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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系}如果你想要"不朽".請耐心看完它.也許它會改變你該死的價值觀.

2010-2-5 0:47:40 阅读(3) 评论(0)

轉自: http://forum.30.com.tw/Board/show.aspx?go=1770&pg=1

 蔡康永╳阿信:過癮,顛覆百年人生

     人生,如果以100歲為單位,要如何掌握人生的節奏?

      對蔡康永與阿信來說,節奏不僅是音樂,還代表人生。他們喜愛創作時的慢步調、享受表演時的快節奏,但不管外界如何看舞台上的精彩,他們只用自己認可的「temple (節奏)」衝過一個又一個的人生浪花。

      蔡康永是全台訪問過最多人的主持人,他在傳統之下成長,卻以顛覆傳統與挑戰束縛的形象深植人心。愛問犀利的問題,不是因為職業病,而是對「人性」感興趣;他愛唱反調,其實只是因不甘心被簡單的快樂餵飽,他想用更顛覆的腦袋,將他的思想、價值觀用更犀利的語言「翻譯」給這個世界聽。

      五月天樂團主唱阿信,同樣也是一個不甘寂寞的靈魂,如同他的〈放肆〉歌詞:「牛頓要我們都活在地上,偏偏我就想要飛翔,要推翻柏林圍牆,要站上巨人的肩膀。」叛逆的背後,其實是有所堅持,顛覆的背後更是想要突破。

      兩人出道只差1年,蔡康永1996年進入電視圈,五月天1997年進入流行樂壇,近年都走紅中國。隨著聲名愈來愈大,他們對生活很知足,卻對自己不甘心。也因為不甘心,想被世界看見,對人生更不「呼攏」。他們不斷閱讀,尋找各種人生答案。

      他們要「過癮」的人生,讓自己有一部分被世界看見;他們要「自信」的人生,培養的方法,就是最好一輩子活在「不放心」裡。

     如果再以100歲為單位,問他們如何安排他們的人生節奏?答案居然很簡單,到底是什麼呢?以下是兩人交鋒的精采紀要:

學習:諸事蒙昧 別任性

      若人類被設定為以100歲的年齡死掉,看起來這是時間的殘酷,但殘酷同時也帶來自由。就好像吃一頓飯,如果你知道會有8道菜,每道菜都會品嚐出滋味,反之,如果沒完沒了,到最後只會希望趕快結束……。

      信:〈後青春期的詩〉是給我自己的一首歌,我的青春期已經被我延長過,我今年34歲了,但再延也沒多久。以前想到一件事時,會想以後有空再來做,但有些事的確有完成的期限,我現在會想,如果有想做卻只能趁現在做的事,那就開始吧!

      蔡:前陣子我看一部吸血鬼影集,2個吸血鬼在對話。其中一個說,「我真搞不懂,人類這麼脆弱,又這麼容易死掉,有什麼讓我們著迷的地方?」另一個吸血鬼回答,「因為他們每件事情都很著急。」吸血鬼是永生不死,所以他們沒有什麼好著急的,事情沒有完成,100年或1千年後再完成就可以了。在他們眼中,我們這麼著急,反而很有趣、很迷人。

      人類被設定為約以100歲為範圍的年齡死掉,我覺得這是一種自由,這是時間的殘酷帶來的自由。如果你一直逃避人生是有界限的,想靠養生而活久一點,就會沒那麼放鬆,反之,很確切知道人皆會死,絕望反而會帶來一種輕鬆的感覺。

      人家說,村上春樹的小說瀰漫悲觀的氣氛,卻讓閱讀的人很輕鬆。就好像吃一頓飯,如果知道有8道菜,每道菜都會品嚐出滋味,反之,如果沒完沒了,到最後你只會希望這頓飯趕快結束。

      事情總要有個結束,才品嚐得出滋味。年齡肯定讓你認識了時間殘忍的本質,令人感到絕望,也正因為絕望,產生了輕鬆的感覺。所以想做什麼,就開始去做,無論成不成,你都做,我覺得這是一種很不錯的活法。

      「摸索」應該是活著最有趣的過程,尤其在人生初期,別拒絕學習,因為諸事蒙昧,拒絕學習,就是冒險,因為賭的是後來的人生,自己也失去了改變的可能。

      信:我以前很任性,也很感謝很多人,願意冒著被我討厭的風險,逼我做很多事情。如果國中老師沒有扁我,我可能不會好好念書,也不會考上師大附中,就不會認識現在的團員。幸好,我有因為外力而認真念書,我覺得應該要讓自己擁有選擇的機會,不要讓未來的你討厭現在的自己,我很認同「人生的初期不要太任性」這句話。

  蔡:這句話是一位財經界好友講的,那時,他在教訓一位不想學會計的晚輩。他說,如果現在不學,會失去轉變人生重要方向的機會。人的願望是會改變的,除非你很有把握,從現在開始到80歲,都玩線上遊戲、談戀愛,要不然等願望改變,自己會的還只是玩遊戲、喝酒,人生要怎麼轉方向?

      這段話給我很大的啟發,此後演講,我再也不敢像以前那樣跟學生說,「不要花時間去學不喜歡的東西,與其在課堂上睡覺,不如翹課去談戀愛,然後失戀,那對人生是更重要的經歷。」因為,其他想轉方向的人都已經學好了,可是你沒學,所以轉不過去,你會很痛苦的。

      我可能是台灣訪問過最多人的,至今,很多人的隨口一席話,還是讓我醍醐灌頂。我喜歡看書,因為可以躲到另一個比我厲害的腦子裡;在我看來,讀書跟嗑藥一樣,可以讓人感到世界無限美好、充滿自信、渾身力量強大。

     信:我的個性也不是急,但就是想在短短的人生裡去做些什麼,而且遇到困難,反而更想做。一開始玩樂團有很多困難,一路到現在,寫一首歌的過程還是很痛苦。完成時,從頭到尾聽一遍,只會快樂5分鐘,在此之前,我會痛苦5個小時、5天或是5個月。

      蔡:人生是「過癮」跟「幸福」比較重要。你花很多力氣寫歌就是過癮,寫出來後,重複聽上20遍,卻一直在快樂中,那就很白癡。我在錄影前的掙扎很過癮,當我知道來賓很難對付,一旦想出對策,我就進攝影棚實施這個策略,如果失敗了,沒有關係,反正我做了,打仗本來有輸有贏;如果成功,會很高興自己把城堡攻下來。但播出時,我絕不會看,電視很可怕,它會用快樂餵飽我們,餵到我們撐為止,連我都無法免疫。

     想想,100年的節奏很快,哪有時間一直看著自己做的節目傻笑。

      信:從小,我最大的問題就是不會講話,老實說,對自己沒信心是我主要的動力。我不善於用言語表達自己完整的感受,第一次的演唱會,我是看著寫在地上的講稿照本宣科,但我比別人多了耐性,願意多花時間。例如講「放肆」,我沒辦法5分鐘講完,但我可以花5天的時間寫成歌詞,讓大家在幾分鐘內聽完,理解我想講的事。

      蔡:你剛講的是用功。用功的過程比較像是在找自己麻煩。每一集開場,你可以說,「歡迎收看《康熙來了》,」但我會想不同的開場白,節目去掉廣告,只有45分鐘,我也不要花1分鐘讓來賓跟觀眾問好。你會花很多力氣準備,其實是因為不甘心,我們都覺得自己有一部分東西要被世界看見。

      寫文章也是,如果100個人寫過了,幹嘛再寫?我又不是不讀書。很多人覺得自己文章寫得很好,是因為不讀書,不知道別人已經寫過800遍了。前面有800個作家壓在你頭上,你得更厲害才行。我覺得,培養自信,最好是一輩子活在很不放心的狀態裡。

      信:如果因為代言需要寫歌,我也要寫得讓人耳目一新,這就是你講的不甘心。最好的勵志歌已經被寫出來了,就是〈明天會更好〉,在那之後,它用的每個句子,你最好都不要再用。所以我寫詞,同一句話,我會寫10種,甚至用到100種講法,包括連接詞、介詞,我都會想,衍生出來的抉擇就很多。我(的甘心)現在有一套標準,「要自己喜歡」,做了這個東西,我會不會再聽一次?如果在車上不小心聽到,我會不會喜歡?還是請司機快點轉台?

      如果你問蔡康永,怎麼抽出時間,保持大量閱讀習慣,他會回答,應該去問那些不看書的人,為何沒時間?阿信則「搖滾」地形容,看書很爽,所以無論如何都會擠出時間。

      蔡康永堪稱最用功的主持人,他會花上好幾個小時研讀受訪者資料,曾讓大師李敖在錄影現場,直問,「你怎麼知道這些沒對外人講的事?」

      阿信學的是美術與設計,從畫筆到文筆,他的詞富含文學底蘊,被形容就是一首首的搖滾詩,光是歌詞就讓出版社集結成書。他也重拾畫筆,與高中同學不二良自創設計品牌,只因為品牌是他在40歲前就要完成的夢想。

      阿信說,人們對夢想,總是要求的多,投入的少;對世界是抱怨的多,付出的少。蔡康永則認為,如果只談夢想,那也未免太可愛了,沒有夢想,不會妨礙追求幸福的可能,重點是你要覺得活著值得。

學會:在乎你在乎的 人跟事

     世界上,你真正在乎的人不會超過10個,你在乎的事情不會超過10件。如果在死前,你覺得最在乎的3個人,你值得他們在乎,然後你最在乎的3件事,你都有做到,那就已經是超級好了。

      信:大部分人不開心、不平靜,都是因為要求自己以外的人、要求環境、要求社會。至於,有沒有被世界看到,我覺得那是之後的事,但在這之前,是自己的關比較難過。只要做到百分百想做的,之後是盡人事、聽天命,這樣的好處是,心情隨時很好、很平靜。

      蔡:我這輩子都遵守一個規則,不要把自己放在某一個族群裡生活,才感到安心。人在娛樂圈,不要因為別人都做這種事,就做這種事;你在30歲,不要因為別人都做這種事,就做這種事。事實上,如果抓住生活的重心,你應該忘記自己在人生的哪一段。假若你是30歲,你可以把自己當成17歲的人來生活,也可把自己當成80歲的人來生活。

      信:很多事情我滿在乎本質,但我發現,我在意的常是很多人不在意的事。

      蔡:我一直都搞不懂,把一切都弄的很穩定,人生有什麼樂趣?我看到抽屜分類很整齊,襪子、衣服井然有序,就會覺得,這麼簡單有什麼好分類。有些人的腦子裡裝了很多數據,我會覺得,又不是沒有網路可以查,裝那麼多數字幹嘛?叫你講個道理,卻講不出所以然。

      不管你現在是20、30或是40歲,唯一的人生原則,只要在乎你在乎的人跟事。20歲時,在乎你在乎的人跟事;30歲時,更在乎你在乎的人跟事;40歲時,更更在乎你在乎的人跟事。

      說穿了,人生的基本需求都一樣,你就是會有一點點你在乎的人跟事,那些事滿足了,你就會覺得幸福,那些事不滿足,縱然有遊艇、飛機、城堡,都沒有用。

      世界上,你真正在乎的人不會超過10個,在乎的事情也不會超過10件,排出優先順序排,如果在死前,你覺得最在乎的3個人,你值得他們在乎,然後你最在乎的3件事,你有做到,就已經超級好了。人生無比慈悲,才會是這個結果,甚至,只在乎1件事、1個人就足夠。

學著:在別人生命 留下痕跡

      在活著的當時,啟發過一些人,幫助過一點人度過難關,你撒出去的種子在某些人的心裡埋了下去,某天,在需要的時候,開出一朵花來,已經幸運的不得了。

      蔡:有次,我問蔡國強,「像你這麼棒的藝術家,到底想要什麼?」他回答一個我完全想不到的答案──不朽。

     做創作的人,最後追求的,即使不誇張到使用這2個字,起碼還是希望在文明累積的過程,留下痕跡。在活著的當時,啟發過一些人,幫助過一點人度過難關。

      人跟人的相遇要在對的時刻,要不然就錯過了。我觀察,大陸內地的年輕人空了很多心靈的位子。當他們呼喚一個有燃燒感的樂團時,五月天出現了;他們呼喚自由自在的美女時,小S出現了。參與的當下最令人慶幸,如果能在某一時刻,變成唯一,就算1、2年內結束,我也覺得是非常仁慈的恩賜。

      我會把自己拔離現在的時空去思考事情。20年、50年後,五月天不會是音樂史上最紅的樂團,《康熙》也絕不是電視史上最紅的節目,一旦沒有了,立刻會被忘記。但是沒關係,你撒出去的種子在某些人的心裡埋了下去,某天,在需要的時候,開出一朵花來,已經幸運得不得了,如果阿信的歌,能幫助一個過不去的人度過那個晚上,那你的歌就光芒四射了。

 信:大陸的年輕人其實有很多我們想像不到的地方,我的感覺是,他們對於美好的事物,或是有力量的事物,非常渴望,甚至是飢渴的。

      蔡:我們在作品裡傳遞想法,對於台灣年輕人的重要性,遠不及內地年輕人。台灣的年輕人很像走進速食店,有100種套餐任君點選,對他們來講,吃什麼不是餵飽肚子,只不過是100種中的1種。對內地的年輕人來說,等他們成長到40、50歲時,他們對一個自由自在、熱情燃燒人生的看法,會跟沒聽過五月天,沒看過康熙的人不一樣。這就是我講的,你有在別人身上留下痕跡,此生不能再期望更多。

      就像寫作,到底是被閱讀重要,還是有人付費比較重要?你付我100萬元,沒有半個人讀,跟100萬人讀,但沒付我半毛錢,我自己是想

要被100萬人閱讀,所以我寫博客。
      信:如果人可以活100年,你希望最後的墓誌銘上寫什麼?

      蔡:我希望可以不要慘到要靠墓誌銘才被人記得。

     喜歡你的人不需要你的解釋,不喜歡你的人,也不需要你的解釋,所以,你要解釋給誰聽?墓誌銘也一樣,喜歡你的人不用靠墓誌銘來記得你,不喜歡你的人才不在乎你的狗屁墓誌銘寫在哪裡。我連墓都不要,哪裡有水溝,(骨灰)倒一下就好了。

     你的墓要很豪華嗎?

      信:我只要留一句話就好──「記得我的歌,不要記得我。」

      蔡:所以,你還是希望不朽啊!

      信:一定要的!我很認同這2字。寫歌是全世界最神奇的事。我是學畫畫的,畫圖還要煞有其事的去買水彩紙、顏料,寫歌只要一枝筆、一張紙,甚至都不用,只要記在腦子,坐著就可以寫歌。

      寫出來後,權力很大,只要把一個人教會,他喜歡就會一輩子記得,而且會像病毒一樣一直傳染、擴散,誰都可以唱。你有嘗試過寫詞嗎?

      蔡:超失敗。我很會寫文章,可是我不會寫歌詞。文字創作的人都有潔癖,如果不夠厲害,才不要招惹那個東西。對於不會的事,我充滿神秘的尊敬,就像我對於初級會計一樣。

      我不會寫歌,腦子少了那一塊,因此很崇拜那件事,如果只是歌,我還覺得沒有被打敗,但加上歌詞,超越我的能力。被歌詞打敗,真的敗得很沒尊嚴,可是值得的,你永遠都可以很高興,世界上有比你厲害的人,他們啟發了很多自己做不到的樂趣。

      人很妙,會為了幾乎要接近的境界瘋狂,而不會為了永遠達不到的境界癡迷。最受大眾歡迎的明星,其實是大部分人都能做得到。太陽馬戲團是一般人做不到的事,不過,有哪個咬鋼絲旋轉,或跟熊跳舞的人變成萬世巨星?沒有!大家只覺得那是奇蹟,好像上帝用閃電打了一下,因為我們都做不到,感覺沒什麼好參與;但是,Michael Jackson的舞你跳不到,可是你會跳舞,好像有點快接近了,卻一輩子都接近不了,大家就會好愛、好愛那個人。

      某個程度,我得同意音樂的創作幾乎是最過癮的事,不只是五月天,我聽巴哈的賦格曲、普契尼的詠嘆調,連聽崑曲我都會覺得,天吶!人怎麼這麼容易就被控制住。做電視用的是世間的語言,音樂人用的是非世間的語言,那個很過癮,你們得到了一把鑰匙,是一般人得不到的。

     ●傳承者 蔡康永

     1962年生。作家、知名主持人。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電影電視研究所碩士。著有《痛快日記》《LA流浪記》《那些男孩教我的事》《有一天啊,寶寶》等書。

     ●接班人 陳信宏(五月天 阿信)

     1975年生。作家、五月天樂團主唱。實踐大學室內設計系。著有《Happy?Birth?Day 搖滾詩的誕生與轉生》《浪漫的逃亡-遊日非流行指南》等書,並自創STAY REAL品牌。

    圖說:

     從電影到電視,透過大量的閱讀,蔡康永把他的價值觀「翻譯」給這個世界。

     阿信在高中時組樂團,信仰搖滾,讓一路在平淡中長大的自己,開始不一樣的命運。

     抽言:

     阿信:

     我感謝很多人,願意冒著被我討厭的風險,逼我做很多事情;人應該要讓自己擁有選擇的機會,不要讓未來的你,討厭現在的自己。

     蔡康永:

     人生初期,別拒絕學習,因為諸事蒙昧,難免摸索,任性的拒絕學習,就是冒險,因為賭的是後來的人生,自己也失去了改變的可能。

 

記得小學的時候我曾經和前座的男生說:"我覺得XXX她超壞的."

後來中考,他居然也做在我前面.中間休息聊天時他居然還在說XXX是個討厭的人之類的.

我很驚訝,第一反應就是:"我影響了他的想法.而且是3年之久."

這個也許就是我第一次所謂"改變人類"的經歷吧.

 

-------------------------插敘-------------------------

然後:這個阿伯!

{粉色系}如果你想要不朽.請耐心看完它.也許它會改變你該死的價值觀. - ★.粉红教主 - *Im Pinky!*

偶像啊!orz ----Karl Lagerfeld----卡爾.拉格斐!

如果你愛名牌,那你一定會知道他.

如果你不知道他,你一定不是真正地愛名牌!!!

我要說的是: 這個超級帥的阿伯貌似好像仿佛有即將改變我的想法的趨勢!

然後,

我要提醒自己要記得看...

<時尚大帝>!

(好吧!這段是給我自己看的!)

 

所以說,阿伯在許多人的生命中留下了很深很深的軌跡.

他是真的"不朽"!

最起碼,在當代的時尚界,他確實是!

-------------------------插敘完了!-------------------------

然後,一直到現在,我都和那個男生超級要好.

雖然不常見面,但是他在有困難的時候會打電話給我.

而我,也會.

所以,這個很讓我引以為傲的"第一次",

其實說白了,就是人世間最普遍的"人雲亦雲"的現象而已.

而看完了這篇極具深度的"神與神的對話"之後,

醍醐灌頂.

真正有料的NB的人,從不炫耀.就連骨灰都只是想灑在水溝裏.

生命結束,自己也就化為一縷輕煙.

對於這點,我......很慚愧.

我是個超愛秀的人.我承認.

我總會在意別人對我的看法.

總希望全世界都認為我是棒的.

而那些不認同我的人,都是壞人.

有時候也會想:

"幸好我不是什麼統治階層的人.否則曆史潮流就要逆轉了

----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這是極度自卑的表現.

我也承認.

這種自卑,有時候很容易和自負混淆.

實際是,

自卑-->極度自卑-->掩飾自卑-->用無限的繃帶包裹,掩飾短處

-->自我催眠:"這方面,其實我是棒的!"-->謊話說了一千遍-->自己也相信了

-->莫名的自信-->自信膨脹-->自負.

這是我的觀點,是我根據自己的現狀推導的.

不過幸好,我還處於"自我催眠"狀態,

而且現在醒了.所以還沒到變態的地步.

 

推薦這片文章,衹是因為,

它把我叫醒了.

人的價值在於奉獻,而不在於索取.

我要的不是萬人景仰(而且也不可能.)

作為一個渺小的人類,安分守己就是最偉大的貢獻!

所以,迴歸主題還是那句:"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我曾經對"高考制度"有所改觀!但TMD,這玩意他誤我大事啊!)

-------------------------------------------------------------

有個小日誌!

2010.2.4.

今天聽<憨人>特別有feel!

放學的時候邊走邊聽,越聽越TM熱血沸騰!

我這SB,居然還小跑了起來!

聽得超high!居然跑去7-11買果汁朗姆酒!

還覺得很酷,不用吸管,邊走邊灌!引人側目!

喝完很爽,像喝汽水.

結果回家就糗了!媽說:"喲!你擦胭脂啊!怎麼那麼漂亮!"

我笑而不語~

MD!吃完飯,嬌羞小美女變紅臉大關公!幹!!!紅到脖子!手掌都紅了!!!

然後,老實交代.不過幸好我媽開明.

她說:"你那麼喜歡和那個啊!(18歲生日那天喝了以後就愛上了)那好吧,我下次去吉之島買幾隻回來."

幹!這應該是縱容,不是開明吧!

所以!女生們!雞尾酒,果汁酒都不要隨便喝啊!

因為,真正喝醉的時候臉會紅得很醜的!!!(是真的像關二哥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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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系}聖誕節outdate了......好像冬至過的比較high!

2009-12-28 2:50:47 阅读(19) 评论(1)

冬至那天,下午4點就偷偷溜回家了~!

不知道為什麼,雖然高三了.

但是到了一些傳統節日還是會想要偷閒一下!

沒有糯米飯,媽媽說她懶不會弄.不過也沒關系啦~

弄了超好吃的榨菜炒豆幹,老乾媽辣醬炒肉絲!

很北方味的菜......

但其實是我最愛吃的啦~

(其實我愛吃的多著呢!歐美的!日韓的!台灣的!香港的!澳門的!湖南的!北京的!上海的!廣東的!多了去了~)

......好!很流水帳的一天!......

重點是,第二天回去,聽說昨晚晚自習我們班和隔壁班超壯觀的~

隔壁班走剩7個,我們班走剩15個!名列前茅~

看來我們倆個班真的是雲集了許多叛逆的孩子!

聽說楊忠武還讀在校門口咧~

好吧!我承認做他的學生是我的恥辱!有這樣一個沒腦班主任是我的人生污點!

(對他真的完全沒好感!)

............好!還是很流水帳的一天!............(原諒我吧!原諒我是個讀高三的孩子!)

有圖了!我家有棵聖誕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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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圖了!我有辮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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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系}聖誕節outdate了......好像冬至過的比較high! - ★.粉红教主 - *Im Pinky!*

 

你感覺到了嗎?我很down!

即使在講很令人興奮的"紮辮子"的問題,我還是很down!!!

因為本來今天要看黃子華的"嘩眾取寵"棟篤笑的~!

幹!萬惡的高三!!!

考完試我要天天看演唱會!天天看棟篤笑!

靠北!靠北!!靠北!!!

 

不過沒關系!

 

"-或者其實很好

 -再吃一顆蘋果"

 

高三很黑暗,不過其實也很快樂!

 

天天都有老公唱歌給我聽,

天天都可以穿著校服,

天天都可以回到學校,

天天都可以看到可愛的同學們,

天天都可以和奶油聊八卦,

天天都可以聽到"貨幣"高亢的"服"南腔,

天天都可以在語文課上偷偷看<青年文摘>,

天天都可以在數學課上罵髒話,

天天都可以幻想高考完的生活......

 

好吧,我承認,

我很愛這種生活,很愛這種在教室裏坐著的高中時代.

 

衹是它在走遠走遠,我可以

看得到,

聞得到,

感覺得到.

 

有時候,聽著教室裏的嬉笑聲.

想著畢業以後的生活,

不禁覺得悲涼.

 

曾經覺得,這種無憂無慮是理所應當的.

這種無憂無慮好像永遠不會走遠,

好像我們可以這樣一直到老,

一直後到永遠

一直一直......

沒有盡頭.

 

可是猛地發現.

不斷有人在過18歲的生日.

而我也快堅守不住這17年的年華.

她即將成為歷史.

迎接我的是意味著責任,意味著成人的

 

18歲.

 

 

如果可以讓我選擇,

我寧願一寧可一輩子不賭博,

一輩子不吸煙喝酒,

一輩子不看A片,

一輩子不結婚生子,

一輩子談戀愛都要偷偷摸摸,

也不想要長大.

 

高三,其實很美好.

 

它是一個年代的開始,也是

一個年代的終結.

 

"-青春是挽不回的水,

 -瞬間消失在指尖,

 -用力地浪費,

 -在用力地後悔......"

老公的歌聲,在我耳邊迴蕩.

眼淚也不自覺地往下流.

青春,時光,年華,光陰也像街景般往後倒退.

坐上了這永不回頭的火車,

就不要後悔了吧.

 

 

苦中作樂,其實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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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系} 創造你的DNA!熱血細胞核爆發!

2009-11-22 2:13:02 阅读(30) 评论(2)

{粉色系} 創造你的DNA!熱血細胞核爆發! - ★.粉红教主 - *Im Pinky!*(這是<如煙>)

我終於去了.

我終於去了2009.11.21.Sat 8:00pm的

"五月天DNA創造世界巡回演唱會".

不是唬人.天團就是天團.

一個普普通通的廣州站已經那麼正點了,臺北小巨蛋可想而知.

跳了一晚,甩螢光棒甩了一晚,喊了一晚,陶醉了一晚,熱血了一晚,High了一晚!

衹是,

五位大人真的好累好累~!老公都有點眼袋了.唱都快唱不了了.

以前看演唱會DVD總覺得看不夠.

好想他們天天開演唱會.

好讓我天天都能看~

衹是,看了live才發現.

他們平時輕描淡寫地說:"太累了!"

其實是真的"太累了"所以才會那麼輕輕地說:

"太累了!"

 

好吧~!說說演唱會以外的(因為本人詞匯量比較匱乏~我只會說好贊!好棒!好駭!之類的.這樣說下去會詞窮!)

就這樣,

從小都被規定要一樣.

我們平平凡凡地活了那麼多年.

日復一日,月複一月,年復一年.

這就是我們的人生嗎?

如果可以,你一定也希望重頭活一次.

這次,一定要與眾不同.

 

但是,DNA誰也不能改變.

於是,我們要自己決定自己的DNA,

創造自己的DNA.

就讓你自己決定你的人生.

是要平凡,還是偉大.

是要悲傷,還是快樂.

 

從今天起,認真活,認真愛.

要活出精彩的DNA.

--------------------------------------------------------------------------

偉大的人,都會有做個平凡人的經歷.

想想看,你是約翰.藍儂的小學同桌.

你是不是在聽the Beatles的專輯時會吃驚:

天啊!那個曾經做在我旁邊,問我借過橡皮的叛逆小孩居然在做影響全世界的事情耶~!

想想看,你是阿道夫.希特勒的中學同學.

你是不是在二戰時會覺得不可思議:

那個從前讀書很爛的小屁孩,現在居然掌管著我的生死.

 

其實我想說的是:

現在的你,在讀這篇網志的你.

有一天會想:

天啊!這個很久以前Po網志Po很爛的人,現在居然是個那麼棒的設計師!

我還讀過她的網志,去過她的部落格呢!

 

好吧~我想做設計師.很夢幻的職業.

是真真正正由小到大都在做的美夢.

拼完這幾個月,我就可以開始我另一段繽紛的人生了!

 

大家一起努力~創造你的dream DNA!

Ho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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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系} 要把思考的印記留下.(持續更新ing...)

2009-10-30 0:19:04 阅读(19) 评论(1)

1.很狂熱地愛每一件事物,就要永遠不屈服.

    念書這種東西,要不屈服,就要狂戀她!

    所以:我愛讀書!重本愛我!

------------------------------叫我分割綫!------------------------------

 

2.[汗水在他的身上化成了彩虹
     步伐节奏延续生命的河流
     默默在岗位战斗的每个小小英雄
     富有和贫穷卑微和伟大相同
     他从不害怕自己被人群淹没
     中午吃便当是他最大享受]

                                       --------他夏了夏天.

每次5.30(或更早)放學的時候就在想這首歌.

說真的.很疲憊.

這就是高一不念書,不聽課的惡果.

越來越迷茫,越來越難以追趕.

就像是800米.別人已經開始跑第二圈了.

我還屁顛屁顛地在200米的位置苦苦追趕!

 

衹是,每次回家都會有張溫馨的感覺.尤其是聽這首歌的時候......

-疲累在他的身上化成了笑容
-步伐节奏开始不那麽沉重
-轻轻旋转着夏天地面闷热的晚风

------------------------------叫我分割綫!------------------------------

3.興趣是最好的老師.

幹!!!哪只假文藝說的!

我深深地愛歷史,也深深地愛地理!

他們就是在做選擇題的時候和我玩一下!

做大題就逃之夭夭!!!

我*!!!

我敢對天發誓!我最最最最最愛歷史!

但是他從來不鳥我捏~~~!

 

------------------------------叫我分割綫!------------------------------

 

4.說不想長大是煽情嗎?是做作嗎?

可是真的就是不想長大嘛!(當我沒說過這種廢話!)

老公說的話:

每次都發現自己沒有準備好,就不知不覺醒在大人的世界裡了。

大人的世界滿累的,

說明書都厚厚一大本,做什麼事,說什麼話,上面都規定的井井有序。

大人的世界滿徒勞的,

常常努力的把一件事做好了,卻發現不能滿足所有人。

大人都很奸詐。

大人不能隨便哭。

我不想長大。

大人的世界通常都有目的。

這麼說吧,大人踢球,一定有球門,

也一定把所有踢球的人分兩邊,穿上不同顏色的衣服。

如果踢球沒有球門,那怎麼計分?沒有分數,那踢那麼久球要幹嘛?

但是小孩,踢球的時候,就是在踢球。

蝴蝶在飛,陽光在吹,小孩在踢球。

我不想長大。

小時候,常常趴在沒有人的客廳茶几上,聽著同一首歌,聽到天黑。

一個下午就這麼一直重複著一首歌,

直到那磁帶彷彿藤蔓攀向天空,帶我去雲的上面繞,

從藍天白雲,直到滿天彩霞,然後星星張開眼。

天黑了,黑夜從窗戶爬進來了,媽媽回來做飯了。

我關掉錄音機,開心的對著媽媽笑了。

永遠這樣多好,我不想長大。

大人的世界通常都有目的。

但我絕對不會怪大人,大人都很辛苦,可以的話,只想癱在沙發上喘口氣。

叫我起床,煮飯,洗我踢球時弄髒的衣服。

媽媽是辛苦的大人。

我能那麼快樂的當小孩,都是因為有那麼辛苦的大人。

我不想長大,

但是如果我不小心長大了,

我要當媽媽那樣的大人,

讓更多的小孩快樂。

讓每個小孩,

快樂的不想長大。

 

堅守"不長大"的淨土!!!

------------------------------叫我分割綫!------------------------------

5.老公叫我要念書!(白癡!不用你叫我也很愛念!!!)

祝福今年要奮戰的同學!咬牙忍耐,後面一定有更繽紛的日子在等著你。

又是五月。

在憂鬱與快樂中不停碰撞,終於慢慢長大的我們,人生中必定走過幾個悶熱而不安的五月。

不知道自己的明天在哪裡,只知道當時的自己,非常不願意的,把自己奉獻給那些永遠讀不完的書,背不起來的單字,搞不懂來龍去脈的公式。

坐在教室裡,趴在課本上發呆,看著桌子與黑板交界的地平線,幻想著考完試的那天,一定要找一個無人的山頭,將課本與參考書,一頁頁的撕下來,丟到熊熊的火中,讓他們永遠埋葬在灰燼之中。然後,輕輕的獻上我最叛逆的禮讚:「X!」。

我恨考試。那是十幾歲的我,第一次真正恨到的東西。

他讓我還沒來得及長大,就已經在教室裡老了。

我總是在清晨六點到校,用隨身聽聽著王傑的歌,幻想自己是一匹遠離這一切的孤狼。幻想自己有一天會負氣的逃走,再也沒有人找得到我。

現在,那些回憶,都已經是很遠以前的事了,但,我知道,也許正看著這篇文章的你,還在嚐著那年我也嚐過的無邊苦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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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

後來,考完試的那一天,我沒有去山上,也沒有燒掉任何一頁課本。

我跟同學去看了電影,騎腳踏車去關渡大橋吹風,打了幾場籃球,游了一個夏天的泳,獨自一個人在家作汽車模型,就是忘了燒課本這回事。

後來,我發現,我恨的不是考試。我討厭的是那個不想面對而充滿不安的自己。

我的考運不錯,成績並不頂尖的我上了師大附中,這讓我的老師們跌破了眼鏡。在蟬聲綿綿的八月天裡,我忐忑不安的到新學校去,註冊完的第一件事,就去了吉他社。

這大概是我走向今天這個命運的起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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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當初分數有所不同,也許,會跟著當時暗戀的女生,進了泰北初中一起念美術。當然,這麼一來,世界上就沒有一個叫做五月天的樂團,而你們就不會認識我。...但我想,我應該會過著另外一種不同的美麗生活吧。

說不定少了更多的煩惱,多了更多的快樂。

到了今天,我還是不喜歡考試,它依然虐待著你們,如同虐待我的弟弟妹妹。但我想說,與其恨考試,不如靜下心來,就讓自己努力一回,為了自己,為了打開自己不一樣的命運。

我想,考試這玩意兒,真的會萬歲萬萬歲,因為它大概是競爭下唯一的公平規則吧。

各位考生,現在是清晨6:15分,你們大概正要從嚴重的睡眠不足中奮力的離開被窩,迎向又一天的挑戰。而我,正把沒寫完的歌詞丟著,寫著這篇應該算是你們看過最爛的鼓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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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只想說,無論現在的你是怎樣的心情,有人知道你的感覺,有人站在你這邊,有人在五月的某天的清晨,為你加油。

(嗯?考生在這裡鬼混?滾!!!快滾去讀書吧!我會在夏天準備好你的禮物等你的。)

 

我恨考試!是假的!

這要分情況討論:

(1) 這段時間很有狀態,大題很會答,考試前看得進書.

      那麼,

      我愛考試.

(2)這段時間沒有狀態,大題很爛,考試前看不進書.

     那麼,

     我恨考試.

綜上所述:現在,西元2009年10月30日 00:16:51.的我

                真他媽的好鬼死恨考試和他全家!!!

------------------------------叫我分割綫!------------------------------

6.你是我最最最好的朋友.

真的,我真的很珍惜很珍惜這份友誼.

 

有時候在想,其實為什麼會和這個人做那麼好的朋友?

她嘴巴很壞!

說我肥!說我醜!說我笨!說我這也不好那也不好!

也常常對我說***很漂亮!***很單純!***很可愛!***很正點!***很......

是啊~其實我們都不覺得對方是一個有多棒,有多好的人.

但就是想要做很好很好的朋友.

有時候想(你是第一個讓我有這種想法的人):

我該不會是同志吧!!!

放心!真的不是啦~!

衹是,你真的是第一個讓我很想在演唱會上一起牽手,唱<笑忘歌>的人.

在校運會的結尾.我們全班一起繞場一週的時候.

我是真的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那一瞬間.

你跑在前面回頭很開心地說:"粉紅!一起跑吧!"然後我們手牽手一起跑.

(這......有點曖昧嗎?放心!!!我不是!!!)

我想你應該那一瞬間也有觸動吧(算了!我知道你可能不會有~)

我是立刻有一股暖流從掌心,傳遍全身.

你真的是我最想要珍惜的好朋友.

自從換位以後,我們疏遠了很多.

最近走在一起的時候才驚覺,我們沉默的時間多了好多.

我不喜歡這樣.

我還是想要天天下課一起哈拉,打屁,爆八卦!

"青春"這是我們的暗號.

希望以後可以常常下課一起"青春"啦~

 

我很想你.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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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系}谢谢你们,让我的17岁终于疯狂过.就让我们一直跑下去吧.

2009-10-11 1:25:14 阅读(40) 评论(2)

我就是很肥很肥的那一只!!!

 

{粉色系}谢谢你们,让我的17岁终于疯狂过. - ★.粉红教主 - *Im Pinky!*{粉色系}谢谢你们,让我的17岁终于疯狂过. - ★.粉红教主 - *Im Pinky!*

 

终于在最后最后一次校运会上抓住了热血的小尾巴.

全场红彤彤的"忠武"在奔跑!全部人当猪嘴群SB!

最近一直在想,什么烂高中!从来没high过~

终于在今天找到答案了.

是命运的安排,让我们40几个热血青年聚在一起.

在这个班就是最疯狂,最热血,最high,最快乐的.

谢谢大家,让"忠武"发扬光大!让全校看到12班的团结!也让我度过最快乐,最热血,最无憾的一天、一年!

终于在18岁前,做了一件真正很"青春"的事情!

 

17岁,也终于可以用"灿烂"形容了!

17岁,想要和你们一起,一直跑下去.

可以到终点仍不分开吗?我爱你们!我爱你,12班!

 

我爱十二班!我爱团队精神!我爱"忠武"!

Good~! y( > _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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