历史而言,并不能证明政府能比企业(无论国企还是民营企业)更善于运用这笔钱为社会带来福利。相反,我们看到了大量政府挥霍浪费财政以及各种官员占用公共资源为自己牟取私利的行为。比如,陈良宇挪用社会保障资金;郑筱萸、殷国元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等等。另外,过去二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经济繁荣的最关键要素是无数的民营企业家参与到市场里,开始是在一些政府控制不住的行业,后来是政府有意识引入,总而言之,让社会自由参与到各个行业做生意,在未来依然会是中国经济保持活力的关键。所以,即使目前我们无法保证政府的能力,至少我们要保证我们的政策不能阻碍各种行业垄断的破除,而这显然需要政府至少保持住管制者的基本角色,而不是急匆匆的就让国有企业分红。
当然,政府会考虑让国有企业分红、并且相当自然的实施这个并不妥当的政策,这和中国政府的特点息息相关的。与世界上多数国家相比,中国政府最大的特点是:在收入方面,除了税收之外,它还拥有大量的存量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自然资源、所有的国有企业等等。这些资产给政府带来了惊人的财富,同时也给中国经济带来了相当大的隐患:一个习惯直接控制经济并盈利的政府,很难指望它能在行业政策上保持基本的客观与公正。
所以,中国这个经济体未来的健康将取决于两个方面的政府变革,第一,政府如何退出存量资产,第二,政府如何打破既有行业存在的行政垄断。
不考虑其他国有资产,单就国有企业而言,政府首先必须确保国有企业所在行业的行政垄断能顺利打破,其次才需要考虑政府如何在不损害公正的前提下退出或者出售国有企业。而且政府在这两个方面的行动不能互相阻碍。从这个角度说,让央企向政府分红,在两方面都违背了处理原则:政府不但没有退出存量资产,相反结合的更紧密了,而且政府完全没有考虑到央企的垄断问题,反而与拥有垄断权利的央企建立了更紧密的经济联系,这对于想进入垄断行业与央企竞争的社会资本来说,肯定是今年听到的最坏的消息。
理论上,政府是全体老百姓的代理人,而国企又是政府的代理人,但是由于委托人太多,代理人太少以及制度上的既有安排,当政府与国有企业两个代理人建立起直接的经济共同体时,当下作为委托人的中国老百姓,几乎没有什么反抗能力的。也许只有未来实现一种合理的宪政制度安排后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可是,在这之前,不知道类似央企分红这样错误的政策还会出现多少!
200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