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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民—原来我还很红

以下是陈浩民06年3月28日接受大洋新闻的访问内容
其中有提到阿佘!
记:你已经好几年没给杂志做访问了。

  陈:是啊。做专访,说来说去都是同一个人,你不厌我都会厌。要照靓照,不如做模特啦,做艺人应该有点神秘感。

  记:当年一进“无线”就担当《天龙八部》男主角,这一切得来似乎相当容易。

  陈:但如今年轻一辈的观众未必认识我了。入行10年,说到底1998年也有套既叫好又叫座的代表作《西游记》。

  保住人气

  记:在拍《西游记》后5年,你很少在香港荧幕上露面了,大多转战内地和台湾市场,但这样似乎发展得更顺利。

  陈:依我推算,如果继续顺风顺水的话,我想做多3至5年,生活应该可以稳定下来,往后工作可以做少些、休闲些。

  记:数年间你的确赚了不少钱,但却牺牲了香港的人气。在1998年的《西游记》后,就似乎没有再创高峰,而且还试过从主角变为配角。会不会怕贪新忘旧的观众对你渐渐谈忘?

  陈:无论香港人叫我“马骝仔”(他在《西游记》里的孙悟空角色),或不认识我也好,起码在内地有部《天龙八部》的代表作,拿下那年的收视冠军。当年拍《金枝欲孽》时,有很多内地人高价请我去拍戏,但那时要帮“无线”拍,所以没时间。到了2002年拍《智勇新警界》时,我从男主角变成配角。可能是想不通吧,觉得公司对我的重视程度越来越低。但既然在外面我可以当主角,为何不豁出去呢?

  记:在内地,有不少影迷都说很喜欢看你的演出。

  陈:内地影迷的拥戴程度大到吓你一跳,他们试过推门冲进我的酒店房。当时房间一下子塞满人,我被迫站在墙角的书柜上。他们不停研究我的东西,衣裤鞋袜都被他们翻箱倒柜,有些要签名,有些要照相。哦,我发现原来自己还很红的!所以有人问我有没有熬过,其实都不算了!我第一天到电视台已经是男主角,那些训练班演员都是站在后面或者扮死尸而已!

  秘密结婚?

  记:90%关于你的新闻,总牵扯到佘诗曼的头上,关系就如秤和铊,面包和牛油,离不开,割不断。人们说你们这段4年情,虽新鲜不再,但二人离离合合的新闻依然很有看头。

  陈:这是传媒的炒作,没办法。第一,我不喜欢看杂志,不是八卦的人。第二,我觉得男人嘛,不能做得太小家子。别人说两句就走出来澄清,这样很“八婆”。何况我觉得无伤大雅。我和阿佘拍拖也好,朋友也好,对我的工作评价不会有影响。

  记:但如此偷偷摸摸,也不见得是大丈夫所为吧!据说去年,你的前度女友叶璇自爆难忍你花心而分手,这是否证明就算你不想公开,也不代表女方不计较。

  陈:有吗?真的假的呀?(有资料为证!)2005年3月?经理人教我不懂答就说“过去了就不要再提。”没看过,不看了。

  记:前事不计,说回阿佘,台湾盛传你们二人已秘密在泰国注册结婚,绘声绘色,真有其事吗?

  陈:那个故事,其实是我自己编出来的。因为有些朋友问我,是否和另外一个女演员有暧昧,我反问“你们不知道吗?我跟佘诗曼结婚了!”。那些人当真,就出卖我。于是,我不再当他们是朋友啦!

  泡妞大王

  记:你的回答很巧妙。但有人也因此说你很机灵,口才太好,尤其是用在骗女孩子上。

  陈:我知道你们说我是“泡妞王”嘛,其实我最不擅长追女孩子,相反,她们追我多一些。我从来不会主动追一个不知道对方喜不喜欢我的女孩,也不会特别做什么博得她欢心。和我拍拖好闷的,我是那种见到你就开心的人,不会有什么要求。但你也不要对我有任何要求。不过,对方会常在我心里,我见到一件饰物漂亮的就买给她,但不会期望看到什么兴奋表情。我中七时的初恋女友是在disco跳舞时,帮忙捡零钱时认识的。

  记:单是捡零钱就能认识,看来初入情场已如此厉害了,不信你不会追女孩子。

  陈:嘻嘻,我的朋友厉害些,那时(零钱)是在他们手指缝漏给我而已。

  记:一般而言,男人选女友的心态是样子越漂亮、身材越出众越好。你觉得你也如此吗?

  陈:是的。因为一直选女友都要漂亮,都不太看她为人怎样。结果就发现性格不合!我觉得在家人之外,最亲的人就是女朋友了,所以我的真性情会在她们面前暴露出来。可能和朋友还会有隔膜,但对着女朋友不需要戴面具吧。但原来她们是喜欢我戴面具的,所以就多了不满。其实每段感情都维持几年,不算花心。

  记:那阿佘的样子够漂亮,她可以当你的女朋友吗?

  陈:靓得我配不上她啦!朋友之中最亲密的只有阿佘,我什么都会对她说。我的事她最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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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19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