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年底,各级政府“突击花钱”,不亦乐乎,有道是“节约无功,浪费有理;有钱不花,过期作废;不买对的,只买贵的。”对于突击花钱的舆论批评已经老调重弹了多年,中纪委也要求党员干部杜绝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可财政资金大幅超收,各级政府兜儿里的钱,谁会愿意白白上交呢?谁又会愿意拱手与民呢?


历年年底,突击花钱数据不降反增

        财政部历年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各级政府在12月花掉了近1.2万亿元,超过全年财政支出金额的1/4;2008年12月,政府的财政支出金额超过1.5万亿元;2009年为2万亿元;2011年,最后2个月的财政支出为3.5万亿元——这相当于瑞士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 [详细]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1.9%,这是今年单月财政收入增速首次高过20%。但1~11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1.9%,增幅同比回落14.9个百分点。 在财政支出方面,1~11月全国财政支出10万亿元,这与今年的预算目标尚有近2万亿元的差距,这表明,全国财政部门或将在12月完成突击花掉约 19404亿元财政预算支出的任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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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钱,都花到哪儿去了?

        政府的支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维持政府的正常运转,这其中占比最大的是公务人员的工资以及著名的“三公支出”; 二是支付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支出;三是用于项目建设。按照一般的支出规律,政府除了在第二项应该逐年加大投入之外,其他两项应该相对固定,甚至 “三公消费”有很大的压缩空间。

        看看这些突击花钱中的可笑可恨的荒唐事:2010年底,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花3000万元,买下市价1500万元的东西。媒体人王志安写道:“年底将至,好几个大学同学来北京学习,有党校组织的,有行业内部系统组织的。一问才知道,今年的预算必须想办法花掉,否则就得退回去。” 2008年广东省两会上,原广州地铁老总卢光霖曾提到,地铁2号线的概算是106亿元,结算时只花88亿元,省了18亿,卢光霖却挨了上级批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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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消费”变“三公私用”

        “三公消费”,是“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总称,也是年底突击花钱的重中之重。从表面上看似乎不如贪污受贿、贪赃枉法那么危害深重,但“三公消费”却更普遍。 [详细]

     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特约研究员王锡锌在《新闻1+1》中说,我国三公消费一年1.9万亿,占行政开支的60%,而2010年全国财政总收入为8.3万亿,三公消费平均值占了财政收入的1/4

        在媒体报道中,有的乡政府平均每天要花四五千元,拥有四五辆中高级越野,政府领导带着家属、情人天南海北旅游,美其名曰学习考察。一个小小的乡政府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县政府、市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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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

        “突击花钱”,遭舆论诟病多年。可是财政部官员白景明表示,虽然年底财政支出规模较大,但并不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还指出“突击花钱”不仅中国有,日本也是如此。他还详细地分析了“年底突击花钱与违规花钱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详细]

     财政部官员大谈年末突击花钱并不违规,实际上是在一个本来就不太符合规矩的“规矩”上谈是不是违规。“突击花钱”更深层的病根,是现行预算编制中的“基数加增长”的方式:每年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数额,并且结余全部上交。这就直接导致了那些年终预算尚有结余的部门,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花,不然不但今年剩下的要上交,明年预算规模还可能遭削减。在这样的情势下,突击花钱很难保证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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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财政赤字“的预算潜规则

        中国三十多年来的“赤字财政”有关。“赤字财政”是指政府每年制定预算时,有意安排出财政赤字,令财政预算支出高于财政预算收入。 [详细]

     理论上,收支平衡才是财政的最佳情况,在现实中就是财政收支相抵或略有节余。但是受凯恩斯主义影响,多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奉行通过财政支出拉动经济增长政策导向,在制定政府预算时都安排出赤字目标,在决算也几乎都会出现“收支平衡、略有赤字”。这种“赤字预算”是鼓励政府“花钱”,而不鼓励财政盈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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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花钱可以不违规,但不能不透明

        公众之所以质疑,是因为见惯了腐败。一到岁末年终,宴请、庆功、表彰不断,吃喝、游玩、送礼成了“突击花钱”的重要领域;更何况,如此的 “打点关系”,才能“跑部钱进”,明年拿到更多的财政支出预算,年底有更多的钱以备突击花销,这赫然成了一个生机勃勃的腐败循环系统。 [详细]

     在公共部门“花钱”长期不公开、难透明、缺监督的 背景下,“年底突击花钱”很难脱离人们有关公共行政伦理的叩问。如果说年底突击花钱不违规,那么这样的经费使用是否合理与有效?是否存在浪费现象甚至腐败暗角?在日常的各种公共开支中,是否存在乱花钱、开支无效益等现象?某种程度上来说,人们真正反对的不是年底集中花钱,而是大手大脚、无效益、无准则地乱花钱。

        如果公共财政每一分钱的使用足够阳光,其运行都完全在监督之下,这样的支出就能够有说服力,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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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突击花钱公开透明,接受监督、问责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著文表示,“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也不仅仅发生在中国,比如日本2011~2012年的预算年度最后一个月的支出,就占到了该预算年度总支出的14%。言下之意,“年底突击花钱”是国际惯例。

        可性质一样吗?日本等国家的预算是完全公开透明的,支出项目、支出数量、支出进度等都能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果公众有疑问,有关方面还必须做出合理解释。解释不清,议会审查机构还要对相关政府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质询、问责。但是,我们有关方面能完全向社会公开吗?能经得起公众的质疑和推敲吗?

        白景明所长解释,12月份财政支出,绝大部分资金是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可2011年,全国财政性教育支出为16497亿元,占当年GDP总量的3.5%。2010年,全国财政性教育支出12550亿元,占当年GDP总量的3.2%。2012年,前三季度全国财政支出中投入教育的额度为12588亿元,相对于同期GDP,占比约3.6%,与年初制定的“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尚有明显差距。白所长,你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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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突击花钱,还需公开透明

        首先,完善预算法制度。我国多年实行的是“预算套预算”的增量预算法,预算的基数与我国实际经济发展情况难免有脱节和滞后性,修改中的《预算法》和一些财税专家提出的“零基预算”能够从制度和理论上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其次,实行“阳光预算”。将公开透明性一直贯穿预算制定的始末,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双结合”,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的执行力度,杜绝“假,大,空”,为人民看好“钱袋子”,加强对预算报告和预算编制审查的严密性,精准性和科学性,此外,作为纳税人的公民,也应运用自己的合法权利和途径助推“阳光预算”的施行。

        最后,预算多向民生倾斜。对于预算结余,多花钱在民生,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将多余预算倾注于老百姓关注的教育、养老、医疗、就业等方面,让国民乐享“福利”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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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钱本无罪,只要框架内,阳光和透明,才是最根本。改进预算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才能消除公众的疑窦,“突击花钱”才能自圆其说。我们在乎的,不是你花了多少钱,花得有多快,而是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税负体系和保障体系,让我们感觉到安全。

编辑:张丽萍 bjlpzhang@corp.netease.com     时间:20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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