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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顿:《我所知道的战争》思考和启示

网易新闻 报道: 巴顿:《我所知道的战争》思考和启示

乔治·S·巴顿[美]

[出自《我所知道的战争》]

我要说的可能没有什么新颖的东西,因为战争是一个古老的题材,而我,一名年事已高的人已研究并实践了四十多年。所以,在我看来是新颖的思想或许只是下意识的记忆罢了。

1.关于军人

军人就是军队,军队亦就是军人。军人同时也是公民。事实上,公民的最高义务和特权是为国从军,而作为一名军人——一名好军人,是值得骄傲的特权。任何人,不管从事何种职业,如果满足于碌碌无为,就是不忠于自己和美国传统。作为一名好军人,必须有纪律、自尊,为其所在部队和国家感到骄傲,有高度的责任感,对战友对上级尽忠守职,对自己的能力充满信心。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有不少人谈论军纪问题。但是,无论军队内外,很少有人知道到底什么是军纪,以及为什么它是必不可少的。

当一个人参军时,通常是第一次离家,同时也丢开了因要尊重父母和朋友的意见而产生的约束。他的生活主要是受他本人都未弄清楚的约束所指导。当他跨进军营而缺乏这种正确影响时,在道德、信念和干劲等方面很容易逐渐消沉。约束失去以后的真空必须由行政纪律来填补。

所有的人都有一种内在的、不愿俯首帖耳的天性。纪律要剔除这种天性。并通过不断的重复,使服从变成习惯和下意识。一个各行其是的足球队能够进球吗?球员们对信号的反应是下意识的。他们必须这样下意识地作出反应,如果用时间去考虑,哪怕是一刹那,都可能给对方以进球的机会。

打仗比踢球还要苛求得多,凡是心智健全的人在战场上都会害怕的,但纪律使他产生了某种共鸣的勇气。这种勇气连同其男子的刚毅使他夺得了胜利。自尊直接来源于纪律。军队中有句俗话:“没见过邋遢士兵戴勋章!”事情的确是这样。而反过来,骄傲产生于自尊,产生于他知道自己是一个美国军人。军人的责任感和对战友、对上级的尽忠职守,来自他对相互义务的了解,也来自军人们所过的共同生活。自信是最伟大的军人气质,它来自获得了上述所有品质后所显示的能力,来自他对武器的熟练使用。

为了防止战争的爆发,我国教育人们贬低士兵的英雄品质。在我看来,这是不幸的,也是灾难性的。他们没有认识到,正如莎士比亚说的,“即使是在炮口下追求虚名”,不仅是良好的军人性格,而且对于那些在枪林弹雨中的年轻人也是大有裨益的。如果美国妇女赞扬他们的英雄,如果报纸能在军人们的家乡刊登他们的豪言壮语,还有,如果那些愚蠢的安全观念没有使这些豪言壮语变得面目全非的话,那么,在这方面将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或许从这次战争归来的士兵会纠正这种非常不幸的现象。

基普林有一首诗开头是这样的:

新兵走出家门来到了东方,

他举动像婴儿,饮酒像野兽。

他不知如何是好,

因为他常常醉死。

他就是一块当兵的材料……

我们的士兵饮酒不像野兽。实际上,在我们军队里饮酒现象之少是引人注目的。然而,许多人表现确实像个孩子。下面我想提几条证明是有用的建议。

尽量避免在树下挖掘狭长的堑壕。因为从头上飞过并打在树上的炮弹会像在空中爆炸一样使弹片直往下飞。这样你的狭长堑壕就没用了,尽管它对墓地登记处的人会有些用处。

炮手们的掩体必须挖在炮位近处,否则炮手从掩体到炮位要浪费很多时间。但如果就呆在大炮旁边——在操炮的时候常常如此——就很容易被打死。最后我要说,不开火的炮是无用的,这种炮手背叛了前方等待炮火支援的士兵。

“不掘壕就死亡”这个似是而非的措辞被到处乱用,并被许多人误解。防御战术是打不赢战争的。掘壕主要为了防守。士兵挖战壕的唯一恰当的时候是在到达他进攻的最后目标之时;或者是在露营的情况下,所在之地可能遭到空袭,或在敌人炮兵的射程之内。我个人反对在这种情况下掘壕。因为,通常情况下,在地上睡觉而被击毙的可能性极小。不挖战壕还可避免因挖掘无数狭长掩体造成的疲劳。不适当的挖壕对士兵心理也会造成不利影响。因为,如果他认为必须挖壕,那他一定会想到他正面临敌人的威胁。而在通常情况下,实际并没有这种威胁。

“迅速卧倒”是另一个流行的说法,它大大地增加了我们的伤亡,在这场对德战争中这种情况常常出现,或许在下一场对其它军队进行的战争中也会是这样。我们发现敌人会利用我们迅速卧倒的习惯。他们的做法是,等我们到达他们预定的地点,正好处于其火箭、迫击炮、或者炮火的射程之内,这时,便突然用机枪向我们进行猛烈的扫射——常常是向空中扫射。由于士兵们习惯于迅速卧倒,马上便趴在地下。无需多久,迫击炮、火箭等炮火便会立即飞过来。

士兵们卧倒的唯一恰当时间是当其遭到密集的轻武器近距离射击的时候——300码以内,但即使此时也不应该迅速卧倒,甚至朝天仰卧。他应该迅速向敌人或朝敌人的方向射击,因为现在的情况还是像法拉格特在内战时所说的:“最好的装甲(和最好的防御)是朝正确的方向迅速射击。”我们常常得到报告说,某某部队被火力压住,而后来这支部队返回来了。这种评论对我们的部队真是可悲。

当士兵处于火网中的时候,无论它是迫击炮、火箭炮、或是大炮,最保险的解脱办法是迅速向前冲,因为敌人几乎总是延伸,而不是缩短它的射程。

在过去以步枪为战场主要轻武器火力的年代,也许必须前冲以建立射击线。今天,战场上的主要轻武器火力和大多数压制火力是机枪、迫击炮和火炮。在这种情况下,跳跃式向前冲就没有什么优越性了。因为,在你冲到300码距离之前,轻装器火力没有什么效力,但是在你跳跃之间卧倒时,就将自己暴露在散弹的有效射程之内了。当你到达300码时,你自己的轻武器——它比现有的和将来可能有的任何武器都优越——将抵消敌人轻武器的火力,这样,你就无需跳跃前进了。我颇有感触地这样讲,因为在演习和战斗中,我多次看见过部队在有山头遮挡时还在跳跃前进。而实际上,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们本可以乘机动车前进也完全不会遭受什么损失。

行进间火力:前进的正确方式,特别对装备M-1步枪这种精良武器的部队来说,应该是使用行进间火力并不停地前进。这种枪可以抵肩发射,但把枪托抵在腰带与腋窝之间发射也同样有效。每走两三步便应打一枪。子弹的呼啸声,跳弹的撞击声,以及从地上、树上扬起或砸下的灰土、枝杈、树叶,将对敌人产生严重影响,使其轻武器火力变得微不足道。

与此同时,我们部署在后方的部队应使用大角度火力压制敌人的迫击炮和火炮。如同我已经指出的,即便在我们未能摧毁敌人的迫击炮和火炮的掩护的情况下,在敌火力下停止前进也是最愚蠢的。要不停地前进。你正在射击这一事实会增强你的自信心。因为你会感觉到自己正在做某种事情,而不是像浴缸里的鸭子一样等敌人向你射击。

在进行行进间射击时,应使用所有的武器。轻机枪可在步行时使用——一个人送子弹,一个人端枪。布朗宁自动步枪也可以用。如前所述,M-1步枪亦可用上。分段前进的60毫米迫击炮用同样的方法可派大用场。81毫米迫击炮通常只从一个位置支援步兵前进。

我认为,如果说“火力是战斗的皇后”,我们就不应去争论到底是什么武器,而应该讲求实效。战斗依靠的是火力和机动取胜。机动的目的是使火力在更有利于打击敌人的地方发挥。这就是从后方或侧翼去进攻。

每个士兵都应该知道,战斗的伤亡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敌人的有效火力;第二,士兵暴露在火力下的时间。你的火力或在夜间发动进攻会减弱敌人火力的效力。

勇敢与胆量:如果我们接受大家普遍认为的勇敢就是不知道害怕的品质这一定义,那么,我就从未见过勇敢的人了。谁都知道害怕,越是机敏的人还越知道害怕。有胆量的人是那些尽管害怕还迫使自己向前冲的人。纪律、骄傲、自尊、自信以及对荣誉的热爱,是使一个人即便害怕时也变得有胆量的因素。

对付所谓“战斗疲劳症”的最强大的武器是嘲笑。如果让士兵们认识到患了所谓“战斗疲劳症”的人大部分是想偷懒的话,他们就不会同情他们。那些说自己患了“战斗疲劳症”的人,是在逃避危险,并使那些比他更能吃苦的人不得不去面对危险。如果士兵们取笑那些开始患战斗疲劳症的人,他们就能防止这种行为蔓延开来,同时也挽救了想用这种方法开小差的人,使他们在后半生不致因此而感到耻辱和悔恨。

战壕脚疾:士兵们必须学会自己照顾自己,特别是在潮湿和阴冷的天气。对战壕脚疾尤其如此。在最高统帅部合情合理的帮助下,只要士兵们不怕麻烦,经常按摩自己的双脚,穿上干袜子,便基本上可以防止这种病的发生。士兵对干袜子能否送到没有责任,但如果送到了,穿还是没穿则是他们的责任了。

同样要注意的还有性病。如果士兵们愿意采取军事机关提供的预防措施,那就没必要隐瞒这种病。如果隐瞒不报,则是对同伴不忠诚。因为,在他们养病的时候,其他人要干他们的活。

2.小部队的战术

对班一级应少分开使用。但是,如果确要把班分开使用的话,一定要保证分开的这些部队至少能够相互照应。班本身应拥有基本火力和进行机动的手段,这应该成为它不变的攻击方式。但如果立即进攻,班长不应花过多的时间考虑如何进行包抄,以减少遭到本可避免的伤亡。

小规模作战同大规模作战一样,速度是成功的基本因素。如果两个可能包抄的侧翼差别很小,就无需考虑,这只会是把时间浪费在不值得的事情上。注意,步兵班的生命取决于它发扬火力的能力,它必须进行射击。

如果一支小部队在进攻时拥有60毫米和81毫米两种口径的迫击炮,60毫米迫击炮应向阻击线前沿开火,而81毫米迫击炮则应向纵深打击,打击其动摇部队和重武器。

林中作战:步兵白天通过丛林的最好办法是成散兵线向远距离目标直线前进,如果可以找到这种目标的话。更可能的是按罗盘方位前进。散兵线间隔应小,按直线穿过树林,一边前进一边射击。如果这样做了,你将会惊奇地发现敌人的阻击是多么小。因为,如果敌人想透过丛林射击,他的步枪总是比我们的步枪效果差,不能透过树林,而我们的步枪可以穿过树丛击中他们。

欧洲森林每隔数千米就有小路将其分隔。在此丛林中作战,不要走小路,穿过它时要小心,动作要快。因为敌人通常要用机枪扫射这些小路。

林间夜袭:夜间经丛林发动攻击既无必要,也不可取。首先,夜幕笼罩的开阔地同样可以起到丛林的掩护作用,其次,除非沿小路成纵队前进,否则要在夜间穿过丛林几乎是不可能的。

甘四华 查看全文>>

我对这条新闻的看法是:

 很喜欢巴顿,值得一看(虽然还没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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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4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