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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姜奇平的博客]]></title>
	  <link>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link>
	  <description><![CDATA[ 1984年毕业于南开大学中文系,曾任《农民日报》评论部副主任,《农民日报》十佳新闻工作者之一,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1998年创办《互联网周刊》任主编,现任名誉总编、“奇平视点”专栏作者。现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CECA国家信息化评测中心副主任、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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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Thu, 28 Aug 2008 09:25:48 +0800</pubDate>
	  <lastBuildDate>Thu, 28 Aug 2008 09:25:48 +08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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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Master><![CDATA[姜奇平]]></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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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姜奇平的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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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微软纵容盗版十年战略就是标准垄断]]></title>	
    <link>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7289253351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近日，微软（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亚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微软大部分以非正版方式存在，正版产品市场份额很小，因此微软在中国构成垄断的前提不存在。”26日，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著名新经济评论家姜奇平向新民网记者表示，微软这一说法根本不能成立。</p><br>
<p>姜奇平称，张亚勤的此番话是从产品垄断角度说的，而从标准垄断角度上说，微软在历史上曾通过IE浏览器的免费打败竞争对手，因此并不是说没有获得市场收益就没有垄断。美国司法部判定微软垄断恰恰不是以微软产品在市场上获得多少利益来判断，而是以没有获得多少利益判定其垄断。在中国也是如此，虽然盗版的存在让微软没有获得这部分利益，但微软占领了市场，形成了事实标准，因此仍然是标准垄断。</p><br>
<p>盖茨曾于1998年7月20日在《FORTUNE》杂志上说，“尽管在中国每年有大约300万台电脑被售出，中国人却不会为软件付钱，不过总有一天他们会的。既然他们想要去偷，我们想让他们偷我们的。他们会因此上瘾，这样接下来的十年我们就会找出某种办法让他们付账。”</p><br>
<p>姜奇平向新民网记者指出，曾经有很多的事实指出微软纵容盗版，盖茨的这番话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微软并不是盗版的受害者，微软出于获利目的有意识纵容，准备在十年之后收回成本，现在微软容忍盗版的十年战略正好到到期，番茄花园事件也验证了微软的卸磨杀驴，微软开始收网了。</p><br>
<p>微软通过盗版占有了市场份额，虽然不等于占有市场，但占有市场份额从某种程度上抑制了竞争对手进入，妨碍竞争，因此盗版和把一些产品免费在某种意义上是一样的结果。最典型的是在文字处理领域，如果有盗版的OFFICE可以用，没有人会再花钱去购买金山公司正版的WPS，这个因素直接导致了WPS在中国市场的失败。当所有的竞争对手消失后，微软可以借机垄断中国市场，赚取超额利润。</p><br>
<p>因此，姜奇平认为，微软现在拿盗版说事儿，通过指责别人，洗脱自己的行为，是非常不客观的，通过收费、免费、纵容盗版等占有市场都属于垄断行为。<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姜奇平]]></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7289253351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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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8 Aug 2008 09:25:3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28T09:25:3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网店新规于情于理有欠缺]]></title>	
    <link>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630344255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北京市工商局最近出台的网店新规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所谓网店新规，主要是指《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意见》关于“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含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其中引起争论的主要是关于个人从事电子商务要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由于事关我国C2C电子商务走向，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工商部门规范市场的初衷也许是好的，但我个人认为网店新规于情于理不合。 </P><BR>
<P><STRONG>电子商务要以C为本</STRONG> </P><BR>
<P>于情不合很简单，就是网店新规与老百姓的愿望不合，老百姓对网店新规不满意。据新浪对北京网店新规进行了一项网上调查，截止到7月22日的调查结果显示，在6414人中，对“你赞同北京工商网店新规吗”问题，回答不赞同的，高达86.31%；认为“扼杀卖家积极性，对发展有害”的比例高达85.32%。 </P><BR>
<P>在中央反复强调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今天，在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的当前，这样的结果实际上已经代表了一切。有关地方、部门，应该把以人为本这个大道理，摆在各种小道理之上，对网店新规缓行、慎行、变通、重释。 </P><BR>
<P>以人为本，落实在这件事上，就应是以C为本。以C为本，不是我提出来的，是侯大银提出来的，我认为很有道理。在我看到的关于网店新规的各种评论中，这句抓住了要害。我们发展电子商务是为了什么？最终还是要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而不是站在官本位的立场上来看待。 </P><BR>
<P>首先，网店新规对就业有负面影响。当下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是就业问题。该举措可能导致大批依靠网店经营为生的人群出现就业难等问题，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反作用。 </P><BR>
<P>我赞同吴敬琏先生的下述说法：每个阶段都有一类企业承担推进改革的重任，“我觉得代表这一趋势最新进展的是网络平台，比如目前已经解决了超过100万人就业的淘宝，它让创业、就业的门槛更低，惠及更多人，更好地解决了公平问题。” </P><BR>
<P>从以C为本出发，应把就业问题摆在比工商问题、税收问题更重要的位置来考虑。网易组织调查“你是否担心网店新规影响个人就业”，88.67%的网民表示“担心”。这应引起中央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P><BR>
<P>其次，网店新规不利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我国国家税收增速长期高于居民收入增速。2007年，我国税收收入增速为31.4%，而同期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速却只有6.8%。作为服务型政府，需要平衡取和予的关系。网店新规有利于调动本来已经过热的收税的积极性，但不利于增加居民收入，甚至可能沉重打击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断了他们的生计。 </P><BR>
<P>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一种以经营为职业，如个体户，他已不是C（消费者）而是B（商家），自然应比照个体户接受工商管理；另一种不以经营为职业，属于消费者从事非职业化的生产经营，如农民经营自留地；或兼业，如低收入阶层为弥补家用从事的不稳定的第二职业。 </P><BR>
<P>就网店新规影响最大的C2C的情况而言，绝大多数属于后者。叫C这个名称，就说明个人的主要身份是消费者；消费者（C）即使以营利为目的，偶尔做成几笔较大买卖，与企业（B）仍有本质区别，而且这种情况是少数；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如果他们真的把经营当作职业，出于做大和持续发展的自身利益考虑，把主要身份转化为企业（B）的概率要高于自甘不专业（继续当C）的概率。网店新规在这方面存在政策定位不准的问题。把规范的目标，对准了行为（营利动机），而不是角色（生产者与消费者）。 </P><BR>
<P>因此有可能造成把消费者（C）当企业（B）治理的严重错位。鉴于特殊历史条件下尚没有把自留地和集市贸易这种C2C纳入B来管理的先例，网店新规触动如此大的政策，一旦影响社会稳定，如果找不到上位法规根据，是很难用地方性的条例之类解释过关的。 </P><BR>
<P>从情感上说，C2C的实际情况是什么？是一些当不成企业家的老百姓，为了弥补家用而经营网上“自留地”。这种行为具有为国分忧的意义：这些C们在本该有更多收入而实际没有的情况下，不是怨天尤人，而是通过业余劳动，自我解决收入增长问题。对于其中的灰色地带，治与不治，早治与晚治，除了从工商局角度考虑问题，还应多考虑几个角度，如是否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有利于为社会保障体系分解压力，有利于调整居民收入与税收的关系，有利于解决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问题……。抓住以C为本这个关键，被动就会变主动，复杂就会变简单。 </P><BR>
<P><STRONG>规范电子商务要讲“理”</STRONG> </P><BR>
<P>当前C2C电子商务是不是有乱象存在？是有乱象出现；该不该规范？该规范。但规范电子商务不能乱来，要讲章法。章法就是“理”。网店新规也要讲章法。 </P><BR>
<P>第一，是先发展后规范，还是先规范后发展？ </P><BR>
<P>出台政策，要先判断形势。网店新规隐含的形势判断，似乎是C2C已渡过初级阶段，发展到中高级阶段，此时不规范就会大乱。如果有这样的判断，我认为是错误判断。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负责样本选定和结果测算工作的权威调查，2007年全国只有9%的中小企业已经开展电子商务。B尚且如此，对C做过高估计会造成政策误判。我认为，到今天为止，C2C电子商务也仍然处于起步期，对它的发展应该多鼓励，多扶持。过早地加以严格的规范，有可能会影响到电子商务的长远良性发展。一句话，应先发展后规范。 </P><BR>
<P>第二，是行政手段优先，还是市场、社会手段优先？ </P><BR>
<P>对C2C进行规范是必要的，但顺序应符合章法。政府应把管不好、管不了、不该管的事务，交给社会和市场处理。首先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其次，要发挥社会作用，包括社会服务网络和支撑服务环境的作用。最后，在市场与社会治理失灵时，才考虑政府出面；而政府出面，又应把行政、许可、执照这类手段，作为万不得已的最后手段采用。举例来说，淘宝出于自身利益，会加强对C2C的诚信管理。类似机制是否已到了全面失灵的时候？政府在营造C2C信任环境中的作用，是否充分发挥过而仍不起作用？等等。目前没看到这方面的合理解释。 </P><BR>
<P>第三，是直接服务为主，还是间接服务为主？ </P><BR>
<P>政府进行规范，包括采取行政手段，都是可以的。规范也是一种服务。但政府应从以直接服务为主，转向以间接服务为主。在C2C发展环境和支撑环境方面有许多“功课”滞后的北京，办理营业执照这类直接服务冲到前面成了舆论关注“主角”，是否有点反客为主？ </P><BR>
<P>第四，是规范C2C平台，还是直接规范网民？ </P><BR>
<P>同样规范C2C，规范的主要对象，是C2C平台，还是一竿子插到底管网民，也应有个章法。出了问题，是抓和尚，还是抓庙？这本是个简单问题。挑出一些C2C平台管理失灵的个例容易，但如果在指导思想上就是想绕过C2C平台，直接管网民，把简单问题复杂化，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要防止一些部门出于本位利益，不顾大局，将设租、寻租这些官本位套路，从网下带进网上，造成互联网环境污染。</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姜奇平]]></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6303442558</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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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30 Jul 2008 15:04:4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30T15:04:4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门户网站的中国化之路]]></title>	
    <link>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64448121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nbsp;</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十年零一个月前的一天早晨，我上网时惊讶地发现，“雅虎中文”不声不响地出现了。我马上在评论中写道：“中国的网络门户被打开！” </P>
<P>　　当时忧心忡忡地发表感想：我深怕在21世纪数字化生存中的小孩子也给我来个E-MAIL：“中国在雅虎之何方？”“中国与赛佰空间网路相通否？”这里有一个典故：1840年12月，鸦片战争打开中国大门之时，琦善派去同英军统帅义律交涉的特使张喜，不知英国在哪，逢人就打听：“英国在中国之何方？”“英国与中国陆路相通否？” </P>
<P>　　我的担忧看来有些多余。十年后的今天，我们需要询问的，不是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在哪里，而是“雅虎中文”、TOM在哪里。十年沧桑， 中国的门户在开放中站稳了脚跟。 </P>
<P>　　中国的互联网是全世界互联网领域里的一朵奇葩，它在令老外们摸不着头脑的同时又佩服无比。而在中国的互联网中，中国的门户网站们则占据了绝对的头把交椅。搜狐、网易、新浪，当然一定还要算上后起之秀的腾讯，他们加起来基本“挟持”了全部的中国互联网网民，他们的业务无所不包，新闻、短信、博客、社区、网游、搜索、电子邮件、音乐、视频…… </P>
<P>　　回顾历史，人们自然有一个疑问：中国门户网站是怎么立起来的呢？ </P>
<P>　<STRONG>　1、靠变花样赚钱</STRONG> </P>
<P>　　在《信息改变美国》一书中，著名经济史学家钱德勒认为，共享信息基础设施，自17世纪以来，就是驱动美国国家转型的力量。站在信息革命的高度看，门户网站是可以改变一个国家的信息基础设施的。这一点，甚至连国家本身最初也没有充分意识到。 </P>
<P>　　拿用户当作基础设施经营，是门户网站发现的一个基本规律。基础设施的特点是，它本身可以是免费的，如公路可以大家走；但是在基础设施上派生的应用，却是可以赚钱的。马化腾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腾讯今天如此火爆，到了玩什么，什么有的地步。原因就在于有一个庞大的用户群。腾讯与传统门户不同，不是以广告为主要收入，也就是说，它主要不是定位在媒体，这就更加有说服力。 </P>
<P>　　门户需要用户形成规模，但赢利的关键点并不在于规模本身。信息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它上面派生应用，花样玩得越多，均摊成本越低。也就是说，品种越多，成本越低。这与两百年来工业化的规模经济规律（品种越少，成本越低）正好相反。我称之为国家范围经济。马化腾充分抓住了互联网变花样不怎么耗费成本的窍门，展开了增值服务。 </P>
<P>　　变花样，在经济学上就是增加品种。互联网增加品种，既可以获得较高附加值，又不打价格战。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化腾的玩法，道行在经济学上最深。虽然他自己可能不懂经济学。 </P>
<P>　　<STRONG>2、把信息变成服务</STRONG> </P>
<P>　　虽然默多克也一直想进入中国媒体，虽然国外网站也一直想在新闻信息服务上进入中国，但他们并没有找到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准确定位。这个定位被新浪找到了。 </P>
<P>　　新浪代表门户的另一个发展方向，即媒体的方向。新浪与腾讯的收费模式不同，主要靠广告赚钱。但与一般媒体不同，新浪定位于服务，而不是产品。这是机缘造成的。 </P>
<P>　　由于受准入限制，新浪起步阶段，不能作为具有刊号的新闻机构而存在，只能把自己定位于信息服务，申请ICP的执照。这在无意间，开辟了中国媒体的一片新天地。 </P>
<P>　　新浪将各家新闻机构的原创新闻，按照百姓的口味重新排列组合，这种排列组合本身，成为一种重要的服务增值。以往的报纸，大多处于“新闻纸”这种产品定位，从事的是官方口径的宣传事业。新浪不是新闻机构，没有记者证，反而不受这种定位的限制。第一，新浪可以定位于服务，而不是产品；第二，新浪可以定位于产业，而不是事业；第三，新浪可以按百姓的口味组合新闻，而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官方色彩。 </P>
<P>　　这显示出中外门户网站规律的不同。国外媒体在宣传属性、事业属性上与中国媒体差异较大。网上媒体与网下媒体苦于编排雷同，而在中国，网上媒体与网下媒体，宛若牛与马种属的不同，编排角度大相径庭。这就造就了新浪这种国际化投资、本土化编辑的门户网站。 </P>
<P>　　中国网民需要新闻服务，而非现成产品，这就是新浪可以成活，而新闻集团难以立足的原因。 </P>
<P>　　以服务为导向，冲破事业体制下的业态，把内容产业变为增值产业，这是中国门户网站的独特贡献。 </P>
<P>　　新浪模式的经济学意义，在于向服务业升级，突破了中国制造业的产业定位；但其创新意义不如腾讯高远，其媒体定位还有很大变数，所以我把它放在第二位。 </P>
<P>　<STRONG>　3、低者为王</STRONG> </P>
<P>　　中国民营互联网发展的一个独特景观，是越全球化，越本地化。美国的成功网站，在中国进得来，出不去，或者说站着进来，横着出去；而本地化的网站，却屡屡击败外来和尚。个中道理，我用一句话概括为“低者为王”。 </P>
<P>　　美国模式适合高端，而不适合中国水土。这是雅虎、AOL等在美国成功，在中国失败的主因。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办门户网站，要谨记“低的就是好的”。这好像不太合理，但这就是十年来的事实。门户网站在中国的发展，目前有以下特点（如果不叫规律的话）： </P>
<P>　　首先是高端服务，不敌低端服务。短信是明显的例子。当初三大门户靠短信赢利时，美国市场难以从资本上理解“短信”概念。觉得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只好把它概括为一种特定信息增值服务。AOL可以收费19美元，到了中国就不灵。 </P>
<P>　　其次是高雅文化，不敌通俗娱乐。网游是明显的例子。在有些人眼里，这里的通俗，实际是低俗。我不这样看。我大学时就可以把贝多芬的九部交响曲完整记忆下来，但并不觉得《老鼠爱大米》低俗。因为前者是现代性的，后者是后现代性的，不在一个维度里。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对互联网来说，低是应该的，俗更是比雅好。门户十年，证明了“无聊的力量”要比假正经好得多。 </P>
<P>　　第三是高科技，不敌低门槛。QQ是明显的例子。中国与美国不同，美国网民是通信能力与计算能力都强，中国是通信能力强而计算能力弱。在中国，通信与计算的普及程度差着好几个数量级，与美国形成鲜明反差。门户要想在中国站稳脚跟，技术门槛不能过高。我曾以雅虎邮箱乱码为例，分析了外商在华失败的原因。一些在美国人看来不是问题的问题，在中国会难倒许多不懂技术的人。国内门户网站就十分注意这一点，尽量不让网民感到技术的存在，吸引了较大数量级的入门级网民。 </P>
<P>　　低者为王，并不涉及什么高深的学问，但它确实是中国门户网站发展的一条规律。 </P>
<P>　　中国门户网站的发展历程证明，创新、进取和适应，是生存的法宝。<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姜奇平]]></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64448121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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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4 Jul 2008 16:48:0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4T16:48:0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SNS标准之争]]></title>	
    <link>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644472163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
<P style="TEXT-INDENT: 2em"><FONT face=楷体_GB2312>当前人们对SNS标准竞争的理解仍然偏窄，表现为重技术标准，轻经济标准和社会标准的倾向。在SNS发展之初，是不可避免的现象。</FONT></P>
<P style="TEXT-INDENT: 2em">SNS(Social Network Service)现在成为互联网又一热点。</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说在一次筹资午宴上，有人问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副总统竞选伙伴挑选得怎么样了，麦凯恩开玩笑地说：“你知道，这基本上就是Google一下的事。”这可说是SNS最近的一次“高级别应用”。</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SNS的历史</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NS如果要按它直译的意思“社会网络服务”来说，历史应该相当悠久。</P>
<P style="TEXT-INDENT: 2em">1872年美国画家JOHN GAST画过一幅叫做《美国的进步》(American Progress)的油画，画的是自由女神带领美国人民进行西部开发。画面正中穿着古希腊式松散时装的女神，看起来象是个电话接线员。因为她一手牵着电话线，电话线后面至少还接着十公里以上的电线杆子；一手抱着本书，有好事者用放大镜对准书名，看出上面写的是“美国人文明进化的证据”。画面上明显可以看出西部开发者形成一个个社会网络群组的情景。可见，基于电话的SNS，在美国西部大开发时期就开始发挥作用。</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著名经济史学家钱德勒考证，“美国人已经为进入信息时代准备了300多年”，“北美人早在17世纪就可认为踏上了信息高速公路，而在18世纪晚期经历了这一高速公路的交通拥塞”。从《美国的进步》中的交通拥挤状况看，此言不虚。</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美国人还没有文明开化前的2000多年前，孔子与墨子围绕SNS标准，曾发生过一场著名的争论。</P>
<P style="TEXT-INDENT: 2em">孔子主张“爱有等差”，意思是社会网络应根据人们关系的亲疏，来划分远近。如果按此标准，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有悖常理。儒家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社会网络应由身边的小圈，往天下的大圈，由里向外推导。如果连身边之人都不爱，如何爱天下之人呢？</P>
<P style="TEXT-INDENT: 2em">墨子主张“爱无等差”，意思是社会网络中的各个节点，应当是等距离的，没有亲疏之分。按这个逻辑，范跑跑显然是不合SNS标准的。大震临头，不仅没有做到兼爱，等差也没做好，起码先救谁后救谁的顺序大可推敲。</P>
<P style="TEXT-INDENT: 2em">随着互联网出现，社会网络的技术基础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六度空间理论流行起来。人们通过网络，可以在六重关系内，找到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人。80后“泡”与“被泡”遂成了SNS的最佳实践。当然，如果SNS仅限于“泡”与“被泡”，它还形成不了什么大气候，问题在于SNS还有更大的前景。</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SNS为谁而火</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去年10月24日，微软用2.4亿美元收购了社交网站Facebook 1.6%的股份，为还没有上市的Facebook估出150亿美元的高价。Google虽然在竞购中失利，但与MySpace的靠近，使他反而取得一种咄咄逼人的进攻态势。</P>
<P style="TEXT-INDENT: 2em">微软与Google对SNS的高度重视和投入，反映出SNS的商业价值正越来越得到主流的认同。</P>
<P style="TEXT-INDENT: 2em">MySpace、Facebook在国内也引来无数模仿者。有人把国内的SNS分为泛SNS、线索型SNS和主题型SNS三大类。其中泛SNS包括51.com、360圈等。线索型SNS实际是“关系”型SNS，典型代表就是校内、海内、同楼等。主题型SNS典型代表如宝宝树(育婴)、佳缘、百合(婚恋)等。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有意思的是，最早做SNS的陈一舟，转了一圈，又回到SNS。他2000年创办校园社区网站Chinaren，后来以3300万美元价格出售给搜狐。现在又按“中国Facebook”模式办起了校内网。</P>
<P style="TEXT-INDENT: 2em">SNS火起来是有道理的。互联网是技术网络，SNS是社会网络。信息革命从技术网络发展到社会网络，是一个必然趋势。</P>
<P style="TEXT-INDENT: 2em">然而，从SNS发展的具体路径来说，在美国成功的经验，在中国不一定能复制；反之也是这样。Second Life在美国很火，而他的中国模仿者，却达不到同样的水平；雅虎在美国很成功，但到了中国却连走麦城。</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认为其中原因，与网民的文化素质不同有关。中国的网民，更喜欢低技术门槛的人际交往方式；而美国的网民，更喜欢高技术门槛的人际交往方式。如果是通过喝酒联络感情，许多没什么文化的人，可以克服对酒精的不适，学会这一套；但如果要让他们通过高科技来做同样的事情，他们就会望而却步。</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就导致像短信这种低技术门槛的社会网络形式，在中国大行其道。而Second Life这种三维技术的社会网络形式，难以普及。</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了解了这个大背景，我们才谈得上对于SNS竞争形势的把握。SNS的竞争，看来比搜索引擎的竞争，在形式上高级一些。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在竞争之初，已从简单的产品竞争、技术竞争，隐隐约约发展为标准竞争。如果SNS的标准竞争真的形成，SNS产业会比搜索引擎产业更有出息。因为后者至今仍没有摆脱战略失败(指像电子邮件那样沦为超级应用)的危险。</P>
<P style="TEXT-INDENT: 2em">当前，人们对SNS标准竞争的理解仍然偏窄，表现为重技术标准，轻经济标准和社会标准的倾向。这在SNS发展之初，是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力图跳出这种局限，以技术标准的观察为基础，向更深领域思考。</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SNS标准的技术层面之争：Google借长尾发力</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对SNS来说，MySpace、Facebook层面的争斗，只不过是产品层面之争。真正的战斗将发生在标准层面。产品竞争的意义，相当于门店之争；标准竞争的意义，相当于争夺商业街。取得标准优势，相当于把自己的商业街变成了王府井，街上的门店自然鸡犬升天；反之，标准被否定，这条“街”就会萧条下去，门店再大也会关张。反过来说，只有商业街招商招得多，吸引力大，这条街最后才保得住；否则，没人在这条街上开店，这个街就会衰落。</P>
<P style="TEXT-INDENT: 2em">目前SNS技术标准上发生的故事，正是这样展开的。这有点让人想起当年微软与苹果公司在个人电脑上的争斗。所不同的是，当年苹果根本没意识到标准的重要性，陷入街、店合一的超级大店思路难以自拔。而今天SNS争斗的主角微软与Google，都有明确的标准制胜意识。这样一来，微软的形势就要比当年艰难得多。</P>
<P style="TEXT-INDENT: 2em">微软不久前宣布开放 Windows Live Contact API，并且与多方主流社会化网络合作。在这里，API相当于招商机制，主流SNS相当于店主微软希望逐步实现将这些SNS店主，招到自己这条街上。具体来说，就是将SNS中的联系人同步到 Windows Live Contact 管理组件中，或者方便从SNS平台找到 Windows Live Contact 中的联系人。微软特别为此推出了一个网站，用于导入联系人并且邀请他们使用相关的服务。微软的战略目标，是以他们的服务平台(王府井大街)，使用户可以一站式管理自己的联系人。微软目前“招商”的重点，是Facebook、Bebo、LinkedIn、hi5、Tagged。雅虎则是一个不确定因素。人们较多关注微软购并雅虎搜索引擎及其广告的可能，但我个人认为，微软购并雅虎SNS部分，拖它进入Windows Live Contact API，对Google打击更为实质。</P>
<P style="TEXT-INDENT: 2em">Google针锋相对提出基于SNS开源应用的OpenSocial规范(据悉Facebook也正实施一项开放源码计划)。OpenSocial得到了Myspace和雅虎的支持。5月12日，Google公布了一款预览版Google Friend Connect。该服务可以使任何网站特别是非社交网络站点具备社交功能。Google的一名技术主管David Glazer表示，GoogleFriend Connect旨在帮助“长尾”站点提供社交功能。抓非社交网络的SNS功能，是一种反弹琵琶的做法，属于长尾战略。</P>
<P style="TEXT-INDENT: 2em">“长尾”一直是微软的战略软肋，我观察到微软一进入这个区间就走麦城。微软要扬长避短，必须发挥主流盟友(与长尾相反的“短头”)的优势。下一步的热闹，将集中在一个看点上：到底微软通过规模优势获得的利润大，还是Google通过范围优势获得的利润大？我觉得天时对Google稍显有利。</P>
<P style="TEXT-INDENT: 2em">此外的SNS标准还包括OpenID、OAuth，以及其它厂商提供的数据访问API。国内SNS网站也有意推出类似OpenSocial的工具，在各SNS网站中实现共享。能否成气候有待观察。</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SNS标准的经济层面之争：阿里巴巴会不会成为最大SNS？</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从经济角度看，SNS的价值在于社会资本。社会资本的另一个名称，就是社会网络。也就是SNS中的那个SN。当SNS的技术标准之争显性的时候，一个看不见的战线正在形成之中，这就是经济层面的SNS标准之争。阿里巴巴的诚信通、支付宝，正在为电子商务中的SNS确立标准。</P>
<P style="TEXT-INDENT: 2em">社会资本有一个奇妙的性质，使它看起来好象专门是为网络而存在的，因此成为网络经济独特的资本品种。这就是：这种资本，越共享，越增值。它与梅特卡夫法则(网络价值不在节点，而在关系)暗合，而与物质资本专用性相反。</P>
<P style="TEXT-INDENT: 2em">那么，SNS在社会资本意义上的作用，集中在哪个方向呢？</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里有一个人们思维的盲区，就是思考资本的角度。总以为资本的增值方向，一定是由简入繁，由商品交换进入加工增值。实际上，SNS是反的，是化繁为简。</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以阿里巴巴为例，将社会网络(SN)作为社会资本来投入，可以简化中小企业的交易费用。三个小企业通过阿里巴巴一起向银行申请贷款，互相担保，形成一种类似连坐的机制，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单独面对小企业时的风险和成本。</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人们可能习惯于从关系这个角度思考SNS，但从经济角度，具体来说从资本和制度节省交易费用的角度思考SNS，必须把信任机制建立起来。</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作为一种制度创新，SNS实际创造了一种基于外部性的外部规模经济与外部范围经济。因此，SNS标准在经济范畴的争夺重点，在于信任标准的确定。阿里巴巴正在形成一种基于网商的标准。</P>
<P style="TEXT-INDENT: 2em">对SNS的电子商务应用，可以节省一国GDP的30%(交易费用)。相形之下，拿SNS泡妞，真是大材小用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SNS标准的社会层面之争：拉关系走后门有前途吗？</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最近，一个专门帮助人在网上拉关系的网站，引起了热议。反对者认为，这是把走后门搬到了网上，会助长官商勾结的腐败；支持者认为，这不过是提供了一条正常交往的渠道。有记者问我怎么看，我觉得这事儿还真是有点特殊。</P>
<P style="TEXT-INDENT: 2em">拿个实例来说：有人在这个网上征求关系，点名要结识某部公务员。据他说，是因为家住部机关附近，想认识个公务员，好中午进去打乒乓球。反对者说，打乒乓球是假，搞“乒乓外交”是真。说不定是想在这个部办什么事，找借口套近乎。否则干嘛非得找公务员，找烧锅炉的，不一样可以进去打乒乓球吗？</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说拉关系网站可能把官商勾结公开、“公共”化了，这只是一个方面可能；另一个方面的可能是，也为纪检部门调查官商勾结，提供了一条透明通道。试想，公务员真敢到网上“招标”或“投标”搞腐败吗，他不怕找上门来的，是一位伪装身份的纪检人员，甚至专门调查腐败的记者吗？</P>
<P style="TEXT-INDENT: 2em">依我看，互联网本身是中性的，它既可以被正面地利用，又可以被负面地利用。泛泛说拉关系网站是好是坏，从技术上是得不出结论的。对一个技术中性的东西，要给出单方面价值评价，本来就不可能。</P>
<P style="TEXT-INDENT: 2em">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建立SNS的社会信任标准。谁获得了对这一标准的权力，谁就会获得对社会网络的主动权。而社会信任标准的特点，在于通过社会网络(包括社区、圈子、中介、团体等)内化认同，强化自律。社会资本的增进，必须以良好治理为前提。</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回过头来思考，什么是SNS标准的实质呢？给社会网络建立标准，实际是在建立人本之本。以人为本，是SNS的出发点和归宿。 </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姜奇平]]></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6444721632</comments>
    <slash:comments>7</slash: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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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4 Jul 2008 16:47:2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4T16:47:2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电信重组后的中国通信产业市场机遇与挑战]]></title>	
    <link>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526102712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5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三部委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鼓励中国电信收购中国联通CDMA网，中国联通G网与中国网通合并，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P>
<P style="TEXT-INDENT: 2em">　　电信重组使中国的通信产业原有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几大电信巨头将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在新一轮竞争中抢占位置，固网与移动运营商的下一步将何去何从?</P>
<P style="TEXT-INDENT: 2em">　　通过与通信业的专家交流，我们得到一些初步的印象和判断。</P>
<P style="TEXT-INDENT: 2em">　　电信重组带来的新格局</P>
<P style="TEXT-INDENT: 2em">　　1、运营商现有用户基础</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中国移动拥有3.9亿GSM用户，在一段时间内仍然是老大。但铁通并入中国移动，成了后者的包袱。</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中国电信约2.2亿固网用户，新添约4000万CDMA用户，并保有约6000万PHS用户;中国电信在南方的固话市场占有绝对优势，拥有一批忠实的客户群，有发展优势。</P>
<P style="TEXT-INDENT: 2em">　　新中国联通拥有约1.2亿GSM用户、约2000多万PHS用户、约1.4亿固网用户;合并重组走向正常运营需要一定时间。</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也有专家认为，在能预测的两年内，中国移动的用户数量会继续增长，新联通及新电信的用户会继续流失。事在人为，现在远未到定论的时候。如果以五年为期观察，大的格局仍有很大变数，要看各家运营商优势的发挥与劣势的克服。</P>
<P style="TEXT-INDENT: 2em">　　2、运营商起点上的初始优势与劣势</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中国移动以每天2亿元以上的利润快速发展，一年内形势还是可以;但因为没有固话的优势，从长期看，有走弱的可能。铁通固话较弱，只能沿铁路线发展是它的局限。</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中国电信的优势在于固话、移动、小灵通一体发展。小灵通可以实现漫游，也可以通过发展CDMA2000，扩展新的高端市场。</P>
<P style="TEXT-INDENT: 2em">　　新中国联通具有一定区域优势，北京、山东的联通、网通，均较为强势，合在一起，比中国移动要占上风。</P>
<P style="TEXT-INDENT: 2em">　　3、运营商在3G方面的潜力</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在现有3G中，WCDMA最成熟，中国电信的CDMA2000次之。中国移动正在大力主推的TD-SCDMA还有待成熟。从这个角度说，新联通在发展3G方面具有许多有利条件。</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中国移动已经建有TD-SCDMA共计8个城市约14000个基站，80%都是采购国内厂商的设备。最近正征集6万用户对TDS手机进行测试。</P>
<P style="TEXT-INDENT: 2em">　　3G的普及，真正铺开搞，需要一万亿的投入，而绝非某些专家说的千亿、甚至百亿的投入。因为它的瓶颈不在传输网，而在基站、设备。</P>
<P style="TEXT-INDENT: 2em">　　3G的主要问题是一旦大量用户上来后，相较2G的优势没有想像中那样明显。中国移动虽然主推TD-SCDMA，但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恐怕主要得靠升级GPRS，在2.75G的EDGE上做文章。3G的另一个问题，是互联互通。搞出三个3G，无非两种情况，一是三家各搞各的，彼此不相往来;或高成本地搞双模、多模。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用户向明显形成规模的标准靠拢。不过通信产业不像电子产业，三个3G都是国有资产，还需要从政府角度考虑得失，不会轻易让其中一个3G死掉。</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在替代3G的方案中，从未来发展看，WIMAX布点成本大，终端成本高，难以立足。4G代表可见未来的方向，如果能像3G那样形成自主的国际标准，将大大加强我国通信产业发展的后劲。</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在新一轮竞争中抢占位置</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在电信重组形成的新格局中，运营商下一步将何去何从?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我认为先进的技术是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因素;抢占标准和市场上的有利位置才是关键。</P>
<P style="TEXT-INDENT: 2em">　　1、处理好标准问题，要以市场立标准，以市场经济立技术，以市场份额立产品。</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在过去十年的上一轮竞争中，CDMA在技术上并不弱于GSM，但由于技术标准的原因，真正得到大普及的是GSM。未来谁在3G竞争中优胜，也不完全取决于技术先进性，而在于对市场标准的把握。中移动担负着普及TD-SCDMA的重担，是机会，也是挑战。关键是看它能不能充分发挥本地市场在确立、推广标准中的主导地位，以市场立标准。让标准立在自己的市场上。</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以往卫星通信、铱星的商业失败，说明技术再先进，不贴近市场需求，或超越市场发展阶段冒进，照样会失败。在未来电信竞争中，一方面要注重技术，特别是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开发;另一方面，必须注重市场渠道建设，通过市场网络普及技术网络。</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同上一个十年不同，未来通信市场将出现三个主流标准同场竞技的局面。与2G时代GSM一枝独秀相比，下一个十年多出了一个标准竞争。产品在市场上卖不卖得出去，在很大程度上，除了技术，还要看标准竞争的情况。标准的市场竞争有自己的特殊性。微软当年为了获得标准优势，采取了开放战略，值得运营商借鉴。中移动有用户规模上的优势，最近又在提供6万用户免费测试，用意就是抢占标准上的有利位置。而中电信、新联通虽有急迫感，但在争夺市场份额方面，还没有看出大思路。对运营商来说，切忌还没理清思路，就一猛子扎进水里，陷入经验主义。历史成功不足为凭。</P>
<P style="TEXT-INDENT: 2em">　　2、处理好市场化问题，要区分基础与增值业务，理顺国有与民营的关系。</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市场化既是中国运营商的优势，又是它们的劣势。优势在于市场是本地的，运营商对这一市场有一定程度的垄断;劣势在于业态培育和发育不如国外成熟。在这种情况下，运营商要抢占市场有利位置，需要处理好两个双赢关系。一是基础设施与增值业务的双赢，二是国有与民营的双赢。谁处理好两个双赢，谁就能取得主动。双赢的核心是驾驭市场和市场经济，它不是简单做买卖。</P>
<P style="TEXT-INDENT: 2em">　　我认为新一轮竞争，将分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将是移动基础设施和设备制造、运营主导阶段。后一个阶段，是数据增值业务主导阶段。前一个阶段是信息技术带动阶段。各运营商都在铺摊子，上技术、上设备，大家都在高速而粗放地发展，难分胜负。这主要是由于，基础设施处在一个新的更新周期内，从十年前以固网为主，转向下一个十年以移动为主。按以往经验，这是基础设施、设备和基础电信业务的天下。随之而来的，将是信息化带动阶段，运营商将在应用方面，分出高下。谁能与民营企业在价值链上形成良好生态关系，创造增值业务空间，谁就会笑到最后。因此不是看谁会简单做买卖，而是看谁会“设局”创造大买卖。</P>
<P style="TEXT-INDENT: 2em">　　目前的电信重组并不等于电信改革，并没有从深层次上解决市场深化和市场体制这两个关键问题。让中移动带铁通，中国电信带卫通，联通跟网通合并，从重组的初衷看，实际上着眼于国有资产的自保，并没有更多考虑包括民营、外资在内的市场问题。难怪有专家认为，要强调政府对产业的控制，它的代价就是效率的下降，甚至是市场自由度乃至公平的下降。我倒认为还不至于，三个运营商中，总会有一个聪明到走向市场经济的。</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姜奇平]]></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5261027128</comments>
    <slash:comments>20</slash: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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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6 Jun 2008 22:27:0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6T22:27:0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杨致远跌在哪里]]></title>	
    <link>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44613375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微软这次446亿美元洽购雅虎，采取绕过杨致远“策反”雅虎的策略。这使雅虎本已存在的内部矛盾开始浮上水面。杨致远今天的困境，源于去年6月18日的选择，他没有抓住重新出山的机遇。杨致远跌在对互联网方向的把握上。<BR>
<P>　　7个月前我在《雅虎的新选项》一文的结尾，有一个结论性的判断，认为：“如何搞到更多的广告，这是德克尔这个层面考虑的问题。如果杨致远重新出山只为解决这个问题，那真成临时性的安排了。如果是这样，希望只能寄托于下一代了。”一语成谶。杨致远为“死不悔改”付出代价的时刻到了。</P><BR>
<P>　　我为什么对杨致远这么失望？这要回到7个月前雅虎内部那场“政变”。当时的背景是，5月份微软面向杨致远出价500亿美元收购雅虎，被杨致远断然拒绝。股东深感不满，一个月后在股东会上发起了对雅虎总裁梅塞尔的声讨。显然这是借题发挥，“与其说是针对梅塞尔，不如说是针对梅塞尔的后台杨致远”。对于资本发出的声音，我当时的研判是，“市场需要雅虎进行方向调整，股东期望杨致远重新发挥领导者的作用”。也就是说，要方向，而不是要收入。我在《雅虎的新选项》中列出了上中下三个调整方向，令我失望的是，杨致远换上德克尔，这是一种鸵鸟政策。在我看来，“雅虎新总裁德克尔不过是另一个梅塞尔，都是管理型，而不是领导型的”。等于说，杨致远没有作出调整方向的回应。雅虎大势已去，不禁令人发出“希望只能寄托于下一代”的悲叹。可以说，这次洽购大戏的前因，在当时就决定了。甚至可以说，现在的戏，半年前就演完了，现在只不过是走过场。而相比上次要约，雅虎股东已净损失54亿美元。难怪雅虎股东近日一纸诉状，告上美国圣克拉拉高等法院，指控雅虎不作为(既不回应微软，又不改变自己)。</P><BR>
<P>　　杨致远现在仍在试图解决雅虎的问题，但在我看来，他自己就是问题所在。现在总结“杨致远跌在哪里”，已不再希望给他听，而是面向我上回说的“12岁至18岁的下一代”。尤其对于现在12岁、希望在结婚前成为一国首富的人来说，如何把握未来12年至15年的互联网机遇，是吸取完杨致远教训、看完了别人的热闹之后，自己要关注的东西。</P><BR>
<P>　　记得杨致远刚出道时，别人问他怕不怕微软，他说不怕。理由很奇特，他说雅虎是做媒体的，微软不做媒体。这个道理是不错的，在媒体1.0版时代，甚至可以说是非常正确的，因为正好与广告匹配。问题在于，杨致远错过了媒体的Web2.0机遇。我把Web2.0的媒体，称为“客流媒体”。是由博客、播客(视频分享)等30多种“客”带起来的新媒体；也可以广义地把能带来客流的媒体，称为客流媒体；它的核心商业模式，是与窄告(一对一营销广告)对接。</P><BR>
<P>　　但是，现有媒体中，还没有哪个，符合客流媒体与窄告对接这一基本要求。搜索引擎是客流媒体吗？它确实是个性化的，但并不像媒体(包括谷歌的定向投放在内)；而那些像媒体的，又不是个性化的。这就带来一个错位，它可以带来广告，但带不来窄告。这就是杨致远具体跌跤的地方。事实上，他有一个起死回生的办法，就是告诉投资人，他有一种能避广告而就窄告的新媒体模式，而不是在半年内获得多少广告收入。</P><BR>
<P>　　我不知道十年后的客流媒体会是什么样的。但我现在觉得有两个例子，是有启发性的。一是有人提出的一种新思路：用户搜出了收费文章，打不开，让他看上十条广告，打开了。这比让他直接交钱，要好得多。在这里，搜索引擎+媒体，就把问题解决了。二是CNKI(中国期刊网)，对搜出的论文，列出它的所有参考文献链接、引用这一篇文章的所有文献的链接……每打开一篇新文献，又是这样一堆，层层叠叠，无穷无尽。结果，一篇文章成了一个无限伸展的、具有学习功能的语义网络，或由几十篇精确相关文章构成的个人媒体。把你真要的东西，甚至你没想到而正合你意的东西，一齐精准找出来了。我不是说应照搬这两个例子(何况还有电子商务客流媒体未涉及)，而是说这种思路是对的。这才有点个性化媒体的意思。</P><BR>
<P>　　如果杨致远还有早期那种革命精神，他应在两年前主动反击谷歌和微软，对他的股东说(只是举个例)：我要把CNKI的做法，推广到没有现成文献标引的所有内容上，这是一项“谷歌+微软”级的工程，要改写互联网基础设施和游戏规则。那我相信，雅虎的股东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斤斤计较眼下的500亿美元收入了。</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姜奇平]]></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446133755</comments>
    <slash:comments>9</slash:comments>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446133755</guid>
    <pubDate>Sun, 4 May 2008 18:13:3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4T18:13:3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网民不是什么？]]></title>	
    <link>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445431169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随着中国网民突破2亿，成为网民数量上的世界第一，主流精英对网民的关注开始多了起来。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由于许多精英过去从来不研究网民，刚一接触，总是习惯拿一些旧的概念往网民头上乱套，想把网民纳入他们所熟悉的一类人群中，然后轻率地来个“鉴定完毕”。这就造成了多方面的误读。 </P><BR>
<P>　　网民现在还看不出这些片面的说法对他们的伤害，但作为网络研究者，有必要澄清网民不是这些精英们所说的什么，还网民以本来面目，维护网民的正当价值。 </P><BR>
<P>　<STRONG>　一、网民不等于无政府主义</STRONG> </P><BR>
<P>　　看到网民经常自行其是，就认为网民是无政府主义者，这是具有全能主义倾向的精英的误读。 </P><BR>
<P>　　无政府主义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指控，虽然网民确实有无政府主义的行为，但现在还很难给网民在整体上贴无政府主义的标签。 </P><BR>
<P>　　无政府主义的基本主张概括为一句话是：不要政府来组织，而由社会自组织。这种主张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在现代性条件下，在需要政府发挥组织作用的时候，主张无政府，是违背社会化发展规律的，也是不合时适的；另一方面，看出社会有自组织、自协调的一面，对于推动全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从今天观点看，又有一定积极意义。 </P><BR>
<P>　　网民行为与无政府主义确实有一个交集，就是在社会自组织上。但区别也是明显的，网民作为一个2亿之众的群体，从来也没有形成不要政府的共识。何来无政府主义之说呢？倒是政府本身，一再强调要将管不好、管不了的事，交给社会。网民自律正在这个背景下得到鼓励。 </P><BR>
<P>　　从实际来看，在网络上，并不是事事都要政府来组织。举例来说，网民反对CNN，没有政府去组织。如果是政府组织的，CNN就会说，这是中国政府在背后怎么怎么样。效果肯定不一样。16岁成都少年马华卿通过网上视频，揭露BBC驻北京特派员James Reynolds的不实之辞，以一己之力，迫使BBC向中国道歉。马华卿在这件事上，不仅“无政府”，还“无组织”，纯粹是单枪匹马。并不能因为网民的行为，不是由政府来组织，或没有人来组织，就扣个无政府主义的帽子。 </P><BR>
<P>　　如果把无政府主义当作对网民的一种整体指责，反而可能犯全能主义错误。全能主义要求政府管理一切社会事务，不论该不该管，也不论管得好、管得了与否。如果按这个尺度，倒是可以把许多网民罩进去，但这显然不是政府表明的立场和态度。 </P><BR>
<P>　　网民整体上超越无政府主义之处在于，他们将社会自组织行为，建立在先进生产力发展基础之上，建立在互联网发展基础之上，建立在网站和社区信息化的实践上。正是由于互联网降低了社会自组织的成本，网民才得以在日常行为中可操作地开展自组织、自协调的实践。这并不是什么坏事。 </P><BR>
<P>　<STRONG>　二、网民不等于犬儒主义</STRONG> </P><BR>
<P>　　用犬儒主义从整体上概括和批评网民，是一些具有“空头政治家”倾向的精英的误读。这些“空头政治家”习惯于把苗与草对立起来（宁可要某某主义的草，不要另一种主义的苗），对政治（如民主或其反面）以外的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这些精英埋怨网民没有信仰、“不关心政治”，玩世不恭，只关注日常生活和琐事。完全没有意识到网民具有超越他们的历史局限性的一面。 </P><BR>
<P>　　用来攻击网民的犬儒主义，是指后期犬儒主义者的立场：既然无所谓高尚，也就无所谓下贱。既然没有什么是了不得的，因而也就没有什么是要不得的。由愤世嫉俗变成玩世不恭。把这种立场安在网民头上，是一种误读。 </P><BR>
<P>　　在韩寒《回答爱国者的问题》中，对于“你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爱，你还是个人吗？”的问题，韩寒回答说：“我妈叫周巧蓉，我很爱她。我用自己的努力，让我全家可以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想保障自己国家的人，先把自己的小家给保障好吧。” </P><BR>
<P>　　这个对话显示了网民立场与网上公民立场的不同。网上公民是指把网下公民身份带到网上的非典型网民，他们强调宏大叙事（在这里是民族主义）的价值，网民（这里是韩寒）强调当下的价值（身边的价值、感性可及的价值），或说从当下的价值外推宏大叙事的正当性。你很难说他是玩世不恭，他只是反对虚伪而已。 </P><BR>
<P>　　网民并非反对信仰之类高尚，而是看不惯任何形式的信仰与行为的脱节，包括某些公仆的虚伪，也包括这些精英自身言行不一的行为缺陷。对宏大叙事的解构不等于玩世不恭——尽管从形式上难以区分二者。事实上，如果网民真的做到“玩世不恭”的韩寒说的，“先把自己的小家给保障好”——在那些“非宏大叙事”上表现出建设性，犬儒主义将变得更少，而不是更多。精英该反对的首先不是网民的犬儒主义，而是某些公仆的犬儒主义。正是由于这种犬儒主义，使某些公仆忘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形成官本位，进而以权谋私，使社会生活犬儒化。 </P><BR>
<P>　　更主要的是，网民用他们的脚——他们的手往往就是脚，他们用敲打键盘来行动——身体力行的，正是对精英的历史性的超越。精英的历史局限在于，他们只是在现代性（也就是工业化）的内部，力图用一个宏大叙事代替另一个宏大叙事。而网民在站在现代性的外面，站在后现代这个历史前进方向上，用继续不断的日常行为的积聚，创造引领变革的需求，促进旧的矛盾向新的方向转化。这是精英见识不及之处。 </P><BR>
<P>　<STRONG>　三、网民不等于民粹主义</STRONG> </P><BR>
<P>　　精英的另一误读，是把网民与民粹主义划等号。 </P><BR>
<P>　　从形式上看，网民，尤其是WEB2.0时代的网民，与民粹主义一样，都象是一场草根的狂欢，都对精英持一种怀疑态度。但二者有本质区别。 </P><BR>
<P>　　首先，也是最主要的，网民与民粹主义对于民权的理解是对立的。民粹主义表面上以人民为核心，但他们崇拜的是作为一个抽象整体的“人民”，而对组成“人民”的一个个具体的“人”却持一种极为轻视的态度。网民正好相反，他们看中的，正是一个个具体的“人”，而对抽象的人民，往往并没有明确概念。比如，在孙志刚事件中，网民关注的不是人的抽象的权利，而是孙志刚这个具体的人，关注具体的人的权利。把网民汇聚起来的话题，很少是围绕民粹主义的抽象人的问题，往往都是具体的一个一个人，如木子美、芙蓉姐姐。顶多“抽象”到超女，还要具体化为李宇春、周笔畅，不同人的粉丝，投不同偶像的票。网民关注踩猫女，也只是关注她这个具体人，并不举一反三推广到某个类上去。不象过去搞运动扩大化那样，一搞一大批某某分子。 </P><BR>
<P>　　其次，网民与民粹主义关注的权利的性质不同。民粹主义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它作为合法性的持久来源，其权利的性质是政治权利。网民关注的聚焦点不是同质性的合法性，而是异质性的话语正当性，因此具有临时性、突发性，往往随着热点的聚散而聚散。其权利的性质是自然权利（即不可通约的异质性权利）。 </P><BR>
<P>　　第三，网民与民粹主义都崇尚直接化的表达方式，但权力关系不同。民粹主义是由精英领导的反精英运动。虽然反对的是精英阶层，但民粹主义的运作却离不开超级精英的最终代议。经常演化为对平民大众从整体上实施有效的控制和操纵。 而网民的运作却不依赖超级精英的存在，也很难被明星操纵。网民掀起的热潮一浪接一浪，过去就过去了，也没见谁事后成为网民领袖。临时性“领导”的“任期”是话题周期为周期的，问题解决就“下台”，甚至不需要选举与被选举。例如，在“卖身救母”事件中，发帖者是一位网名为八分斋的深圳网友。 为了澄清网友的种种疑虑，八分斋自费2万元与另一名上海网友赶赴重庆调查，勉强算个领头的。但事情过去，使命就自动结束。不象拉美的民粹主义，要去当总统，一直留在任上。 </P><BR>
<P>　　第四，网民与民粹主义反对精英的技术经济基础不同。民粹主义反对精英时，草根采用的生产方式往往比精英落后。例如俄国民粹主义，用回到乡村和农业社会，来对抗精英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拉历史车轮倒转。而网民批评精英时，草根的生产方式比精英的更为前卫与先进，在推动历史前进。网上已无数次重演业余的网民在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上超过专业精英的现象。从最早的清华女生铊中毒诊断，到华南虎事件中业余爱好者的精辟分析，一点不亚于专业工作者。在揭露西方媒体关于藏独的不实报道方面，业余爱好者无论从工作态度、职业敏感，还是反应速度、反击能力，都超过职业新闻工作者。究其原因，在于网民充分运用了电脑网络这种先进生产力在形成知识方面的汇聚作用，提高了知识生产力；而精英固守传统的分工作业方式，一个诸葛亮难敌众多臭皮匠，知识生产难免效率低下。 </P><BR>
<P><STRONG>　　四、网民既不是新左派，也不是自由主义</STRONG> </P><BR>
<P>　　还有一些精英，看到网民经常站在弱势群体一方说话，就误以为网民整体必然倾向新左派；另一些精英，看到网民经常发表批评意见，误以为网民整体必然倾向自由主义。这些都是表面化的看法，没有深入到网民的特质中去。网民思潮的主导倾向，并不能从这些表象中归纳。只看表象就会整体误读。其实所谓新左派和自由主义之争，只是工业化时代知识分子的自娱自乐。网民所代表的潮流，属于下一代的信息化，从趋势看将整体超越传统知识分子的过时话语，使之边缘化。 </P><BR>
<P>　　网民权利观超越新左派话语的关键点在于，新左派强调的是物质共享，网民强调的是知识共享。前者涉及的是第二次浪潮的资源，后者涉及的是第三次浪潮的资源。不在一个空间平面上。所以，当一个网民说“共产主义”这个词时，与新左派、社群主义者、福利主义者大脑皮层里反应的，不是一个概念。他的意思可能是说，物质不能共享，但知识可以。这既不是左，也不是右，而是超越了左与右。 </P><BR>
<P>　　网民权利观超越自由主义话语的关键点在于，自由主义——且不说它过时的精英观——强调的是个人自由，而网民强调的是个性自由。前者涉及的是第二次浪潮的权利观，以个人的同质化为前提；后者涉及的是第三次浪潮的权利观，以个人的异质化为前提。因此，网民说“自由”这个词时，实际是个新概念。左与右都强调同质性，所以网民哪边也不是。 </P><BR>
<P>　　以上所有对网民的误读，都有一个鲜明的共同特点，就是站在第二次浪潮的过时传统中看第三次浪潮。无政府主义、民粹主义、新左派、自由主义都是工业社会的传统概念，与网民所处的信息社会的空间，根本不在同一个维度里。 </P><BR>
<P>　　知识精英现在存在的问题是，当一场不亚于蒸汽机革命的技术革命发生后，当网民超过德国人口加英国人口加法国人口总和时，他们还以为什么都没发生。不是带着学习新事物的态度去观察网民，而是匆忙把新大陆的移民纳入旧时代的僵化框子里。他们的网民观，就好比在琢磨“资本家到底要归入地主的哪一类”一样不着调。网络大于旧文明，网民是个新概念。 </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姜奇平]]></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8445431169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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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4 May 2008 17:43:1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4T17:43:11+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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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谢东进得了it这行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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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 <p>&nbsp;&nbsp;&nbsp; 歌手谢东因为吸毒进了局子，我不惊奇，因为我不知谢东是谁，他进不进局子跟我们没关系；但谢东出了局子，说要进IT圈，让我感到惊奇，不管是不是真的，先为他的勇气叫个好。 </p><p>　　既然是歌手，就先看看他唱过什么。下载一曲《笑脸》，这么好听，原来是他唱的呀。这下对谢东产生了好感。再看王朔的文章，说谢东是侯宝林的私生子，心里说，王朔这厮，也忒歹毒了。 </p><p>　　IT这行才不管谁是谁的私生子呢，英雄莫问出处，这是IT业的光荣传统。如果能成为IT英雄，进了中国财富榜，哪怕你老娘是芙蓉姐姐，也没人管。 </p><p>　　将来的中国IT人物志，我猜想会比较像《水浒传》。打渔的、卖肉的、教书的、跑买卖的、当官被贬的、改邪归正的、怀才不遇的&hellip;&hellip;，三教九流，最后都可以在一百零八将中混个位置。当年八十万禁军教头、豹子头林冲，既有高级职称，又有真才实学，但他在官场伸展不开，为什么？因为有贪官在头上压着。进了IT，尤其是互联网，就象进了水泊梁山，这里是市场经济的天下，只认替天行道&mdash;&mdash;发展先进生产力，一切靠本事吃饭。 </p><p>　　不过光会电脑，在IT这行，可不算什么本事。记得十多年前，有一次我去海淀影剧院后面的市场，看到一可乐之事。一个看上去象卖大白菜出身的老板，吆喝一位打工的大学生：&ldquo;给这裸机编个批处理（一种编排程序顺序的自动执行程序）。&rdquo;大学生面露难色，说课上只讲C语言，不讲&ldquo;批处理&rdquo;。&ldquo;还学计算机的呢，连个批处理都不会&rdquo;，老板不满意了，招呼一个搬箱子的农民工，&ldquo;小X，来编个批处理。&rdquo;灰头土脸的小X编完了程序，又灰头土脸地搬箱子去了。谢东说他会电脑，在娱乐圈，可能还算个本事；不过想进中关村，说&ldquo;我会电脑&rdquo;可得小声点。 </p><p>　　当然，中关村的好处是，你根本不需要懂得电脑，只要会学习就行了。因为这里的知识，更新快，跳跃性强。最长两年，最短两个星期，知识就会过时。谁都不敢说懂得比别人多多少，谁跟谁都没法装大爷。两个星期不学习，大爷也变成孙子了。 </p><p>　　如果谢东真要进IT（我怀疑是假的），我教你一着，你可以对人说：你知道&ldquo;魅客&rdquo;（Maker）吗？他一听，不知道是什么时髦又来了，就 #@￥%&amp;&hellip;&hellip;了。（如果他说知道，你就2.0、3.0地问下去，以此类推，直到他#@￥%&amp;&hellip;&hellip;）。反之，你要是对他说，&ldquo;我会电脑&rdquo;，他准让你搬箱子去。 </p><p>　　话说回来，IT业虽然英雄莫问出处，但还有它的另一面，成王败寇，只认实的。 </p><p>　　中关村可不认什么娱乐英雄，你懂技术、会管理，大家尊重你；你会唱歌，大家不会觉得你怎么样。 </p><p>　　不久前，我参加了一个IT活动，在台上与吕廷杰等专家在台上讨论问题。下得台来，以为活动要完了，正准备收拾。忽然有一种轻微地震似的骚动，主持人激动地公布保密节目：周杰伦上场！一行保镖鱼贯蔟拥而入，我正呆看保镖黑布裹的似枪非枪、似锄非锄的家伙是什么兵器，周杰伦已经在台上了。哗，赶紧鼓掌。咦，周围的人怎么无动于衷呢？周杰伦来了居然不鼓掌，我十分生气。过了一会儿，旁边的老先生大概对后面的小男生小女生尖叫感到奇怪，问我，这周杰伦是干什么的呀？ </p><p>　　搞娱乐的人，进了搞技术的人的圈子里，可要耐得寂寞。当然喽，你要是唱能唱出真金白银来，IT人也会拿你当英雄。不管是学三岁小孩，还是疯狂青蛙，能让人下载一千万次，你就可以把一辈子的钱赚出来，然后直接办理退休手续了。 </p><p>　　更大的考验是，IT业没有常胜将军。当你失败的时候，必须能屈能伸。十年来，我见过无数这英雄、那英雄，都如雨打风吹去。英雄一旦回复原形，没有人再拿你当英雄。你不能去吸毒，不能跳楼（跳平房也不行）。你必须设想在你现在这样的倒霉样子下，照样乐天知命。 </p><p>　　十三年前，我就见过这样一位。在现在太平洋大厦原来的地方，北京最早卖盗版的市场。在同一个柜台，一个小伙计与一个小老板一周内换了位置：小老板刻盗版的光盘刻录机（那时价格比现在贵一百倍）被没收了两次，号啕了；小伙计用工资买了台光盘刻录机，把他老板雇了。前老板龟缩在地上，一边干活一边乐呵呵地对我说，我安安稳稳挣工资，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该轮到这孙子睡不着觉了。 </p><p>　　其实，谢东进IT圈未必是真的，只不过拿他说一下事而已。对于读者来说，重要的是提供一把尺子，用它量量自己适合不适合IT这个圈。</p>        <div ></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姜奇平]]></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751111582976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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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1 Jun 2007 11:58:2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6-11T11:58:29+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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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流氓是怎样炼成的]]></title>	
    <link>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7163172977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div > <p>　　网民自由受到侵害，法律保护不周，流氓就是这样炼成的。</p><p>　　语言发达的今天，&ldquo;流氓&rdquo;这个词的界定，竟然成了问题。</p><p>　　法官不承认&ldquo;流氓&rdquo;这个词可以用在软件上。反流氓软件一再败诉。流氓软件们欢欣鼓舞之余，开始反攻倒算，杀毒软件惶惶然不可终日。网民在失去法律保护后惊惶失措。这件事终于挤压出黑色幽默结果：反流氓软件们准备&ldquo;适彼乐土&rdquo;，寻求美国法律保护。</p><p>　　一国国民受不到本国法律保护，转而寻求他国法律保护，古汉语谓之&ldquo;流氓&rdquo;，意思是流民、迁移之民，或者转换&ldquo;国籍&rdquo;（如从宋国转向鲁国）。中国公民在虚拟世界上向美国去&ldquo;流氓&rdquo;，这是一个重大警示。意义已超过法官不可承受之轻。</p><p>　　网民自由，饱受侵害；盗贼猖獗，守土失责。流氓就是这样炼成的。</p><p><strong>　　流氓软件本不足虑</strong></p><p>　　流氓软件闹到声势如此之大，是件挺可笑的事。我就从来没被流氓软件治住过，根本不需要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一个Ghost镜像覆盖，一分钟内，流氓软件就成白忙软件。这是所有流氓软件都躲不过去的简单一刀。</p><p>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懂技术、会操作，所以现在厂商杀流氓，协会治流氓，联盟告流氓，政府反流氓&hellip;&hellip;热闹成一锅粥。流氓软件这只过街老鼠走投无路，被赶进法院死胡同。本来大功告成，却被法官意外放跑。</p><p>　　大家终于重视起来，坐到一块进行会诊。在听了许多法律专家的分析后，我的印象是，我们打了一个无准备之仗。流氓软件既简单，又不简单。我们必须透彻理解这件事的含义，才能下得去手，聚得起力量，打得准七寸。</p><p>　　如今看来，这件事比我们想像的要复杂。要联系更广泛的背景，才能把这件事看清楚。当事人不能太自以为是。我们不妨先把话题扯得远一点。</p><p><strong>　　流氓是一个植根于历史的变种问题</strong></p><p>　　我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古代法官在处理以&ldquo;流氓&rdquo;为主题的案件时，都十分轻松，手到擒来，像玩一样。</p><p>　　如韦应物《新理西斋》：&ldquo;方将氓讼理，久翳西斋居。草木无行次，闲暇一芟除。&rdquo;轻轻松松打发了案子，回大别墅整理草坪去了。又如钱起《县内水亭晨兴听讼》：&ldquo;晨光起宿露，池上判黎氓。借问秋泉色，何如拙宦情。&rdquo;判案时还诗兴大发，触景生情，思想开小差。</p><p>　　&ldquo;黎氓&rdquo;这个词，是指黎民，更准确说，是黎民中的外来人口，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农民工或流动人口，古代管他们叫&ldquo;流氓&rdquo;，初时并无贬义，就是指流民。</p><p>　　比如白居易在《北亭卧》中的&ldquo;明朝吏呼起，还复视黎&rdquo;，这个黎，就是黎氓，即黎民。有意思的是，我发现网上许多人将后句误用为&ldquo;还复视黎无氓&rdquo;，五言诗里竟蹦出一句六言，还把意思搞反了，以讹传讹，流传甚广。&ldquo;氓&rdquo;，《周礼》称作&ldquo;&rdquo;。知道这个典，就不会把排成无氓，遗笑大方。白居易有&ldquo;青紫行将吏，班白列黎氓&rdquo;的同样用法，可以为证。在《周礼》中，民是泛称，是&ldquo;民&rdquo;众，在外围田野工作的那一部分，故称&ldquo;野民&rdquo;。&ldquo;&rdquo;，古本或作&ldquo;萌&rdquo;，如《周礼》&ldquo;以兴锄利萌&rdquo;。</p><p>　　人们一般了解&ldquo;氓&rdquo;的出处，是诗经中著名的《氓》：&ldquo;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rdquo;说的是一个看上去挺老实的外来小伙子（氓），做布丝生意。他不是（&ldquo;匪&rdquo;通&ldquo;非&rdquo;）真的想换丝，而是来谈恋爱的（没有互联网和QQ时，谈恋爱就这么麻烦）。如今的流氓软件，真的是&ldquo;匪&rdquo;来贸丝了&mdash;像土匪似地强迫别人看广告、接受服务。他们整个一个《死魂灵》里的诺兹德廖夫，强迫客人摸了狗耳朵还不算，还逼人家摸狗鼻子。</p><p>　　我猜想，古代官员判案轻松，是因为他们了解流氓问题的所以然，有明确的判断依据。</p><p>　　首先，孟子说，&ldquo;远方之人闻君行仁政，愿受一廛而为氓。&rdquo;意思是外来流动人口听说国家领导人实行以人为本的方针，只要给他们一套经济适用房，就愿意过来当移民（廛，读如缠，指平民住房。战国时期没有房地产商，所以住房还不甚紧张）。为什么呢，因为仁政可以使人感到安全。</p><p>　　其次，孟子说，&ldquo;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矣。&rdquo;不抠字眼儿翻译，大意是，如果政策可以让人民安居乐业，则天下之民，都会高高兴兴地愿意为此迁徙过来。大概就是由此而来。我还猜想，反过来，如果到处政策都不好，流民就会渐成今天意义的流氓。后世将流氓视为无业游民，可能是由于无业使人游手好闲之故。可见经济基础十分重要。</p><p>　　中国古代王朝之末，流氓居业不保，大量成为流寇。不仅如此，流氓蜂起，政府不管，复使此流氓成为彼流氓。</p><p><strong>　　网上基本的安全和经济权利</strong></p><p>　　人的基本权利，不应因为网上世界而丧失。如果真的&ldquo;以人为本&rdquo;，此乃第一要务。农业社会&ldquo;氓&rdquo;的原理，对信息社会&ldquo;氓&rdquo;的现实，同样有借鉴作用。</p><p>　　流氓软件象征的恶势力破坏的，是作为基本权利的人的消极自由。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ies）指人免于做他不想做的事情的自由。相对于积极自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自由），现代社会认为消极自由是一种更为基本的自由。政府能否保护公民的消极自由，关系到公民对政府的认同。</p><p>　　流氓软件的一般本质，是侵害网民的消极自由（侵害被动选择权，即&ldquo;损人&rdquo;），让他们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流氓软件死光光了，这种行为也不会消失，它将是信息社会长期的基本的矛盾。与流氓软件的斗争，矛头不光是指向流氓软件，而是针对一切，破坏网民基本权利的潜在。这样的立法才有意义。否则一事一议地立法，既不现实，也不可能。</p><p>　　流氓软件的特殊本质，在于通过软件或IT服务形式侵害网民的消极自由。可以按性质分为：通过&ldquo;损人不利己&rdquo;的黑客手段和&ldquo;损人不利他&rdquo;的病毒手段，侵害安全权利（安居权利）；通过&ldquo;损人利己&rdquo;的广告、间谍、服务形式和&ldquo;损人利他&rdquo;的共享软件、公有软件、自由软件形式，侵害经济权利（乐业权利）。</p><p>　　针对流氓软件的特点，我认为反流氓软件的策略需要调整。首先，纠缠于流氓软件定义，是不智行为。因为流氓软件只是现象，要抓的是孙猴子，而不是孙猴子变出的各种东西。针对提出诉求，才是正解。其次，建议区分安全权利和经济权利，分别缓急确定法律对象。经济权利方面，在没有分清利弊前（我认为有些人头脑不清楚、不成熟），不宜妄动，宜采疏导之策；安全权利方面，应积极采取阻塞之策。首先要把目标定位于利用现有法律资源，通过判例向数字领域延伸；其次才是在条件成熟时寻求立法支持。在这种通盘考虑下，谋定而动，所谓证据问题，才能迎刃而解。</p><p>　　流氓软件看似一个不起眼的小事情，但包含着信息社会的大问题，即人的基本权利的网上延伸问题。对于流氓软件，人们的真正诉求在于，需要一个成功判例，建立数字时代自由的新标准。可惜这一机会，由于法官的官僚主义，正处于丧失的危险中。而其中得失，超乎人们的想像。这是法官一方要认真考虑的问题。</p><p><strong>　　不忧民之氓，则失国之本</strong></p><p>　　对消极自由的破坏古已有之，流氓软件开启的是数字化的破坏形式。</p><p>　　如果说数字世界也有国界的话，这个问题处理不好，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的公民归属就会出现错位。如果物理世界所在的政府不能保护公民的数字基本权利，网民可能利用数字无边界的特性，寻求另一物理世界的政府的数字保护。会造成流&ldquo;氓&rdquo;。这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p><p>　　网民要求不高，无非安居乐业，与古代一样。只是所安之居，是网上之居，即自己的网页、自己的信箱，希望不受流氓软件侵害；只是所乐之业，是网上之业，希望不想要的软件不要，不想接受的服务不强求。</p><p>　　政府如果在流氓软件面前不作为，相当于什么行为呢？如果是在春秋战国，就相当于不保护民众基本权利，把自己的重要人力资本暨耕战资源往别国赶。《战国策&middot;秦》中对这种行为曾斥之为&ldquo;彼固亡国之形已现也，而不忧民之氓&rdquo;。这不是偶然的。当有人主张博客实名时，方兴东的大声疾呼，令人想起当年的韩非子。把自己视之为本的民们都赶跑、吓跑，实属愚蠢之策。许多官僚遇到让网民尽义务、向网民取权利时，则不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遇到向网民尽义务、为网民护权利时，则不觉足之溜之，风之靡之。这些官僚口口声声&ldquo;以人为本&rdquo;，倘若&ldquo;本&rdquo;们都跑了，&ldquo;氓&rdquo;了，还对谁谈以人为本呢？</p><p>　　所以结论是，不治此流氓，就见彼流氓。　　</p>        <div ></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姜奇平]]></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7163172977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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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6 Feb 2007 15:17:2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2-06T15:17:29+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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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web2.0时代论臭美]]></title>	
    <link>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61141172977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div > <p>　　就拿红楼选秀来说吧，长得象刘姥姥的，偏去报林黛玉；象得象张钰的，偏去报薛宝钗&hellip;&hellip;。推而广之，有长得象黑猩猩的男人，偏要与章子怡去并列金童玉女；长得象猪八戒的女人，偏要膘着美男主持人炒绯闻。</p><p>　　这世界怎么了？我发现，做WEB2.0，光研究商业模式没用，要研究流行的内容。WEB2.0热门内容的特点，有点象臭豆腐，越臭越香，越臭越赚。用丑来形容不合适，我称之为臭美。</p><p>　　臭美应该归在哪门科学来研究呢？问VC，VC准傻眼。他们不懂臭美，怎么投资呢？因此我们要严肃地谈谈臭美问题。：）</p><p>　　臭美属于感性学的研究内容。现在赚钱的东西，哪个不是感性的？我以为不必把经济学分为微观和宏观，干脆分为理性学（Economics）和感性学（Aesthetic）。理性学管赚钱的基础部分，感性学管赚钱的超额部分。</p><p>　　<strong>臭美有理</strong></p><p>　　法国诗人、散文家乔治.巴塔耶在小说《眼睛的故事》中，通过一对色情狂的眼睛，将世界描成萨德式的神圣世界。学者认为，&ldquo;《眼睛的故事》堪称是色情史上的伟大小说&rdquo;。法国大使馆在向中国推荐法国思想文化代表作时，首推巴塔耶的《色情史》。</p><p>　　如果从色情狂的眼睛中望去，木子美、张钰之流，不过小儿科。她们的臭美，还没到真正&ldquo;臭&rdquo;的程度。巴塔耶做得才算绝，他热烈赞颂的，全是萨德式的&ldquo;排泄力量的冲击性爆发&rdquo;，包括呕吐、排泄、恋尸、性虐之类。WEB2.0们在巴塔耶面前，还敢再狂吗？再狂就该去吃大便了，或如报载西安雾庄人那样去喝尿了。WEB2.0们目前还没有这个胆量。</p><p>　　当然，巴塔耶光靠狂是成不了法国文化代表的。他构造的理论体系可以说明&ldquo;臭&rdquo;这类事物的底线和规律，是他狂的原因。在《萨德的使用价值》中，巴塔耶把世界分为两个体系，一个是神圣世界，一个是世俗世界。前者是感性学的研究对象；后者是理性学的研究对象。</p><p>　　世俗世界，相当于理性经济人的世界，没有什么好多说的。关键发现在神圣世界，它在理性世界之外，是感性人的世界。巴塔耶把神圣区分为对立的两极，一极是宗教，一极是色情。在色情这一极，巴塔耶精彩剖析了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大量人去追逐色情、粪便、死尸这类极&ldquo;臭&rdquo;的东西。风险投资家如果能从商业角度理解巴塔耶所揭示的道理，会对WEB2.0和COOL的所以然，有更深入的理解。</p><p>　　巴塔耶认为，神圣世界与世俗世界的根本不同在于，世俗世界的原则是占有，而神圣世界的原则是排泄。这听起来非常费解，中间有许多解释链条，篇幅有限，先不去展开。在他看来，喝尿这类行为，与宗教行为，性质是一样的。中国古典思想中，也有类似的看法。例如庄子在《知北游》中说&ldquo;臭腐花神奇，神奇化臭腐&rdquo;，就把臭与神联系在一起。郑板桥说过&ldquo;陋劣之中有至好&rdquo;，也有&ldquo;大便之上长花朵&rdquo;类似的意思。巴塔耶的独特在于，发现了污秽事物与神圣事物之间具有的共通性。</p><p>　　巴塔耶主要观点认为，占有导致同质性；排泄导致异质性。&ldquo;排泄活动本身就呈现为一种异质性的结果&rdquo;。到了这里，对他的理论意图终于豁然开朗：原来强调宗教与污秽的同一性，是为了说明，它们都与理性经济人世界不同，都具有异质性、不可通约性这些理性之外的存在根据。WEB2.0的个性化，就属于异质性和不可通约的&ldquo;神圣世界&rdquo;中的一种，这可以解释为什么WEB2.0一上来就钻进臭美。风险投资商运用理性经济人假设做出的各种商业模型，只能对世俗世界有效，而对所谓&ldquo;神圣世界&rdquo;是无效的。他们进入一种进退失据的状态。</p><p>　　那么，在WEB2.0中，&ldquo;臭&rdquo;和美是怎么联系起来，神圣世界是如何作用于世俗世界商业利益的呢？建立在世俗世界上的理性学，在这个问题上已经达到解释的天花板，让我们看看感性学是怎么进一步向前推理的。</p><p>　　<strong>感性学与臭美</strong></p><p>　　感性学，是由德国思想家鲍姆伽通于1750年创立的。在《感性学》一书中，鲍姆伽通开宗明义地指出：感性学是研究感性知识的科学。《感性学》对于美与丑的看法是辩证的：&ldquo;由于丑的事物本身可以被想为美的，而美的事物，也可以被想为丑的&rdquo;。但是进入现代社会，德国思想家对于丑的认识，反而退步了，始终都没有突破现代性的局限。</p><p>　　德国思想界对于丑的代表性看法，见于1853年德国思想家罗森克兰慈出版的《丑的感性学》。《丑的感性学》认为丑是&ldquo;能保持自由的存在物中&rdquo;呈现出的&ldquo;非自由&rdquo;。丑&ldquo;不在美的范围以内&rdquo;，将丑限定在&ldquo;以美的原则表现的丑&rdquo;。罗森克兰慈在描述丑的变形和畸形特征时，将丑区分为三类，第一类是&ldquo;卑鄙&rdquo;，包括狭隘、可耻、卑下三类，其中卑下又细分为下流、任性和粗野；第二类是&ldquo;令人反感&rdquo;，包括愚蠢、死板和可恶，其中可恶又细分为庸俗、讨厌和恶劣。第三类是&ldquo;漫画&rdquo;。</p><p>　　罗森克兰慈对丑的分类还是不错的。但他对丑的定义，却比巴塔耶的境界低了一个档次。他认为丑是&ldquo;非自由&rdquo;，这是一个典型的德国式的现代性判断。这里的自由，只相当于&ldquo;社会自由&rdquo;，是卢梭的概念，即可通约、可交换的自由；它只相当于巴塔耶说的世俗世界的自由，即理性的自由。而巴塔耶已经看出&mdash;&mdash;自由主义理论家施特劳斯在批判卢梭时多半也已看出&mdash;&mdash;还有一种不可通约的、异质性的自由，如个性自由，存在于理性人自由之外。这种自由存在于&ldquo;神圣世界&rdquo;之中，或者是天使，或者是大便。</p><p>　　WEB2.0的迅猛发展，已证实了巴塔耶的天才发现和预见。突然之间，各种臭美之人，都从地下冒了出来。如果按罗森克兰慈的看法，他们是在找不自由。可事实恰好相反，追求个性自由，是臭美的真实动机。这种个性自由，与社会自由不在同一个维度（在同一维度的是个人自由，即卢梭式可通约、同质化个体自由）。</p><p>　　从今天的观点看，丑应该分为两种，一种是妨碍社会自由之丑；一种是不妨碍社会自由之丑。再将这种分类套在不可通约、异质性的个性自由上，也会有两种情况，一种妨碍社会自由，一种不妨碍社会自由。我把后者称之为臭美。前者，为了区别，我称之为恶丑，它和现代性之丑，即罗森克兰慈意义上的丑，可以归到一类。巴塔耶色情研究的最大贡献在于发现，&ldquo;世俗&rdquo;之恶与&ldquo;神圣&rdquo;之恶，在可不可以通约、是否异质上，具有本质区别，从而把其中个性化的部分，从恶俗之中剥离出来、解放出来。</p><p>　　张钰和芙蓉姐姐都很有个性，但张钰属于恶丑、甚至恶俗，而芙蓉姐姐属于臭美。我认为臭美是一种正面价值，即个性化之美。其特点正如《南华真经》里说的，&ldquo;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恶者自恶，吾不知其恶也&rdquo;。属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那种。想唱就唱，爱跳就跳，不关别人什么事。我们这个社会必须要有宽容芙蓉姐姐的气度。</p><p>　　有张钰的粉丝质问我为什么把张钰和芙蓉姐姐区分开，厚此薄彼。我还是那个观点，张钰揭露导演没错，错的是她当初通过不正当竞争，损害了别的女演员的正当权益，这是对社会自由&mdash;&mdash;也就是秩序&mdash;&mdash;的破坏。当她用潜规则破坏显规则时，显规则本身并没有错。她破坏潜规则无错，但破坏显规则有错；这与导演利用潜规划破坏显规则，犯的是同样的错。</p><p>　　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WEB2.0的发展，使美与丑的相对标准发生了变化，使过去一部分的丑，划进了美的范畴，如臭美。但并不是所有的丑都可以变为美，至少在现实之中，损害社会自由的丑，仍然是&ldquo;非自由&rdquo;的。对于投资者来说，个性化可以带来高附加值，但必须避免恶俗化的陷阱。</p><p>　　找到了入口之径，我们可以借助感性学的帮助，深入个性化的复杂迷宫，进行更深入的探险。</p>        <div ></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姜奇平]]></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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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4 Dec 2006 11:07:2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05T13:19:07+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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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互联网的喜剧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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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 <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nbsp;&nbsp;&nbsp; 用喜剧方式搏出位，成了在互联网上出名的必要元素。芙蓉姐姐的舞姿令人发笑、胡戈的恶搞令人发笑、百变小胖的怪样令人发笑&hellip;&hellip;，最近一位令人发笑的名星是张钰。</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有的人可能还不了解张钰，所以有必要先介绍一下。</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nbsp;&nbsp;&nbsp; 张钰是一位敲诈勒索嫌疑人。专找导演上床，事后要挟人家，写字据答应给她安排角色；不安排角色的，就公开曝光。她最近轰动了互联网，是因为她主动&ldquo;自首&rdquo;了&mdash;&mdash;她在网上&ldquo;坦白交待&rdquo;了自己的行径，包括敲诈勒索的现场录音、录像材料；还有&ldquo;检举揭发&rdquo;&ldquo;同案犯&rdquo;的立功表现&mdash;&mdash;曝光了她雇来色诱导演的妓女。</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让这件事成为喜剧的要件在于：她竟然认真地认为自己是正义的，就象芙蓉姐姐认真地认为自己是优美的一样。但显而易见，如果张钰真象她自己说的那样，意在反对影视圈的性贿赂，那么，在由&ldquo;上床&mdash;&mdash;换角色&rdquo;构成的完整案链中，她首先要控告的，应是已换成角色，贿赂&ldquo;已遂&rdquo;的，而不是现在这几个&ldquo;未遂&rdquo;的！换句话来说，谁上床后答应给她角色，她就告谁；不给她角色就不告。这样一看，事情不就变得很滑稽了吗。</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我发现，互联网在根子上是喜剧性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一系列喜剧性的人物和喜剧性的事件，才会在互联网上反复发生并壮大。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喜剧，都符合互联网的本质。当你发现互联网暗含的喜剧规律时，就会举一反三，一通百通，对后现代中的娱乐化及其所以然，有更到位的理解。</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strong>喜剧的正典</strong></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人为什么会发笑，这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超级理论难题。难的不是说清楚具体的一次发笑的原因是什么；而是&ldquo;笑&rdquo;本身是怎么回事、它的规律是什么，千百年来难以概括。笑如果能定理化，相声看书就会，郭德刚们就没饭吃了。</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23年前，我作为专业研究，读红军领袖张闻天20年代译的法国哲学名著《笑之研究》（今译《笑&mdash;&mdash;论滑稽的意义》）时，老实说，没有看懂柏格森在说什么。比如，他对滑稽的定义是：&ldquo;镶嵌在活的东西中的某种机械刻板的东西&rdquo;。直到这一两年，我从互联网角度，才第一次理解了柏格森。柏格森在给&ldquo;笑&rdquo;下定义的时候，琢磨的正是今天我们称之为&ldquo;互联网&rdquo;的那个东西。106年前还没有互联网，但柏格森对互联网理解的境界，已经超过50年代的麦克卢汉。</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柏格森以生命哲学著称于西方哲学史，他强调差异性和创造性的价值优先性。柏格森哲学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用生命化反对机械化。我正好认为，信息化本质就是生命化，工业化本质就是机械化。柏格森相当于在用信息化哲学，推翻工业化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柏格森可以说是古代互联网思想第一先驱。</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柏格森正是从笑入手来理解生命现象的。他指出：&ldquo;笑是对不和谐、不合生命、不合社会的一种反应和纠正&rdquo;，&ldquo;凡是一个人给我们以他是一个物的印象时，我们就要发笑&rdquo;。表面上很容易理解，但柏格森实际有更深入的意思在内。</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在柏格森之前，从亚里斯多德开始，人们就一直在研究喜剧的本质，想把握笑的规律。一直到康德美学都没有什么实质进展。其中亚里斯多德的说法，倒可以解释芙蓉姐姐这类滑稽美。亚里斯多德认为，喜剧的关键概念是滑稽。滑稽是这样一种丑：第一，这是一种对人无害、不使人痛苦的丑；第二，滑稽的丑强把自己装成美。实际上，芙蓉姐姐和张钰都有一种强烈的自信，无视别人对她们的看法。当别人觉得她们丑时（这里的丑不是贬义词，后面会解释），仍坚定地把自己视为美。这种一般人不具备的坚强神经素质，客观上就取得了喜剧演员用来屏蔽观众是非的&ldquo;强把自己装成美&rdquo;的&ldquo;装&rdquo;的效果。与喜剧演员不同，她们信以为真，而不是在&ldquo;装&rdquo;，因此喜剧效果格外明显。</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黑格尔有一个更为深入的说法，认为喜剧是&ldquo;形式压倒概念&rdquo;。马克思据此说过一段非常著名的话：&ldquo;黑格尔在某个地方说过，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可以说都出现两次。他忘记补充一点：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rdquo;。这几乎是那个时代关于悲喜剧区别的最深刻的说法。我把它概括为：悲剧是形式上&ldquo;小&rdquo;的大我，被形式上&ldquo;大&rdquo;的小我否定；喜剧是形式上&ldquo;大&rdquo;的小我，被形式上&ldquo;小&rdquo;的大我否定。</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从互联网的观点看，黑格尔和马克思都是在&ldquo;现代性&rdquo;这个大的范畴之内立论，才会得出这样的比较精英化的结论。</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可以说，这个结论在过去二三百年工业化历史中，是有实证基础的；但互联网出现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出现了芙蓉姐姐、胡戈、百变小胖、张钰等一系列反例。这些反例的核心含义在于，后现代力量不再遵循&ldquo;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rdquo;这一规律，而是&ldquo;第一次是作为喜剧出现&rdquo;。实质性的内涵，是以小我解构大我，成为一种潮流。这就逆转性地背离现代性的喜剧规律，把工业化时期悲喜剧的定义反转过来了。柏格森的理论，由于暗合了互联网的后现代规律，开始显示出力量来。</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strong>　丑与恶含义的反转</strong></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波德莱尔《恶之花》的发表，是后现代性在文学领域兴起的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恶之花》实质隐含了一种新的逻辑：恶的本质，是用小我解构大我。工业化是否定小我价值的。但从更长远的历史观点看，对于小我，不能一概而论。按照后现代标准，小我中，有一些，仍然属于丑和恶的范畴；但另一些，则需要&ldquo;平反&rdquo;，因为它们可能代表的，是个性化意义上的小我，具有积极意义的成分。这就是我们要重新讨论芙蓉姐姐、张钰之类审丑问题的原因所在。</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我个人兴趣上，虽然觉得两位都挺恶心，但作为一个理论问题，认为值得研究，而且应当区分不同性质的问题。我们需要冷静思考一个问题：中性的、甚至正面意义的丑，与缩小打击面后真正的丑之间，有没有必要进行区分，区分的原则是什么？</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在工业化的高潮时期，现代性作家其实已经有对于恶的反思。黑格尔和恩格斯都说过&ldquo;恶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rdquo;这样的话。这里的恶，就是指小我的利益；与它相对的善，是指大我的利益。在经济上，小我有四种组合：损人不利己、损人利己、利人利己、利人不利己。除了第一种恶为社会共同反对，其它都有现实的存在理由，分别是利己主义、合理利己主义（斯密个人主义）、社群主义。</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对应的在审美上，小我也有四种组合：不美人且不美己、不美人而自美、美人且自美、美人而不自美。芙蓉姐姐与张钰是有实质区别的。张钰属于第一种情况，是损人不利己型的，迹近笨贼。她之损人，主要并不表现在曝光导演上，那是合理但要守法的；损人主要表现在损害了其它女演员（特别是不上床女演员）的权益，造成不正当竞争。特别是，她对自己也美丑得失不分，居然以自投罗网为美，告了还不知是谁违法（导演被诱上床并没违法，真答应她角色才可能违法）。</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芙蓉姐姐之类属于第二种情况。后现代审美观念中，确实有正常的以丑为美的情况。同现代性意义上的丑角还不同，丑角是知自己丑而为之；芙蓉姐姐是不知自己丑而为之。但这个丑，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丑。因为芙蓉姐姐与张钰不同，她没有伤害谁；她只不过是与大我意义上通行的审美标准不同而已，是自我&ldquo;臭美&rdquo;。其实我要提醒一下，不要对芙蓉姐姐那个可笑的&ldquo;大S型&rdquo;舞蹈造型轻下结论。不喜欢，但可以宽容，所以对芙蓉姐姐的臭美，我将捂着鼻子鼓掌。</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ldquo;臭美&rdquo;的本质，是个性化之美。个性化之美，是不可通约之美。也就是别人都认为丑，但自己觉得美。其实只不过是标准不同，标准多元化而已。我们要宽容，甚至鼓励这种臭美。因为它与个性化、定制化经济一样，是必然对应的文化潮流。将来我们人人都可能走上这条路。</font></p><p><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我认为柏格森的境界高，就在于他看出了这种臭美之美。臭美之美的主题词，分别是生命、个性化、差异化、创造性。笑，正是这种臭美之美的反应。这意味着，笑，是小我的解放；娱乐，是个人的狂欢。互联网将娱乐一切，放飞个性，想唱就唱，想跳就跳，实现个人心情舒畅。</font></p>        <div ></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姜奇平]]></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610272222977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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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7 Nov 2006 14:22:2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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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虚拟货币的货币相关性]]></title>	
    <link>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610139222977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div > &nbsp;&nbsp;&nbsp; 最近忽然又有记者来询问我对于虚拟货币的看法，只是题目从游戏币转到了Q币。虚拟货币的问题我早已谈过多次，本来不想再谈。不料，问这个问题的记者越来越多，而且还提及有学者担心&ldquo;如果Q币等虚拟货币商家无限发行，势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rdquo;，甚至举出《成都商报》报道央行已开始关注&ldquo;网上交易Q币冲击人民币&rdquo;问题等等。如果专家也跟着网民一起担心，那就真的成问题了。 <p>　　因此我们要重新提起这个话题，看一看：虚拟货币到底是不是货币，或者说它在多大程度上与货币相关？象Q币这样的东西，真的能引起通货膨胀吗？将来真正的虚拟货币会有什么不同？</p><p>　　<strong>Q币不是货币</strong></p><p>　　首先，我开门见山表明观点：我认为Q币不是货币。因为它只是作为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而非一般等价物。Q币的商品属性大于它的货币属性。</p><p>　　用商品来充当等价物，具有悠久的历史。贝壳、贵重金属等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都曾充当过等价物，用来进行商品交换。这种特殊等价物不同于一般等价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它们本身也是商品，具有一定的实用功能。Q币本身就是一种商品，只不过是在一定范围具有交换功能的特殊商品。</p><p>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许多这种东西，例如邮票、商场里的打折卡、游艺园内的游戏币等等。从表面看，它们似乎具有货币的某些特征，但并没有人把它们当作真的货币来看待。</p><p>　　第一，有交换功能不等于是货币，这些特殊商品可以无条件用人民币来交换，但它们本身却不可以无条件地交换人民币。说明它们与人民币的交换条件并非对等。</p><p>　　Q币只是在腾讯服务所及的范围内流通，用来支付QQ秀、QQ游戏、QQ会员、QQ家园、QQ贺卡等具体服务的费用，出了这个圈，就象游戏币出了游艺场、打折卡出了所在商场一样，不再具有等价物的一般交换功能。</p><p>　　第二，货币有贵重金属作为抵押，而Q币是一种没有贵重金属作为抵押的信用凭证，它只能用服务商的商誉作为抵押，因此作为货币是不可靠的。</p><p>　　就Q币可以对应的物品，如游戏中的装备等来说，它们甚至不具备起码的保值功能。房地产也是一种可以交换的特殊商品，但与Q币性质也不一样。当前外资投资房地产，看中的是它本身既有使用价值，又具有一定的流动性。Q币具有流动性，但却缺乏使用价值的保值性，因此作为投资对象是不利的。开个玩笑说，作为典当物，当铺都不会收的。</p><p>　　第三，人民币由央行发行，货币总量由央行决定。Q币由服务商发行，服务商只能决定Q币的数量，但不能决定货币总量。</p><p>　　有人担心Q币会引发通货膨胀，我认为毫无道理。不管有多少人用Q币，只要Q币不能形成与人民币交换的全国统一市场，不能实现对等交换，更主要的是只要人民币不因Q币而增发，就不会出现通货膨胀（从字面来说，通货是指现金，只要现金不增发，何来&ldquo;通货&rdquo;的膨胀呢）。以上三个条件都是非现实的，因此不可能出现所谓对金融秩序的冲击。</p><p>　　第四，最重要的，货币不光具有价值，而且是是价值尺度；而Q币只具有价值，并不能充当价值尺度。Q币既不存在利率那样的资本价格水平尺度可以调节价值，也不存在存款准备金比率那种的通货价格水平尺度可以调节价值。</p><p>　　Q币本身出现膨胀或贬值，是有可能发生的，但那将不是货币现象，而只是商品现象。也就是说，Q币对应的服务的供求关系的变化，可能引起Q币相对于这些服务的流动速度的变化。但要注意，此时人民币本身的价格水平（V）是不会发生变化的。许多人，包括专家，可能把货币价格与货币价格水平的概念搞混淆了。Q币的货币价格发生变化，与货币价格水平发生变化，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两回事，不要在这里犯常识性的错误。</p><p>　　<strong>央行怎样面对虚拟经济？</strong></p><p>　　据《竞报》援引学者曹红辉透露消息：&ldquo;中国人民银行将在明年起草制定电子货币相关管理办法。&rdquo;这是一条很重要的信息。如果属实，我认为央行应更加广泛地征求各方意见。按照以往经验，对发展过程中本质没有充分暴露出来之前的新事物进行规范，百分之九十的可能，将是用旧的生产关系去束缚新的生产力，而违背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p><p>　　我个人十年以来，一直呼吁人们注意，在货币市场之外，已经出现了信息市场（不是信息产品市场，而是信息价值市场）这种现象。这意味着，电子货币的规律，只有在信息市场规律得到充分认识的条件下，才能真正得到理解；相反，就会把电子货币当作一种货币市场现象来理解，从而导入传统规范之中，限制其积极的一面得到发展。关于这个问题，争议很大。随着互联网迅猛发展，游戏币、Q币这些现象层出不穷，我们到了正视的时候了。我认为问题的本质，是出现了&ldquo;不完全信息市场&rdquo;这种新现象。不正面面对，就会跟不上形势，落在国际潮流后面。限于篇幅，我只谈结论，而且点到为止。</p><p>　　第一种信息市场最接近完全市场，这就是股市。股市的本质不是货币市场，而是信息市场。这是虚拟经济的核心观点。之所以说它最接近完全市场，是因为在发达国家，股市可以同实体货币市场进行国民经济整体水平的对接。信息市场具有两大不同于货币市场的根本特点：第一，市场的交易量和价格水平（股指）不再由货币多少决定，而由信息决定，第二，市场不再由央行决定，而由网络结点上的参与者共同决定。这导致了货币理论新一轮的反思，要求从货币市场中分离出一个独立的信息市场。典型如斯蒂格里茨在货币经济学新范式中提出的注重信贷市场的观点、行为金融学中提出的行为观点等。</p><p>　　第二种信息市场是不完全的信息市场。典型如游戏市场、网络信息服务市场。其中已经出现游戏币、Q币这种&ldquo;准信息货币&rdquo;。我认为信息货币不是货币，它是在本质上不同的另一种东西（我下面还会谈到）。这种信息市场（包括其信息货币）的特点是，第一，没有在国民经济整体水平形成统一市场，其等价物不能与货币进行对等交换；第二，它具有&ldquo;信息+货币&rdquo;的混合价值形态。象邮票一样，其价值一方面取决于面值，一方面取决于基于内容的信息；第三，其价值决定是分布式而非中央控制类型的。</p><p>　　央行面对两种选择，或者在金融和信托分离的观点上，抑制信息现象的独立化；或者在货币和信息结合的观点上，鼓励金融创新（不如说是信息创新）。对中国来说，这是个不容易的选择。</p><p>　　未来的信息货币具有何种特征</p><p>　　有一位记者非常坚持地追问我，假设Q币们具有发展前途，它会有成为虚拟货币的一天吗？那时的货币与现在的货币有什么根本不同？</p><p>　　据我所知，这个问题十年前就开始争论，至今也没有形成共识。我只能谈我个人的看法。我认为，从自然经济到工业经济，等价物的发展趋势，是由特殊等价物向一般等价物方向发展；从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等价物的发展趋势，将是由一般等价物向特殊等价物复归。</p><p>　　第一，信息货币的本质，将是&ldquo;等价+不等价&rdquo;的&ldquo;一对一&rdquo;对价物。对价是个法律概念，它强调对等，但不一定相等。所以不是等价物，是对价物。它将包含两种构成成分，一是起一般等价物作用的成分；二是起特殊对价作用的成分。这种本质的外在表现，是一物一价。但一物一价，并不完全否定一般等价，而是在P2P交换中，首先进行社会化网络询价，确定一个半成品价格，在此基础上通过讨价还价形成完全的个别价格。</p><p>　　第二，信息货币的形式，将是&ldquo;货币+语言&rdquo;的行为金融方式。由于&ldquo;讨价还价&rdquo;成为个性化生产条件下&ldquo;一物一价&rdquo;定价的主要方式，货币就退居基础地位，而由语言主导&ldquo;议价&rdquo;过程。通过语言确定的，主要是不可比较之物的心理价格（行为价格）和意义价格。目前的拍卖，就接近这种形式。</p><p>　　第三，信息货币是基于电子网络的分布式的价值中介。它的整体价格水平将是由分布式的网络节点，以信息化的方式决定，并且与服务、自我服务本身内在相联，密不可分。随着生产与消费的合一而被扬弃。</p><p>　　Q币也许坚持不到那一天，但它如果要向那个方向坚持，最低限度要记住一个原则：不要去模仿传统货币，一定要同一对一的信息服务，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发展壮大。</p>        <div ></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姜奇平]]></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610139222977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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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3 Nov 2006 09:22:2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11-13T09:22:29+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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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冷门领域成功术——写给冷却的web2.0]]></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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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div > <p>　　刘锦城当初误打误撞到石英钟这个小市场中来，大家的利润都只有几个百分点，不过，&ldquo;这个行业你即使是排到100名也还能生存&rdquo;，而消费者很少有品牌意识。这些特点与Web2.0市场很类似。刘锦城现在是所在行业的世界冠军，他的经验对电子商务也许会有许多启发。</p><p>　　电子商务，重在商务。毫无疑问，&ldquo;电子&rdquo;出身的电子商务们，首要的课程，是学习那些还没有&ldquo;电子&rdquo;的&ldquo;商务&rdquo;，也就是传统商务。问题在于，传统商务这个概念过于笼统，并非所有传统商务，都值得电子商务们学习。最近发觉这里有一个窍门：电子商务们可以把传统商务分为两类，一类是规模经济，一类是范围经济；它们可以优先学习后一种传统商务，因为它们之间的商务特点较为接近。</p><p>　　邓地、万中兴所著《专注&mdash;解读中国隐形冠军企业》这本书可以作为这方面的教材。其中一些例子读来，颇为有趣。我们结合Web2.0来对照学习一下。</p><p>　<strong>　创新的经济作用</strong></p><p>　　说起石英钟，20世纪80年代的新一辈马上会想到康巴丝。从1985年起，每年的春节晚会零点报时，都是这个康巴丝，&ldquo;为您准确报时&rdquo;。康巴丝坚持了与抗战一样久的八年，最后这个行业再也打不起&ldquo;零点钟声&rdquo;这样一掷千金的广告了。</p><p>　　这是因为整个石英钟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少数厂家大规模生产同一品种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随着大量厂家涌进这个低门槛的行业，石英钟生产的利润一落千丈。刘锦城生不逢时地赶在这个时候，才初次进入这个市场。</p><p>　　刘锦城十多年前面对的问题，跟Web2.0们十多年后遇到的问题，本质上是类似的：第一，这不是一个规模经济起作用的市场。规模经济的特点，是少品种大批量生产，适合产生大规模的企业。石英钟生产的门槛就像Web2.0一样低，是个&ldquo;乱拳打死老师傅&rdquo;的市场。第二，这是个具有范围经济特点的市场。范围经济的特点，是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石英钟的核心技术十年未变，靠的只是外观和功能上的花样翻新，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第三，这是个适合小企业的市场，消费者对廉价产品很少有品牌意识。刘锦城说：&ldquo;这个行业你即使是排到100名也还能生存。&rdquo; 这点也像Web2.0。</p><p>　　刘锦城的商业策略，不是冲向钟表行业的大热门，相反，他寻求的突破方向，是窄中之窄：钟在全球钟表业中只占十分之一；石英钟又只是钟的一种；刘锦城钻进去只是石英钟里边的一个小门类：黑钟。他彻底进入了一个微小的利基市场。</p><p>　　差异化是利基市场上的第一法则，而差异化靠的是创新。创新是小企业搏取利基的最大利器。刘锦城的明珠星石英钟，每年推出100种以上的新款。为此，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超过700万元。以致刘锦城敢于说他&ldquo;从来不抄人家的。倒是现在，全世界都在抄我的钟&rdquo;。明珠星正是靠着创新，在产业低潮时期切入市场，成为全球最大的石英钟生产企业，成为一个典型的隐形冠军。</p><p>　　这启示Web2.0们：想做成好买卖，不一定非要搞大热门，甚至不一定非成为大规模企业。但它必须具有创新能力，能够在专注的细分领域内，成为某一项第一。不管这个领域多么微不足道。在全球化经济中，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市场，它的价值一旦加总，都可能成为一座金山。</p><p>　　创新、&ldquo;成为第一&rdquo;，这些看起来高不可攀的事情，其实主要只取决于一件事，就是人才。对于刘锦城来说，由于市场太细小了，连大学中的这个专业都绝迹了，因此只要把有关少数几个人才垄断，&ldquo;老实说，现在哪家公司想要大规模地进入这个行业都很困难。&rdquo;</p><p>　　Web2.0们还有一个比刘锦城们更优越的条件：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的优势，进行差异化的设计和制造，使成本呈现边际递减的趋势，实现低成本扩张。其实，刘锦城虽然总的来说算不上新经济企业，但他也懂得，他的新产品开发，离不开计算机设计系统。</p><p>　　<strong>爱的经济作用</strong></p><p>　　梁伟办的第一个企业叫迪生。他想让人们在提起爱迪生时，就联想到爱&ldquo;迪生&rdquo;。</p><p>　　从这个细节，就可以看出梁伟是一个有心人。梁伟爱的，准确来说不是迪生，而是爱迪生发明的收音机。梁伟如今是中国收音机行业的老大，牌子是德生。</p><p>　　在这里介绍梁伟的目的，不是为了介绍收音机，而是为了介绍梁伟的一种商业逻辑：做自己喜爱的冷门。这是传统商务与Web2.0商务的一个重要交集。第一，冷门本身，就是与大热门相反的长尾，在大类上属于与网络商务&ldquo;同宗&rdquo;的范围经济（小批量多品种）。第二，从爱好出发，是做好冷门生意和Web2.0生意的共同之道。</p><p>　　见过做冷门的，但没见过像梁伟这样做冷门的。梁伟迎着互联网的曙光，在1994年在一门与互联网相反的传统行业&mdash;收音机业&mdash;办起了后来越过所有老企业的年轻企业：德生。只是因为梁伟从小迷恋矿石收音机，出于这种业余爱好，他甚至考入了无线电系。又选择收音机这个算不得蓝海的海，下了海。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特别的是，当梁伟原先的那个叫做迪生的企业做大后，企业领导却嫌收音机又土又冷了，他逢会就说：&ldquo;一听到别人说迪生是个做收音机的，我自己就觉得脸红&rdquo;；追逐大热门的结果，是成就了泡沫。</p><p>　　这就要转入我们的正题了：Web2.0要做的生意，很可能是让人&ldquo;自己就觉得脸红&rdquo;的冷门生意。这一行怎么做？我们可以从它与传统商务共享的商务交集谈起。</p><p>　　梁伟因为爱爱迪生发明的那个玩意，终于与那个只想大热门的迪生分道扬镳了，不爱迪生了。这使他走上了成功之路。</p><p>　　不爱迪生之后，梁伟把自己的爱，全部给了爱迪生&mdash;他发明的收音机。他认为自己成立的德生，属于&ldquo;爱一行干一行&rdquo;那一类的企业。因为爱收音机本身，所以要干收音机这个行业。</p><p>　　梁伟在厂子里居然没有办公室，他爱厂子爱到了这种程度，八年里一天到晚在工程部、车间和收音机陈列室，他似乎觉得，一进办公室，就跟自己的恋人&mdash;收音机&mdash;隔了一层。他有数百个恋人，那就是他陈列室摆的数百台收音机&ldquo;藏品&rdquo;。梁伟的成功，就是一个爱字。因为爱收音机，他比竞争者更了解收音机顾客，就像丁磊比别人了解网虫一样。所以他更贴近市场，更能站在顾客的角度创新，他能变着花样玩，不爱收音机的人玩不过他。</p><p>　　爱是怎么转变成经济要素的呢？这点与Web2.0特别相关：第一，爱带来专注。专注是成为冷门领域隐形冠军的第一位的条件；第二，爱带来业余性。安德森就认为，冷门产品要想降低成本，一定要打破专业与业余的界限，让业余爱好者的成分带进生产中来。</p><p>　　经济学中，有&ldquo;两个斯密&rdquo;的笔墨官司，说的是亚当&middot;斯密在《原富论》中主张分工创造财富，但在《道德情操论》又大谈爱与同情。一般来说，分工要求专业化；爱却要求业余化。因为爱是一种融合的力量，而不是分工的力量。对于Web2.0来说，有一个梁伟不具备的独特优势：互联网的本质是融合，Web2.0的融合将网上业余爱好者汇集到联合攻关的队伍中来。这些业余爱好者的动力，是全面发展，是对所在问题的爱，而不光是赚钱。于是，业余攻关与专业攻关就成了爱好者与不爱好者之间的较量。时间长了，爱上一行的人（业余爱好者），一定战胜不爱这一行的人（以工资为动力的专家）。这些爱好者，或者不如说目标顾客，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人才。</p><p>　　Web2.0这一行，需要另一种商务资本：爱与同情。如果说爱在经济上是指产消合一；那么同情在斯密那里（包括经济学中）的本意，就应该指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心理共振、共鸣。　　</p>        <div ></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姜奇平]]></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61070382977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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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7 Nov 2006 12:38:2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11-07T12:38:29+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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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今日开博，先贴文一篇：阿里巴巴无意间踩中了长尾理论的尾巴]]></title>	
    <link>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610144129776</link>
    <description><![CDATA[<div><div > <p><font color="#000000">&nbsp;&nbsp;&nbsp; <font color="#ff6600">今日决定开博&nbsp;&nbsp;，这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个挑战。希望能够坚持不懈，以文章飨读者。</font></font></p><p><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ff6600">&nbsp;&nbsp;&nbsp; 以下文章是发表于互联网周刊的视点文章，欢迎大家一起讨论。</font></font></p><p align="left"><strong><font color="#000000">阿里巴巴无意间踩中长尾理论的尾巴</font></strong><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ff6600">&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font></font><font color="#000000"><font color="#ff6600"><br /></font>&nbsp;<br />在长尾理论即将盖过蓝海战略的风头之前，我们应该首先把长尾的基本概念搞清。否则，长尾理论会变成一个筐，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装，而它的本意却可能在热闹中被人们忽略了。</font></p><p><font color="#000000">什么是长尾呢，简单地说，它就是数量、品种二维坐标上的一条需求曲线；由于看上去这条曲线像一只长长的尾巴，向代表&ldquo;品种&rdquo;的横轴尽头延伸，所以称为长尾。&nbsp; <br />&nbsp;<br />不过，我们暂时先不用考虑它的定义，还是先从现象观察起。</font></p><p><font color="#000000"><strong>阿里巴巴无意间踩中了长尾理论的尾巴</strong></font></p><p><font color="#000000">永康存在着一个滑板车生产集群，聚集了20多家滑板车厂家。按照传统的方法，很难打进美国主流市场。然而由于有了网络，以步阳集团为代表的永康滑板车企业，以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方式，打入了沃尔玛等国际大买家的供应商系统。有意思的是，步阳集团本来的主打产品是销量居全国首位的防撬门，但由于防撬门的热门市场已被美国当地企业垄断，打入美国市场的，反倒是相对&ldquo;冷门&rdquo;、在产品线上排在后面的滑板车，一年有上亿美元的订单。</font></p><p><font color="#000000">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ldquo;长尾&rdquo;的几个要素：第一，它是利用网络优势实现的；第二，它可以把冷门产品转化为相对的热卖产品；第三，它可以使非主流的厂商共享主流市场。</font></p><p><font color="#000000">对于&ldquo;阿里巴巴是什么&rdquo;的问题，据说马云的回答是，&ldquo;告诉你们，其实连我也不知道&rdquo;。不过，据《阿里巴巴》一书介绍，阿里巴巴的原问题问的是：互联网对于商业交易的价值到底有多大？而思考的结果，是将互联网和庞大的中国中小企业联系在了一起。</font></p><p><font color="#000000">这一直觉判断，无意间踩中了长尾理论的尾巴。因为对于中国来说，中小企业意味着&ldquo;多品种、小批量&rdquo;的机会组合，而这正是长尾坐标中&ldquo;数量&rdquo;值低、&ldquo;品种&rdquo;值高的长尾！这只是其一；更主要的是，在长尾理论中，&ldquo;短头&rdquo;（单一品种、大批量生产）与&ldquo;长尾&rdquo;（多品种、小批量）经营条件的区别，恰恰在于网络。如果没有数字网络，经济形式会更接近大规模生产（工业化）；有了数字网络，经济形式将更接近个性化定制。</font></p><p><font color="#000000">我赞同这种说法：一个现代国家的商业声誉和传统往往来自于若干家伟大的公司。正如《阿里巴巴》作者总结的：阿里巴巴让无数的中小企业摆脱了传统销售渠道的控制，得以用最低的成本进入到任何一个开放的市场。但我更倾向于认为，阿里巴巴的模式具有某种更深层次的世界意义：工业时代是大型企业的时代，信息时代是中小企业的时代。长尾理论强调的，不是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而是中小企业将在经济的主要方向上起到比大企业更大的作用；这个主要方向，就是与大规模制造相反的个性化定制。</font></p><p><font color="#000000">这样一看，中国存在大量&ldquo;长不大&rdquo;（确切说，是&ldquo;不用长大&rdquo;）的中小企业，在网络条件下，具有一种比&ldquo;长大&rdquo;更有价值的作用，那就是在长尾空间，赚取与世界500强同样的利润。</font></p><p><font color="#000000"><strong>长尾是利基与&ldquo;隐形冠军&rdquo;吗？</strong></font></p><p><font color="#000000">在赚取与大热门企业同等利润这个意义上，长尾理论强调的微小企业的所作所为，很容易让人同利基策略和隐形冠军联系在一起。如果我们把长尾的条件收窄，确实可以这么说。</font></p><p><font color="#000000">长尾理论在美国市场上观察到这样一个统计规律性：在以物理为基础的&ldquo;短头&rdquo;经济（工业经济）中，20%的热门产品，带来80%的收入，并且带来100%的利润；而在以知识为基础的&ldquo;长尾&rdquo;经济（网络经济）中，20%的热门产品，将萎缩成10%的热门产品，其中进一步分化为2%的大热门产品和8%的次热门产品。2%的大热门产品，带来50%的收入和33%的利润；8%的次热门产品，带来25%的收入和33%的利润；剩下的90%的长尾产品，将带来25%的收入和33%的利润。这里最重要的看点在于：大热门产品的总利润，竟然同冷门产品&mdash;也就是长尾产品&mdash;的利润相等！这不是主观臆造，而是大样本统计得出的结论。长尾理论由此认为，经营冷门与经营热门，在利润上可以是一样的。</font></p><p><font color="#000000">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隐形冠军，也就是那些在某个不起眼的小产品市场或被大企业忽视的中间产品和配套业务上形成了规模经济的企业。我们将隐形冠军的赢利策略，称之为利基（Niche）策略。利基的特点是产品差异化，别人难以模仿，利润较高。隐形冠军在利基上还要加一条：形成规模经济，取得所在细分市场占有份额上的第一。长尾与利基、隐形冠军概念的交集在于，每个长尾（长尾被切分为无数段之后，每段仍是一个长尾）都有自己相对的&ldquo;短头&rdquo;。举例来说，在彩铃这条长尾中，音乐彩铃是可以切出的一条长尾；音乐彩铃中又可以切分出搞笑风格的音乐彩铃。粥稀稀在这个细分市场上称雄，他就是这个细分长尾中的&ldquo;短头&rdquo;。每个长尾的短头，都是利基，都可以成就隐形冠军。</font></p><p><font color="#000000">回到利润上来，中小企业加上利基，可以成为中国经济的核心竞争优势吗？目前来看，中小企业可以当长尾，却不一定能获得利基。原因在于创新不足。</font></p><p><font color="#000000">胡文章是中山天朗电器公司的创始人。天朗是生产电风扇开关&mdash;琴键开关&mdash;的隐形冠军。现在业内还有100余家琴键开关生产厂家，但由于天朗已经拥有70多项琴键专利，并成为事实标准的制订者，因此他并不担心别人仿造。因为仿造将意味着竞争对手的成本优势荡然无存，而不仿造则更糟：因为不合标准而没有活路。</font></p><p><font color="#000000">从天朗这个案例推广开去，我想说明，中国要靠中小企业的长尾战略缔造国家竞争优势，在理论上是可能的。但绝对的先决条件，必须是走技术创新的道路，否则就没有长尾最看中的东西&mdash;利润。</font></p><p><font color="#000000">当然，问题还不算完。长尾与利基、隐形冠军，在概念上还有不相重合的部分。长尾理论并不绝对依赖具体细分市场上的利基，也不要求企业一定当细分市场的冠军（隐形冠军），它强调的真正重点，是集合长尾。即对整个长尾市场（包括对应的短头市场），进行一体化的经营。不是薄利多销，而是薄利合成。也就是说，长尾市场不依靠于规模经济。从根本上说，规模经济在长尾战略中，只是基础；长尾战略的真正精髓，在某种特殊意义的范围经济方面。</font></p><p><font color="#000000"><strong>长尾经济是特殊的范围经济</strong></font></p><p><font color="#000000">范围经济属于特殊形式的长尾经济，但长尾经济却不等于范围经济。范围经济是指在同一企业内的小批量多品种生产。长尾经济与之相比，显而易见的不同在于，它的&ldquo;范围经济&rdquo;，不限于同一企业内部，可以是产业集群、可以是非地域性的全球协作；长尾经济甚至可以不是范围经济，而是差异经济、个性化经济、创意经济等异质性的经济。</font></p><p><font color="#000000">长尾经济，可以是内部范围经济（学习经济和创意经济）和外部范围经济（集群经济和网络经济）的结合。作为产业集群意义上的范围经济，长尾经济无疑可以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竞争力的主要来源。对中国来说，可能有三种因素造就长尾经济，一是地域集群的经济性，二是数字网络的机会，三是劳动力对成本的节约。如果加上学习和创新，长尾经济就可以成为变制造大国为制造强国的推动力量。而长尾经济最擅长的领域，则是满足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的文化需求。</font></p>        <div ></div>      </div></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姜奇平]]></author>
	    <comments>http://blog.163.com/jiangqiping_vip/blog/static/78379465200610144129776</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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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 Nov 2006 16:41:2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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