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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社会学家,主要研究性问题。近年来,就换偶、虐恋、同性恋、卖淫等公众敏感问题,她频频发言,支持少数族群的权利。其言论惊世骇俗,誉满天下,谤亦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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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某高校副教授王某因参与换偶活动将被起诉,如果被判犯有聚众淫乱罪,他有可能将被收监服刑。此前,他所在的大学已经将他停职并停发工资。
我原来以为这二十多年已经没有再依据聚众淫乱罪判刑的案例,看来我对中国的进步太乐观了。如果这个案件真的判了罪,中国的人权状况将大大退步。
聚众淫乱法是一个违宪的法律,它与宪法的矛盾表现为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而聚众淫乱法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依据这个法律的判例是破坏人权而不是保护人权。
这个案件的关键要素是,它没有伤害任何人。换偶活动的确违反习俗,绝大多数人不但不会去参与,也根本不赞成这种做法。但是,仅仅违反习俗并不是犯罪。[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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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冰岛女总理与同性伴侣结婚并批准冰岛同性婚姻法案的事件轰动全球,不仅同性恋群体为之欢欣鼓舞,世界上所有宽容进步的人们都为之击节赞赏。相比之下,我为中国的落后扼腕叹息,中国在同性恋问题上实在是“起大早,赶晚集”,在本来很容易争先的问题上却大大落伍。
古老的中国文化有许多宝贵遗产,比如在对待同性恋的观念上,中国古代性文化与西方文化相比,就具有文化的优势。
与西方社会相比,中国的社会环境、文化传统在同性恋问题上有自己的优势:在我国的几千年历史中,从来没有残酷迫害同性恋的记录;从未有人因同性恋活动被判死刑 (“文化革命”时期有个别例外,应按非常时期的特例看待,不具典型性);公众舆论对同性恋一向比较温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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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中学生卖淫事件引起全国震惊。我对这一事件评论如下:首先,这个事件反映出全民拜金的低俗之风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为了挣钱,为了过上奢华的生活,人们不择手段。
其次,这个事件反映出学校人格教育的缺失。一方面,学校教育只在提高分数上下功夫,并不重视培养健康人格;另一方面,学校的所谓道德教育过于脱离生活现实,完全失败,只教给孩子们一些高调,没教给能让他们信服的价值观。比如性应当是为了爱情,为了身心的愉悦,而不是拿来换钱的。
最后,从这个事件涉案人员的年龄可以看出,仅仅用罚款和劳教的方法已经很难解决卖淫问题了。 这一政策不仅无效,而且会造成警察腐败和官员腐败以及黑社会涉足和控制卖淫业、剥削性工作者的局面。[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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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这件事一直是新中国的头疼事。共产党刚进北京的时候,毛主席看到路边有妓女被老鸨追打,很看不下去,命令马上取缔。当时是由罗瑞卿按军事行动的方式执行的,解放军何等厉害,即令娼妓盛行了几千年,毛主席一声令下,摧枯拉朽,根本不堪一击。
随后30年,妓女真的销声匿迹,到1964年,中国宣布基本消灭了性病。这30年人们主要忙着搞批判,加上全国实行高就业低工资和票证制度,没有一个人手里有多余的钱可以购买性服务,基尼系数是2,中国几乎是全世界收入最平等的国家。
从80年代改革开始,人们手里有了闲钱,开始投向性服务。有需求就有供给,卖淫业迅速崛起,怎么扫也扫不掉,通知、法律、政令、运动年年都搞,可再也没有解放初期那个效果。中国的反卖淫无论怎样使出浑身解数,还是收效甚微。[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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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六点钟了 时间:2012-07-25 | 分享到: | 博客首页 | 回到顶部 |